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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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很喜欢听郑楚说话,尤其是对他一个人说。她不是乡里人,声音没有别人的粗,软糯温细,让人感觉世界都是鲜活的,无害的。
  路上的小道崎岖,旁边有陡峭但又不高山坡,绿树长在一旁,地上铺满嫩绿的野草。
  郑楚接过这几个糖,抱住他的手臂,笑了笑说:“难怪我这么喜欢你,一定是因为你这么好,我都没遇见过像你一样的。”
  她这几天总发现陆为真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就算是郑楚问他,他也只是摇摇头,从来不说。
  郑楚还是有眼力见的,看陆为真那样子就知道他心里在闷着事,很大原因是自己给自己找不开心。
  她得哄哄他。
  这么一哄,就哄了好几天,搞得郑楚现在信手拈来就是一句我喜欢你。
  陆为真脸又红了点,手紧紧牵住他,带着她回家。
  这里天气变化大,上半夜热得人睡不着,下半夜的时候温度又会突然骤降。
  郑楚体虚,怕冷又怕热,天气变换太快容易生病,当然,还有个裸睡的习惯。在李婶娘家一个人一间房,晚上没什么感觉,可现在和陆为真住一起,就算她脸皮再厚,也不太好意思。
  天黑得快,以前因为没人找陆为真聊天,他一般睡得都很早。郑楚来了,有人和他聊天,但他也依旧上床早——和郑楚一起躺着。
  郑楚经常趴在枕头上,水眸灵灵,对他说一些好玩的事,说她自己小时候的,还会说和她朋友有关的。陆为真起初还有点慌怕,但后来慢慢听习惯了,反倒有种觉得心安起来。
  她愿意跟他说,一定是相信他。
  陆为真有时候干活很累,郑楚看到陆为真睡着后就安静下来,有时候还会给他拿扇子扇风。
  时间安安静静流逝,没有希望的生活中多了一个人,他喜欢的人,于陆为真而言,就仿佛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的幸福。每天回家都有了期待,连蠢狗四处乱跑也显得没那么笨拙。
  他的身体轻如棉絮,像走在缥缈的云端上,舒服得让他有点忘乎所以。
  但不得不说,他时刻都会面临踩空的危险。
  ……
  郑楚周六早上在家里改作业,突发奇想,说要给狗起个名字。
  陆为真靠在门旁,给她送水果,心想她还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狗就是狗,拿来看家干活的,起个名字不就是当宠物养吗?
  他没法说话,郑楚也没管他这想法,兴致冲冲拟了好几个小名,让他挑一个出来。
  她那时的眼睛很亮,像星星一样,把陆为真看得心怦怦直跳。
  他向来遵从自己心里的想法,径直走过去,把水果放在一旁,将郑楚抱起来,放在腿上。他亲了一口她微愣的脸,随后才装模作样地看了眼书桌上的字,脸顿时就僵了。
  “路路,威威,珍珍……”
  她这是想叫谁?
  他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女人,郑楚双手顺势抱住他的脖子,微红着脸说:“你挑一个圈出来。”
  陆为真想了想,拿起旁边的笔在后面写了个“为真”,又画了一个箭头,指着他自己,在上面写着:“叫我。”
  郑楚干咳几声,对他说道:“让你给狗挑名字,怎么还写上自己的了?我本来说想给它起的。”
  口是心非,陆为真心里哼了一声,又在纸上写了两个字。
  郑楚伸出头看了一眼,“平安?让它保佑人平平安安吗?起得挺好的,你去竹林的时候刚好也要它保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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