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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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褚韶华靠着闻知秋的肩,闻知秋右臂揽着她的背。身后有着被人拥抱的安心,褚韶华露出惬意的神色,转头看闻知秋,不解的说,“读书有什么辛苦的,我们班就有那种同学,每天都觉着老师留的作业多,觉着自己累的不行。我一点儿不觉累,读书多有意思,每天都能见到新的东西,学到新的东西。那些觉着累的,都该去种地,她们就知道读书多轻松了。”
  闻知秋忍俊不禁,鼻息间萦绕的是褚韶华发间馨香,闻知秋情不自禁的挨的更近,问她,“真不累?”
  “不累。我们学校超级好,一点儿不比你读的剑桥差,虽然没有剑桥大,可是美极了。”褚韶华眉眼间泛起晶莹透明的喜悦,眼中的神采像是清晨的第一缕晨曦,说起自己学习生活眉飞色舞,“我每天把课排的满满的,不浪费一丁点儿的时间,晚上每天都会去图书馆,那么多书,都是免费看。我不到它关门我都不走,一天三顿挨个儿换着食堂吃好吃的。你想想,虽然我是有全奖,基本上读书不用花自己的钱,可除了读书的时候,以后哪儿还有这么好的机会啊!不花钱就能在那么好的大学读书,还包吃包住!”
  “知秋,有时我都觉着不是在读书,那是在享福!”褚韶华美滋滋,“我回国之前,校长说,如果以后我想读硕士博士,可以再回学校,给我免试入学!”
  一听硕士博士的话,闻知秋急,“咱们先结婚,硕士博士的事以后有空再读也不晚。”
  褚韶华肩膀耸动,无声的笑弯眼睛,好整以暇的看向闻知秋,“某人好像还没有求婚吧?”
  闻知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红色丝绒底绣金线花的戒指盒,打开来,里面是一枚小巧别致的钻戒。闻知秋取出,托起褚韶华的手,低头为她戴在无名指上,轻轻一吻,看着褚韶华的眼睛,“嫁给我吧,韶华。”
  褚韶华不知为什么,攸然红了眼眶,眼睛一热,落下泪来。
  第239章 结婚之三
  两人相偎着就完成了求婚仪式,场面不够宏大,也没有亲朋好友在一畔做见证,却足够温馨。褚韶华不是那种需要鲜花和男人下跪递上婚戒才肯点头的人,她认定了这个人,这个人也认定了她。他们之间,不论思想、学识、见识,金钱,还是地位,都是旗鼓相当,门当户对,在这个男人向她求婚的那一刹那,她心中是安然而充盈的,他们彼此都愿意共度一生,共同携手走完余下的生命路程。
  这样志同道合的意志与信念,这就是爱。
  当天,闻知秋留宿褚宅,不过,仍然只能住客房。
  闻知秋报怨褚韶华,“都留过学了,一点儿不开放。我听说美国人很开放。”
  褚韶华坚决打发他去客房,一挑眉毛,“我也听说英国男人都是绅士。”
  在楼梯口,闻知秋蘑菇着不动,跟褚韶华商量,“咱们明天就先去政府把结婚证办了。”
  褚韶华推他上楼,“那也得等举行过婚礼。”
  闻知秋抓住爱人的手不放,拖拖拉拉的必要褚韶华送他上楼,送他到客房,两人腻歪了一会儿,褚韶华才得以翘着唇角回卧室休息。
  褚韶华心中是甜蜜的,却难免想到故人。大顺哥死的时候,褚韶华是真的想为他守节,一心一意抚养女儿长大。可是,命运没给她这样的机会。她不能在那样恶心的家庭继续生活,她也不会把人生耽搁在那些烂人的纠缠中!她要过好日子,要活的光鲜,令人敬佩!她虚荣,爱慕浮华,她愿意为自己的双手来满足自己的虚荣,用双手得到自己喜欢的浮华。
  你不能怪我,我遇到这样一个爱我、懂我,而我也爱他的人,我必然会再组成新的家庭,再养育血脉来疗我心中旧伤!
  要怪,就怪你没有一个好母亲,好弟弟,是他们逼走了我!
  他们以为拿捏住我的血脉就能让我俯身屈就,任他们勒索摆布?他们想拖我入他们的泥潭,终生不得解脱!
  他们没有想过,那也是你的血脉!
  如果有朝一日地下相见,你就向他们问个原由道理吧!问一问你的母亲你的弟弟,他们是否心中有愧!
  至于我,我只会越来越好,我将嫁给一个非常爱我的男人,我将与他走完余生。
  褚韶华冷酷的压下旧时回忆,对心中那个从前的自己说,哪怕从头再来,我也只愿意做今日的自己。
  褚韶华入睡的时候,闻知秋还坐在褚韶华的二楼露台上看月亮,深秋的月亮是清冷的,闻知秋的心中却似有无数烟火绽放,喜悦从灵魂深处升起,让他颤栗难眠。原本按他的时间推断,褚韶华起码还要一年才能回国,没想到,褚韶华回来的这样快。
  这样的拼命念书,每天把课程排的满满的,图书馆不关门都不回去,不肯浪费一丁点儿的时间,得有多么的辛苦。寻常人不要说这样的学习,就是这样每天奔波于不同的教室,晚上再去坐一晚上图书馆,怕都吃不消。
  褚韶华却是苦行僧一般的坚持了下来。
  如果褚韶华只是去国外镀个金,轻松自在的游学一二年,她会回上海是必然。可是,褚韶华是真正的出国学习,她读的是一流的大学,拿的是全额奖学金,在波士顿短短三年就有一家在马萨诸塞州有影响力的报社,她是当地名流,受到上流社会的尊重,有许多朋友,有自己的事业,甚至,有着上海买办欣羡到流口水的军火生意!
  可是,褚韶华说回来,然后,她一毕业立刻就回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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