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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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封嗣,她不是没有感情的。
  在当初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对这位在公车上向她伸出援助之手的人感恩过;在教室里,他站在黑板前,一笔一划的写着自己的名字时,她崇拜过;在无数个他叫她的名字,而她转头看向他那噙着一抹浅笑的脸时,她……心动过。
  这个从出场就和宋斯南截然相反的人,曾在她的生命里,点燃了无数的灯光。
  她不是没有喜欢过他的。
  只是经历的越多,随着年岁成长,她发现自己对他的只是喜欢。
  朋友之间的喜欢,仅此而已。
  所以在面对他的表白时,她无法拒绝。
  优秀到极致的男生,穿着白色衬衣,代表着所有青葱岁月里的光华和流彩,她害怕拒绝一杯说出口,就看到他失意的神情。
  不敢拒绝,但也不会同意。
  直到那天宋斯南将他打伤,他整个人倒在血泊里,毫无生气。往日总是笑着的脸,尽是苍白之色,宋之漫撕心裂肺的叫着他的名字,求着他醒来。
  可后来,直到他离开,她也没有想起过他。
  因为她知道,这所有的一切都因她而起。
  如果没有她,那封嗣还会是那个白衣少年,顶着全市第一的名号去国内的高等学府上课,而不是托着劳累的身体去国外就医。
  她是罪人。她知道。
  所以这些年,她都不敢面对他。
  宋之漫的眼前已经一片模糊,隔着眼前的一片雾气,她看他。
  十年了。他还是那么的温文尔雅,穿着白色的衬衣,套着藏青色的针织开衫,长身如玉的站在她的面前,微微的笑着。
  宋之漫狠狠的眨了下眼,确定面前的人是他之后,擦干眼泪,对他笑。
  “阿嗣,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封嗣笑。
  他张开手,对她示意:“抱一下?”
  宋之漫笑着摇头,向前走了几步,朝他伸手。
  封嗣对她挑眉。
  她往后转,指了指篮球场,说:“他在那儿,不方便。”
  果然,话一说完,宋之漫就看到封嗣的神情僵硬了一下,却也只是一下而已。他在年少时都已自如的收敛住自己的神色,何况是现在。
  封嗣快速的整理好神情,遗憾的放下手,伸出右手,回握住她的。
  紧紧的握住,不放。
  宋之漫看着那交握的手,他不放,她收不回。
  索性不收。
  她说:“阿嗣,我很开心你能回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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