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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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情呐。”宋之漫咋舌,“破主意。”
  宋斯南是真的想要搬到她这儿住,一来嘛,可以时刻守着她,二来,二来……他们错过了那么长的时光,他想要把错过的时光全都弥补了。
  但是到底苏合欢战斗力太强大,黏着宋之漫,把她缠烦了,最终情不得已的点头答应下来。
  虽然答应了让他住进来,但宋之漫约法三章:“别把女人带到我家,家务活你得干了,我轮休的时候基本上得补觉,你不能吵到我。”
  宋斯南应得连连点头。
  目的已经达到了,管他以后怎么办!
  更何况,带女人回家?——除了宋之漫,他怎么会接受自己身边的女人不是宋之漫呢?
  ☆、第四十四章
  没几天,宋斯南就搬进了宋之漫的公寓里。
  却也没有如愿以偿的陪着宋之漫。
  他刚回国,公司那边忙的很,又是熟悉业务又是谈单子,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宋之漫呢?她更忙,新接了一个手术,每天都在医院,回家洗个澡,半分钟都不停就回医院去了。
  一直过了两个多月,两个人才算是有那么一天刚好两个人都在家。
  宋之漫习惯于在轮休的那天先做个大扫除。
  医生当久了,原先没有洁癖也变得有洁癖起来。
  宋斯南起的也早,两个人干活比一个人干活快得多。原本需要一上午才能干的活,没两个小时就干完了。
  到最后,只剩下最后拖地板的工作了。
  宋之漫嫌累,把拖把扔给了宋斯南。
  宋斯南毫无怨言的接过拖把,哼哧哼哧的拖起地来。
  彼时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暖融融的阳光从落地窗外照射进来,地板上的水珠反射着光芒,落下一地碎金。
  微风轻轻吹过,白色的蕾丝窗帘被风带动,温柔的掀起。
  宋之漫被那温暖的阳光照得放松了许多,眯着眼看他。
  他拿着个拖把,大汗淋漓的拖着地。
  穿着最简单的短袖和到膝盖处的裤子,迎着阳光,突然直起身对她咧嘴笑了一下。
  像是回到了十年前,甚至更久。
  接着,就看到他挑眉,把着个拖把,咳了咳嗓子,道:“大家好,欢迎来到宋斯南的演唱会,掌声。”
  宋之漫说了个“幼稚”,撇过头不看他。
  宋斯南一个人也能自嗨起来。
  他装模作样的拍了拍拖把杆,咳咳两声,接着就开口道:“第一首歌,送给在场最漂亮的女士——宋之漫!”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他低声浅唱,唱的宋之漫昏昏欲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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