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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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谌巍对焦言本人没有什么好恶,因为他晓得当初焦言和刘伯光之间并没有勾结,焦言之所以选在那个关节眼上挑战他,不过是有心怀它意的人怂恿。
  而且这年轻人赢得痛快,输得也利落,不耍无赖。反正在焦少门主眼中,没有什么是输赢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再比一场。
  但这不代表谌巍看到焦言会开心,任谁见到一个被人怂恿煽动两句就跑来挑战的愣头青,都不会有什么好心情。
  就算在万事武为先的江湖人眼里,断刀门的焦少门主也是个让人惧怕的武痴。这个年轻人的名声是一战一战地打下来的,而且他每次挑战的都是德高望重又比他厉害许多的前辈,也没有尝过什么败绩。
  单单这么形容好像普普通通,似乎是天之骄子该有的表现,唯一的问题在于他挑战的速度快得不寻常,最让人津津乐道的一次,是他一天前打败五刑岛主,第二天又和霹雳弓与惊天棍来了场车轮战,还都赢了。
  都是久享盛名的高手,却败在一个毛头小子手下,足以见得这毛头小子是有两把刷子的。
  大国师可不是一个会睁眼说瞎话的人,他说焦言是天下第一刀,焦言自然担得起这个名头。
  只是还有几个人一样能担起罢了。
  一想到这件事,谌巍顿时记起几年前车山雪遣人千里迢迢送来,单纯为了恶心他的五个字,不由狠狠瞥了车山雪一眼。
  这一眼正好看到车山雪不安分地翻动毛披风,对着林苑嫌弃毛披风上有气味。
  毛披风是谌巍从自己衣柜里翻出来的一件,不过谌巍本人有内力护体,不畏寒暑,毛披风这累赘玩意儿自打做出来后就没穿过。今天是听到闵吉报信,才急急忙忙翻出了一件合适的,但到了车山雪这里,却是好心被人当做驴狗肺,不老实披上就算了,竟然还嫌弃。
  在衣柜里放久了的衣服的确有一股灰尘的气候,谌巍又不喜欢用熏香,遇上某个嗅觉敏锐的瞎子,一点灰尘气味会被拿出来说也是想得到的事。但结合车山雪落跑一事,简直为谌巍头顶的三丈大火添了一瓶油。
  连焦言也看出谌巍脸色有点不对,只有车山雪还在嘀咕谌巍是不是把没洗过的旧披风拿来给他用了。
  谌巍被他闹得没有寒暄心情,简短回答焦言:“没心情,以后再说。”
  焦言:“……你说啥?”
  焦少门主挑战过那么多高人前辈,眼高于顶的也遇到过不少,但谌巍应对他挑战的回答依然是其中最狂妄的一个。从未被人用这种语气拒绝过,焦言双目冒火,刷地闪至谌巍面前拦住,低吼着重复:“没心情?”
  谌巍直接绕过,走到车山雪身边,从披风的边缘捡起一根束带。
  等待着他和焦言打起来的车山雪正一脸懵逼,就感觉到身上这件虽然气味大但勉强能挡风的披风叫什么东西一扯,在他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绕着他全身裹了一圈又一圈。
  “谌巍?”车山雪茫然问。
  谌巍没说话,用束带给披风打了个漂亮的结,将大国师裹成了钻不出蛹的冬蚕。
  而车山雪也意识到这好事是谁做的,嘴角抽搐道:“怎么衣服有气味还不让人说了,这样你让我怎么走回去?”
  “你觉得你还能走回去?”谌巍道,“真不担心我把你脚给剁了?”
  站在一边,被两人忽视的焦言不知为何觉得有点奇怪,但作为一个心眼只长在刀上的人,那一瞬间的不对立刻便被他忽略过去,并且想也不想就拔出他的佩刀。
  和谌巍乃至车山雪这种财大气粗,用剑就要重新锻造一把名剑的人比,焦少门主在这方面倒是很低调。他用的刀就是很普通的刀,带着十两银子就能在随便一家铁匠铺买来的那种,实在配不上他一门少主的身份。不过断刀门所有人的刀都和他一样,全是这种十两银子一把的制式大刀。
  上宽下窄,刃口雪亮,系在刀柄上的红绸鲜艳似火,就和主人的脾气一样暴躁。
  暴躁的焦言举刀就劈。
  如果车山雪眼睛没瞎,见到他这个架势说不定会大喊一声好。因为焦言这一刀的确漂亮,并没有因为主人的急躁而失去水准。
  从刀尖到刀柄,稳如一条直线,不给人躲避的机会。
  焦言没有放出刀气,少年人不是分不出好歹,至少晓得自己这样动手算偷袭,如果还动刀气,就算胜了世人也不会承认。可是像他这样的高手,就算粗暴地横劈竖砍,动作也自有一股锐意,收敛在刀锋这一条线中。
  面对这一刀,谌巍必须用剑迎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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