第四十六章夕阳(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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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宛拿起首饰盒里的项链,端详一番戒指,将戒指套进自己的无名指,一切刚刚好。但当一个人有所获得,那她的欲望就会开始上升,她想要的就更多,所以陆宛看着戒指,再次向唐锋发问。
  “如果你说,你相亲成功,我就送你项链,如果没有成功,这个戒指可以取下来,”唐锋握住陆宛的手,一番拆解,项链和戒指分离,她的无名指上只有一枚银色的戒指熠熠生辉,“我想向你求婚,因为我不想再等了,陆宛,当我在怀疑我是否能够保持对你的喜欢,让你不受伤害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你了,陆宛。”
  唐锋抓着陆宛的手,紧紧握着,不准她抽离。陆宛想要避开唐锋炙热的眼神,可她忍不住看他,接受他如眼神一样炙热的爱,也接受他紧紧抓着他的手,好像生怕她会跑掉。但她不会的,因为她也不只是喜欢,她也是爱。
  “唐锋,其实这两年多,我已经习惯生活里有你了,我之前想,这种习惯应该不是喜欢吧,或许换一个人,我也一样会形成习惯,但我发现,好像只能是你,因为你做的饭很合我胃口,因为你真的很会写论文,因为你虽然,虽然我有时候无法忍受你不说话,说话还不如不说,但这种有时候的情况,我也已经习惯,我发现我开始完全包容你的缺点了,挺难以置信的,对吧,唐锋,我承认,我应该是爱你的,因为刚才,因为,总之,如果我拒绝你,我可能会,不,我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陆宛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和唐锋说这么一大段话,而且是一口气,可她如果现在不说,她不可能会再有勇气说这些的。就像唐锋一样,还得等一件什么事来刺激她,让她来说这种上回说这些还是在大学时期的话。
  “但是,”陆宛摩挲着手上的戒指,将它取下来,放在缺了一角的蛋糕旁边,她捕捉到了唐锋眼神的一瞬变化,“但是如果你拿这个戒指来求婚的话,我觉得,嗯,还是带钻的更好看,你觉得呢?”陆宛说完话就挑眉,不过没有捕捉到唐锋发现自己被耍了的眼神变化。
  “应该还来得及换。”唐锋拿起戒指想要起身。
  “唐锋,我一直以为医生应该见多了病人早就心里曲里拐弯了,你怎么还是一根筋。”陆宛觉得好笑,忙抓住唐锋的手,“我的意思是,求婚的时候,再买一个新的咯。”
  “所以……”唐锋感受被陆宛手心传导的热量,慌张开口却不知怎么说。
  “结婚太快了,怎么也得先同居一段时间吧,我总不能和我妈说,我找了个男朋友,但是明天就结婚吧。”
  从不想恋爱到想恋爱需要多久?五年?两年?一个月?半个小时?还是一瞬间?陆宛不知道,她只知道她以为她不会再心动了,但唐锋出现,让她发现心动其实也很简单。她只知道喜欢这种模棱两可的事情,当对象是唐锋时,也可以很明确。她只知道,爱无法具体形容,但如果心中有想到,这辈子不如就是他好了,那这就是爱。
  并且,更可贵的是,唐锋赐予她爱人的勇气。因为唐锋也足够爱她,或许是初见就已有情愫,或许是对她病情过分的紧张,或许是在不知觉中已经萌生出吃醋的情绪,总而言之每一个细节,都向唐锋证实,他是爱她的,她已经成为他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算她会短暂离开,去别处做田野,但他从来都知道,她会回来,他会在归处等她。
  所以,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哪怕不是按照心中所想的那个良辰吉日,唐锋没忍住说了心中所想,而陆宛,终于直面自己的内心,向眼前人表白。陆宛突然发现,这可能就是爱的魅力,虽然充满着不确定性,但这种不确定,都是为了即将到来的确定与肯定。
  她确定以及肯定,峰回路转,她找到了心中的夕阳。
  她相信,唐锋,亦如是。
  -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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