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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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不想去的,没脸见陆时渊!可是虎大姑不知道咋知道了这件事,非要她去,说她好容易有了点苗头,修炼的时候最好有人引导,不然很容易走火入魔,陆时渊是最好的人选,不顾她的抗议,擅自答应了经纪人。
  熊圆圆是不会承认自己有点小雀跃的,陆时渊你不是不想看到自己吗,呵呵呵呵!
  想了想,跑去海角论坛用小号发了个帖子。
  “前两天迷迷糊糊的跟前男友接吻了,而他从那以后就消失了,咋回事?过几天有个工作可能还要朝夕相处几个月,我是该把他当成空气,还是假装失忆?”
  129.第 129 章
  广大网友对这种充满了浓浓狗血味道的帖子还是很感兴趣的, 虽然大家总说能不能发点有营养的,但是对于这种帖子还是乐此不彼的回复。
  除了摩拳擦掌准备吐槽的,还有迫不及待想要拯救迷途羔羊的好心人士。
  帖子发出去不到一个小时,就有了十几条回复。
  妙手空空:楼主, 不用纠结了,是你的跑不掉, 不是你的强求也没用,没准你前男友现在也后悔了, 觉得尴尬所以才销声匿迹了,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吧,免得尴尬。
  碧水晴晴:楼主你碰到渣男了,你那个前男友摆明了就是吃了就跑,占点小便宜而已,这种渣男再遇到先给他两巴掌再说。
  禁止吸烟:楼上不要瞎出主意, 楼主说了还要共事的,低头不见抬头见闹崩了多尴尬。
  美杜莎的泪:就我一个人好奇, 楼主的前男友现在有女朋友吗?如果有, 还接吻, 楼主和她前男友也是没谁了, 渣男贱女!
  深海深蓝:看楼主的样子,好像还是对前男友有留恋啊,既然还留恋,就努力一把呗,免得以后后悔不是。
  陌上桑桑:我注意到楼主说自己迷迷糊糊的,咋回事?被下降头了?自己做的事自己都不清楚?
  熊圆圆咬着手指看着千奇百怪的回复,想了想,噼里啪啦的开始回复。
  爱吃烧鸡的熊猫(楼主)回复碧水晴晴:渣男的话楼主觉得倒不至于,他帮过楼主很多忙,楼主欠他很多人情,还没找到机会还。
  爱吃烧鸡的熊猫(楼主)回复美杜莎的泪:楼主没男朋友,他也没女朋友。
  爱吃烧鸡的熊猫(楼主)回复妙手空空:你说的对,他有可能也后悔了。
  爱吃烧鸡的熊猫(楼主)回复深海深蓝:楼主家族和他们家关系不是很和谐,虽然近来相安无事,但是多年前是有仇的,楼主的一个长辈和他的一个长辈以前也谈过恋爱,后来还是各走各路,所以对于楼主来讲,相忘于江湖是最好的选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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