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1 / 4)
如今现代人结婚一般是以香车去迎婚的,而玉枫一出场,却吓得众人惊叫连连,引起无数围观者,百匹白色骏马齐齐亮相,宛中古时候王子迎娶公主的阵仗,玉枫坐在最前面宝马上,俊逸的外表,白色的西装加上这高大的白马,几乎叫人产生这是从画中出来的人物的错觉,世间俗人怎能生得这般风华绝代,不染纤尘?
白马王子,什么是白马王子,这就是了,原来白马王子并不是只有在童话故事中才会出现的人物,玉枫的亮相简直满足上至八十岁老奶奶下至八岁小女孩心中最美的梦想,有几个激动点的初中小女生甚至兴奋到晕过去了,无数议论声传来,纷纷羡慕着待嫁新娘的好福气,这样的手笔,这样的心思,着实让人瞠目结舌。
玉枫见到言曦,二人相视一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这一路走来,他们走得不容易!
虽然和言曦拍过婚纱照,但是看到她一身白色婚纱从楼梯口走出来,他仍忍不住惊艳了一把,眼神像是黏在了她的身上一般,再也移不开,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照在她的身上,像是为她镀上一层淡淡的粉,透着光,美得眩目!
特地为她量身打造的婚纱,由名家设计,将她绝佳的身材最完美地展露出来,当真是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微微露肩的设计,看起来优雅大方,却不过分外露,只是显露出两条修长的锁骨,用真正的玫瑰鲜花搭桥而成的肩膀贴着她的肩头,走过之处,皆带过一阵芬芳,不说镶在婚纱中的钻石有多昂贵,光是这鲜花的保存就费了多少人力物力。
一头如墨的秀发此刻已被高高盘起,只留下几缕搭在纤细的脖子处,调皮地跳动着,她的脸上化了淡淡的妆容,本是天生丽质,清水出芙蓉,加上这精心的修饰,更是美得动人,一双柳叶眉,宛若远山,美眸清澈,晶璨如晨星,面若桃瓣,唇色朱樱一点,端庄典雅里又隐隐约约透着些许妩媚,风致嫣然,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幽香,令她好似花中仙子一般。
玉枫上前一步,言曦含笑将手搭在他手上,二人站在一起,美得如同壁画,让人切切实实体会到何谓男才女貌,天生一对!
玉枫定定地看着她,深邃的眸子微微灼热,仿佛生怕他一个眨眼,人就没了,她实在是美得太不真实,美得让他舍不得将视线稍移一分一寸。
言曦羞涩地微微垂下了眼,又忍不住将长长的睫毛往上掀了掀,看他。
玉枫牵着她就要走,结果言曦却是不走,他只得停下来,用眼神询问。
“我还没穿鞋,怎么出去?”
玉枫低头一看,言曦脚上果然只穿了一只鞋,纯白的颜色,与她的这身婚纱配合得天衣无缝,高跟裹脚的设计,镶着的钻石错落有致,闪耀着纯净的晶莹,不是灰姑娘的水晶鞋,却胜于水晶鞋百倍。
莫以凡从旁边跳出来,笑嘻嘻地说道:“新郎倌,这可是规矩哦,另外一只鞋可得你找出来,才能把新娘子给接走,标志着从现在开始,新娘与新郎共同走下半生的道路,共同走向幸福的生活。”
玉枫第一次结婚当然不懂还有这规矩,虽然急着把******带回家,但结婚是大事,玉枫又尤为重视,纵使平时桀骜,这时也不得不乖乖听话行事。
“兄弟们,动手开始找啊,不帮老大把新娘娶回家,以后谁都不准回家抱老婆。”秦子言吆喝道,呼朋唤友地开始翻找起来,这屋子就这么大,他们就不信还找不出来。
众人四处翻找起来,可惜就这么个小屋子,任他们翻了个底朝天,竟找不出另外一只鞋来。
“喂,鞋到底藏哪了?”秦子言实在找得没法,开口询问陪伴新娘的几个姐妹。
“无可奉告,这当然得靠你们自个去找了,找着了你们才能接新娘走哦。”安以陵笑得意,因为莫以凡曾经嫁过人,不适合当伴娘,言曦又没有什么女性朋友,在京都里认识的人唯有一个安以陵,她便被拉着过来了。
“就不能给点提示?”小四好言求道,商量着能不能打个折。
“不成不成,必须得你们去找,新郎倌,想去娶我表姐可没那么容易哦。”说话的人名为方柔,前面说过的方睿辰的妹妹,同是杨言曦的大学宿友,这次得知杨言曦结婚,特地从国外飞回来的。
“你们这群女人,巴不得别人不能结婚是不是?”秦子言瞪着为首的方柔,被她们弄得很无力,女人啊女人,怎么娶个老婆也这么麻烦?
众女才不管这些男人的抱怨,她们今天的任务本来就是要为难他们的。
“表姐夫,你今天要是找不出来,这娇滴滴的美人儿你可就带不走喽。”
却见玉枫视线在屋子里扫一圈,像雷达一样,径自往厨房走去,没有丝毫犹豫地打开冰箱,果然见一只闪亮闪亮的鞋子周围围绕着层层‘云雾’。
“靠,谁那么绝啊,居然把鞋子藏在冰箱里,到底是哪个变态想得馊主意,真是服了她。”众男恍然大悟,一片哀怨声,这藏的位置确实也变态了点,当然了,能找出来的人则是更加变态。
玉枫拿出鞋子,握在手中,感觉有些冷,便用手捂了捂,将寒气散去。
在言曦旁边停下,他按着她在椅子上坐上,突然单膝地跪地,抬起言曦的脚。
她诧异,低下头看他,众人也被他这举动弄得云里云雾。
他回视,宛如浸在泉水里的黑色玛瑙石的双眼,水光潋潋,透着醉人的魅惑。
他轻轻的捧住了她没穿鞋子的脚,露出圆润的玉足,轻轻地套在她的脚上,他是如此自然便蹲在了她的身下,宛如最忠诚的仆人侍奉他的女王,替她穿鞋。 ↑返回顶部↑
白马王子,什么是白马王子,这就是了,原来白马王子并不是只有在童话故事中才会出现的人物,玉枫的亮相简直满足上至八十岁老奶奶下至八岁小女孩心中最美的梦想,有几个激动点的初中小女生甚至兴奋到晕过去了,无数议论声传来,纷纷羡慕着待嫁新娘的好福气,这样的手笔,这样的心思,着实让人瞠目结舌。
玉枫见到言曦,二人相视一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这一路走来,他们走得不容易!
虽然和言曦拍过婚纱照,但是看到她一身白色婚纱从楼梯口走出来,他仍忍不住惊艳了一把,眼神像是黏在了她的身上一般,再也移不开,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照在她的身上,像是为她镀上一层淡淡的粉,透着光,美得眩目!
特地为她量身打造的婚纱,由名家设计,将她绝佳的身材最完美地展露出来,当真是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微微露肩的设计,看起来优雅大方,却不过分外露,只是显露出两条修长的锁骨,用真正的玫瑰鲜花搭桥而成的肩膀贴着她的肩头,走过之处,皆带过一阵芬芳,不说镶在婚纱中的钻石有多昂贵,光是这鲜花的保存就费了多少人力物力。
一头如墨的秀发此刻已被高高盘起,只留下几缕搭在纤细的脖子处,调皮地跳动着,她的脸上化了淡淡的妆容,本是天生丽质,清水出芙蓉,加上这精心的修饰,更是美得动人,一双柳叶眉,宛若远山,美眸清澈,晶璨如晨星,面若桃瓣,唇色朱樱一点,端庄典雅里又隐隐约约透着些许妩媚,风致嫣然,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幽香,令她好似花中仙子一般。
玉枫上前一步,言曦含笑将手搭在他手上,二人站在一起,美得如同壁画,让人切切实实体会到何谓男才女貌,天生一对!
玉枫定定地看着她,深邃的眸子微微灼热,仿佛生怕他一个眨眼,人就没了,她实在是美得太不真实,美得让他舍不得将视线稍移一分一寸。
言曦羞涩地微微垂下了眼,又忍不住将长长的睫毛往上掀了掀,看他。
玉枫牵着她就要走,结果言曦却是不走,他只得停下来,用眼神询问。
“我还没穿鞋,怎么出去?”
玉枫低头一看,言曦脚上果然只穿了一只鞋,纯白的颜色,与她的这身婚纱配合得天衣无缝,高跟裹脚的设计,镶着的钻石错落有致,闪耀着纯净的晶莹,不是灰姑娘的水晶鞋,却胜于水晶鞋百倍。
莫以凡从旁边跳出来,笑嘻嘻地说道:“新郎倌,这可是规矩哦,另外一只鞋可得你找出来,才能把新娘子给接走,标志着从现在开始,新娘与新郎共同走下半生的道路,共同走向幸福的生活。”
玉枫第一次结婚当然不懂还有这规矩,虽然急着把******带回家,但结婚是大事,玉枫又尤为重视,纵使平时桀骜,这时也不得不乖乖听话行事。
“兄弟们,动手开始找啊,不帮老大把新娘娶回家,以后谁都不准回家抱老婆。”秦子言吆喝道,呼朋唤友地开始翻找起来,这屋子就这么大,他们就不信还找不出来。
众人四处翻找起来,可惜就这么个小屋子,任他们翻了个底朝天,竟找不出另外一只鞋来。
“喂,鞋到底藏哪了?”秦子言实在找得没法,开口询问陪伴新娘的几个姐妹。
“无可奉告,这当然得靠你们自个去找了,找着了你们才能接新娘走哦。”安以陵笑得意,因为莫以凡曾经嫁过人,不适合当伴娘,言曦又没有什么女性朋友,在京都里认识的人唯有一个安以陵,她便被拉着过来了。
“就不能给点提示?”小四好言求道,商量着能不能打个折。
“不成不成,必须得你们去找,新郎倌,想去娶我表姐可没那么容易哦。”说话的人名为方柔,前面说过的方睿辰的妹妹,同是杨言曦的大学宿友,这次得知杨言曦结婚,特地从国外飞回来的。
“你们这群女人,巴不得别人不能结婚是不是?”秦子言瞪着为首的方柔,被她们弄得很无力,女人啊女人,怎么娶个老婆也这么麻烦?
众女才不管这些男人的抱怨,她们今天的任务本来就是要为难他们的。
“表姐夫,你今天要是找不出来,这娇滴滴的美人儿你可就带不走喽。”
却见玉枫视线在屋子里扫一圈,像雷达一样,径自往厨房走去,没有丝毫犹豫地打开冰箱,果然见一只闪亮闪亮的鞋子周围围绕着层层‘云雾’。
“靠,谁那么绝啊,居然把鞋子藏在冰箱里,到底是哪个变态想得馊主意,真是服了她。”众男恍然大悟,一片哀怨声,这藏的位置确实也变态了点,当然了,能找出来的人则是更加变态。
玉枫拿出鞋子,握在手中,感觉有些冷,便用手捂了捂,将寒气散去。
在言曦旁边停下,他按着她在椅子上坐上,突然单膝地跪地,抬起言曦的脚。
她诧异,低下头看他,众人也被他这举动弄得云里云雾。
他回视,宛如浸在泉水里的黑色玛瑙石的双眼,水光潋潋,透着醉人的魅惑。
他轻轻的捧住了她没穿鞋子的脚,露出圆润的玉足,轻轻地套在她的脚上,他是如此自然便蹲在了她的身下,宛如最忠诚的仆人侍奉他的女王,替她穿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