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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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笙:“……”
  他买馒头纯粹是因为懒得做米饭,家里还堆着好几盒海底捞的便携速食火锅,还有乱七八糟塞了一箱子的零食火腿肠。
  但靳林琨不,靳林琨觉得这件事挺值得矫情:“我吃一口蛋糕,就想我们家小朋友吃一口馒头。”
  “我们俩就是去年今天第一次见面的,一周年,都不能一起过。”
  “小朋友帮我做了一桌子菜,然后就自己回家了,一个人在家等着我。”
  “家里就他一个人,还有一盆蒜苗两颗草,黑咕隆咚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于笙觉得他描述的场景实在有点太脱离现实,忍不住打断:“等一下,为什么是黑咕隆咚的,我不能开灯放个歌听吗?”
  ……
  靳林琨更难过了:“太寂寞了,他还得给自己放歌听。”
  第九十七章
  自从两个人在一起, 于笙发现自己心软的点就开始越来越莫名其妙。
  哪怕明明知道这个人又开始胡说八道, 于笙的脚步还是不由自主地顿了顿,没能把人扔下, 立刻迈得出门。
  靳林琨还在失落,据说要寂寞放歌的男朋友已经转回身, 扯着他拽过来, 往手里塞了个东西。
  靳林琨低头看了看, 是只钢笔。
  传统的派克牌,大理石蓝箭标, 沉甸甸一支压在手里,被握得染上了点温度。
  “扳扳你那个字。”男朋友语气还冲,就是耳朵不知道为什么有点红, “你们老师发短信, 说你忍不住就写连笔。”
  靳林琨微哑, 轻咳一声:“不是忍不住,是我们老师一定要我出板报, 让我给同学们写写高三寄语……”
  想着于笙来他们班的时候可能会看到,他就认真写了一黑板的狂草。
  结果一个人都不认识。
  他们班老师觉得他是没忍住连了笔, 他们班同学一致认为这大概是某种神秘的抽象派艺术作品, 还有人猜测这是学神和知识宫殿沟通的暗号。
  暗号这个思路传得非常广,最近来拜一拜的人越来越多,有时候还能在下面捡到两瓶可乐几袋干脆面,据说是试图召唤知识的祭品。
  靳林琨觉得他们多半是学魔怔了。
  虽然误会弄得挺大,但他也没想到, 小朋友居然把这件事给记在了心里。
  钢笔漂亮得不行,握在手里就知道趁手。
  想起前两天梁一凡他们几个在空间里分享的什么“谈恋爱就该用一支笔”、“我握着笔就像握着你”之类的情话金句,靳林琨看了看于笙的手,心里动了动:“好用吗?你先替我用两天……”
  “好用,我试过了。”于笙点头,“出墨不错,不洇不蹭,写答题卡没问题。”
  靳林琨:“……”
  男朋友太务实了,有时候也不适合发展浪漫气氛。
  于笙根本没意识到他浪漫的点,觉得生日礼物差不多应当已经够安抚靳林琨,把人拉过来,抬起胳膊胡乱揉了两把他的头发:“行了,你收拾收拾,我先走——”
  话才到一半,门口忽然传来了细微的咔哒开锁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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