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3 / 4)
这当口,袁忠彻招呼了王远华,一起把那番僧搬起来,拖到谷旁一棵大树下。袁忠彻从饕餮袋里摸出一条霞光隐隐的金丝索,把番僧连腰带腿都绑在树上,连脖子也勒上了三四道,只是空出他的两只手,方便比划。然后王远华收了定身符,那番僧终于可以比划代言了。
“小人不理他,爬起来掉头又跑,却又撞上了别的一道雾气,”捧灯一边嘬着牙花子,一边向刘鉴描述说,“那雾好可怕,灰朦朦的,似有形焉,似无形焉……哦,小的是说,一靠近就心慌腿软。眼看那些雾就围着我在三五尺外转……不对,据小的看来,是围绕着那刚埋下的棺材转。看那和尚似乎也挺着急害怕,他指点着叫我趴在地上,不要乱动,自己又是念咒,又是洒水的。只要他一念咒,那些雾气就虚了,才一闭嘴,那些雾气就又浓了。废物和尚,念了半天咒都不灵,只好从怀里掏出书来现翻——真是临时抱佛脚……”
刘鉴越听越是疑惑。从捧灯的叙述来看,那番僧对小童并无恶意,不仅如此,想要伤害捧灯的是那些邪气妖雾,番僧反倒好象在念咒驱邪,保护捧灯。“既然如此,”他追问捧灯,“怎么我刚来的时候,看你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是被邪气侵了,还是番僧揍你?”
“别说揍我,”捧灯眉毛一努,满脸通红,“他比揍我还狠。也不知道是什么癖好,这家伙念着念着咒,从马车上拿了好多大蒜来乱扔,”说着捧灯向四周一指,刘鉴果然看到许多散乱的蒜头,“……到后来还竟然从脖子上摘了大蒜来嚼。我本来就奇怪他干嘛在脖子上挂几辫子大蒜,难道番邦的念珠都是大蒜做的么?没想到这家伙是拿来吃的。他啃了一头又一头,连皮都不吐,那股恶臭……爷您也应该闻到了,真是要了我的小命了!这臭比那雾气更叫人难忍,可小的几次三番想要逃走,却都给雾气顶了回来……那雾气似乎是不透风的,就这三五尺宽的地方,臭气越聚越浓……”
刘鉴是闻到过这股臭气的,果然非同凡响,他估摸着自己要被这种恶臭熏上一盏茶的时间也得背过气去。原来刚才捧灯紧闭着眼睛躺在地上,小脸通红,那不是遭了什么妖法,也不是得了什么病,纯粹是憋气憋的。当下不禁摸摸捧灯的脑袋,同情地点了点头。
刘鉴问完了捧灯前因后果,转过身来,一看袁忠彻还在那里艰苦顽强地试图和番僧沟通,王远华站在旁边,垂着头,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十字架旁的地面。刘鉴这时候满肚子的疑惑,也只好找王远华商量,可是才问半句,王远华就摆一摆手:“这番僧所为,甚是怪异。若说为恶,他又不曾害了盛价,若说为善,他却又偷掘我的镇物。看此邪气不散,重又来聚,和我之前的法术效力大不相同,咱们最好掘开来瞧瞧,他到底还埋了些什么其它的东西。”
刘鉴也有这种感觉,他的五雷咒虽然将妖雾打散,但邪气并未因此湮灭,而这邪气和之前在那草鞋上感觉到的,又有些许的不同。就在他询问捧灯的这会儿功夫,被五雷咒打散的邪气又逐渐聚拢了过来。这还好是在白昼,若在晚上子时前后,阴长阳消,光这股邪气就能叫普通人混乱甚至颠狂,不管那番僧究竟做了些什么,他和王远华、袁忠彻都得趁着天黑之前尽快想办法给解决喽。
刘鉴抬起头来四处寻找――照捧灯所说,番僧曾经掘土埋棺材,那在四周必有工具――果然看到在番僧驾来的马车旁边摆着一具铁锹。刘鉴走过去扛起铁锹,开始发掘埋下的棺材,手里一边忙活,他嘴里却不饶人:“还能埋些什么?定都是你那些害人的邪阵镇物罢了。”
王远华冷笑一声:“井蛙窥天,蜀犬吠日。看在你是平原刘公苗裔的份上,我便多说两句,免得你糊涂一辈子。这个阵能摄生人魂魄不假,但所摄之人必有取死之道,唯污秽肮脏的魂魄才敷使用。仁人义士,天不能害,邪不可侵,法不得摄,想那顺天知府陈谔刚能犯上、廉而奉公,此阵如何能够伤他?但他过于敬畏鬼神,杯弓蛇影,所以得了心病,加上风寒入骨,病势比平常重些而已。袁忠彻去了一趟,安其心神,想来他的病不日便可痊愈了。”
刘鉴半信半疑,反驳说:“那些打死沈万三的皂隶陆续暴毙,难道他们全都是作奸犯科之徒吗?”
“若非仗势欺人,贪财害命之徒,王某为何单选了他们来行刑?”
“那些踢打沈万三尸身的百姓,难道也全都是恶人?是,践踏尸体,按大明律是该有罪,可顶多打顿板子,罪不致死呀!”刘鉴还是不依不饶。
“哼,想当然耳。你有算过一共多少人去踢打沈万三的尸身?其中死了多少人,还有多少活着么?”
“那邸报馆高书吏之死你又怎么解释?那样一个冬烘先生又做什么奸,犯哪门子科了?”
听刘鉴这么一问,王远华倒愣住了,一皱眉头:“高书吏?那又是何人?”
刘鉴挖土挖得手酸,此时想起老书吏来,他不禁心头火起,当下眉毛一拧,把铁锹往王远华手里一塞,那意思是:“别戳着,你也来挖两锹。”嘴里却说:“便是你诡言要活祭了大钟的那个瓦匠高亮之父!”
王远华手柱着铁锹,慢慢挽起袖管,撇嘴答道:“八门锁水阵只摄恶魂,道理如此,我也不能一一核准。你若提旁人,我还真难以回答,若说高亮之父么,嘿嘿,当日见了高亮,我便算过其父。刘镜如,死者为大,我也不愿多说他的坏话,我只问你,你和他交情有多深,你能保证他从不曾为非作歹?你能保证他毫无隐恶,罪不致死?”
他这几句反驳有点强词夺理,可是也说得刘鉴不禁一愣,哑口无言。刘鉴和高书吏本来也并没有什么交情,根本不清楚对方的为人,他还真没法保证高书吏从来也不曾做过恶事。
王远华一边掘土,一边接着说道:“你回去问高亮也是枉然,其父年轻时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但其子未必知道。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八门锁水阵当日要摄走其父的魂魄,连你也无法救下,如果今日要摄走陈谔的魂魄,凭他袁忠彻就能救人成功吗?”
这话可问到了点子上,刘鉴从来就瞧不起袁忠彻,难道自己救不了高书吏,袁忠彻往顺天府随便兜了一圈,却能够救下陈谔来?就算事实确是如此,刘鉴也未必肯信。于是他在心里说:“这王远华倒好锋利的口舌,再多问下去只有吃瘪,还不如顺便问他《镜鉴记》的事情呢。”
于是转换话头,一字一顿地说道:“祖上传下《镜鉴记》的残篇,有云:非刑而怨,其气刚焉,触其身者,皆为所摄。取其长物,定于八方,以拱八门……”
刘鉴的意思,一方面是告诉王远华,《镜鉴记》我也知道一点,你别大言相欺,另方面想套出王远华对《镜鉴记》的认识来。果然王远华也自然而然地跟着刘鉴的话背诵下去:
“天开西北,而行始于左足;其次为坎,以应休门;再次相循,终之于泽,合七之数。聚此怨魂,镇山锁水,其害有自,利于生民……”
最后一句话,王远华背的是“利于生民”,刘鉴背的却是“利于生人”。那里“人”字一出口,王远华立时心中了然,冷笑着说:“原来你那是唐朝的版本。”
刘鉴细眉一挑,心说:“不会吧……”他也立刻想到了,唐朝避太宗李世民的讳,一律把“民”字改为“人”字。比如柳宗元在《捕蛇者说》一文结尾写道:“故为之说,以俟观人风者得焉。”从来就没有“人风”一词,它的本意应该是“民风”。很多文章在改朝换代以后,避讳的问题就给改回来了,比如世传的韩愈《祭鳄鱼文》中,理该避讳的“民”字出现了七次之多,但也有些并没有改。
难道自己在家里看到的《镜鉴记》残篇是在唐代因为避讳而改错了字吗?人风、民风,不会引起多大歧义,“利于生民”和“利于生人”意思却就满拧了,前者是说对老百姓有益,后者只是说对活着的人有益,对应前后文,很容易造成这活着的人不是泛指,而是单指施法布阵者的理解。也就是说,若按王远华的背诵,这个阵虽然有点危害,却对老百姓有利,当然说不上是邪阵;而按刘鉴的背诵,这个阵害了人,却对布阵者有利,当然是邪阵了。
可是这事儿很难分清真伪,别说王远华只是口头背诵,就算他真拿出一部书来,只要不是三国时代刻版的,谁都难保是后世传抄过程中倒过来把“人”字改成了“民”字——况且谁都知道,三国时代还没有印刷术,书籍全是靠手抄的。
刘鉴满肚子疑问,可又不知道从哪里问起才好,就在这个时候,王远华突然一抬头:“挖到了。”
刘鉴和王远华费了好大劲才掘到那番僧埋下的棺材,但以他们两个人的力量,是很难把棺材搬出来的——捧灯实在指望不上,他光站在坑边看着就已经是鼓足了勇气——他们只好就在坑里撬开棺材盖子来看。刘鉴想招呼袁忠彻也过来搭把手,但看他和那番僧手舞足蹈地“聊”得正欢,也就不去碰钉子了。
撬开棺材盖,果如王远华所说,沈万三的尸身并没有丝毫腐烂,只是皮肤发黑发干而已。刘鉴看这人约摸五十多岁年纪,两眼不闭,但瞳仁早就没了光彩,他头南脚北,身上行头俱全,上衣、下裤,腰系草绳,足登草鞋,左手边放着一支木棒,右手边放着一个破碗,肚子右侧还摆着一个布口袋——只是长发披散着,头上没有发簪。 ↑返回顶部↑
“小人不理他,爬起来掉头又跑,却又撞上了别的一道雾气,”捧灯一边嘬着牙花子,一边向刘鉴描述说,“那雾好可怕,灰朦朦的,似有形焉,似无形焉……哦,小的是说,一靠近就心慌腿软。眼看那些雾就围着我在三五尺外转……不对,据小的看来,是围绕着那刚埋下的棺材转。看那和尚似乎也挺着急害怕,他指点着叫我趴在地上,不要乱动,自己又是念咒,又是洒水的。只要他一念咒,那些雾气就虚了,才一闭嘴,那些雾气就又浓了。废物和尚,念了半天咒都不灵,只好从怀里掏出书来现翻——真是临时抱佛脚……”
刘鉴越听越是疑惑。从捧灯的叙述来看,那番僧对小童并无恶意,不仅如此,想要伤害捧灯的是那些邪气妖雾,番僧反倒好象在念咒驱邪,保护捧灯。“既然如此,”他追问捧灯,“怎么我刚来的时候,看你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是被邪气侵了,还是番僧揍你?”
“别说揍我,”捧灯眉毛一努,满脸通红,“他比揍我还狠。也不知道是什么癖好,这家伙念着念着咒,从马车上拿了好多大蒜来乱扔,”说着捧灯向四周一指,刘鉴果然看到许多散乱的蒜头,“……到后来还竟然从脖子上摘了大蒜来嚼。我本来就奇怪他干嘛在脖子上挂几辫子大蒜,难道番邦的念珠都是大蒜做的么?没想到这家伙是拿来吃的。他啃了一头又一头,连皮都不吐,那股恶臭……爷您也应该闻到了,真是要了我的小命了!这臭比那雾气更叫人难忍,可小的几次三番想要逃走,却都给雾气顶了回来……那雾气似乎是不透风的,就这三五尺宽的地方,臭气越聚越浓……”
刘鉴是闻到过这股臭气的,果然非同凡响,他估摸着自己要被这种恶臭熏上一盏茶的时间也得背过气去。原来刚才捧灯紧闭着眼睛躺在地上,小脸通红,那不是遭了什么妖法,也不是得了什么病,纯粹是憋气憋的。当下不禁摸摸捧灯的脑袋,同情地点了点头。
刘鉴问完了捧灯前因后果,转过身来,一看袁忠彻还在那里艰苦顽强地试图和番僧沟通,王远华站在旁边,垂着头,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十字架旁的地面。刘鉴这时候满肚子的疑惑,也只好找王远华商量,可是才问半句,王远华就摆一摆手:“这番僧所为,甚是怪异。若说为恶,他又不曾害了盛价,若说为善,他却又偷掘我的镇物。看此邪气不散,重又来聚,和我之前的法术效力大不相同,咱们最好掘开来瞧瞧,他到底还埋了些什么其它的东西。”
刘鉴也有这种感觉,他的五雷咒虽然将妖雾打散,但邪气并未因此湮灭,而这邪气和之前在那草鞋上感觉到的,又有些许的不同。就在他询问捧灯的这会儿功夫,被五雷咒打散的邪气又逐渐聚拢了过来。这还好是在白昼,若在晚上子时前后,阴长阳消,光这股邪气就能叫普通人混乱甚至颠狂,不管那番僧究竟做了些什么,他和王远华、袁忠彻都得趁着天黑之前尽快想办法给解决喽。
刘鉴抬起头来四处寻找――照捧灯所说,番僧曾经掘土埋棺材,那在四周必有工具――果然看到在番僧驾来的马车旁边摆着一具铁锹。刘鉴走过去扛起铁锹,开始发掘埋下的棺材,手里一边忙活,他嘴里却不饶人:“还能埋些什么?定都是你那些害人的邪阵镇物罢了。”
王远华冷笑一声:“井蛙窥天,蜀犬吠日。看在你是平原刘公苗裔的份上,我便多说两句,免得你糊涂一辈子。这个阵能摄生人魂魄不假,但所摄之人必有取死之道,唯污秽肮脏的魂魄才敷使用。仁人义士,天不能害,邪不可侵,法不得摄,想那顺天知府陈谔刚能犯上、廉而奉公,此阵如何能够伤他?但他过于敬畏鬼神,杯弓蛇影,所以得了心病,加上风寒入骨,病势比平常重些而已。袁忠彻去了一趟,安其心神,想来他的病不日便可痊愈了。”
刘鉴半信半疑,反驳说:“那些打死沈万三的皂隶陆续暴毙,难道他们全都是作奸犯科之徒吗?”
“若非仗势欺人,贪财害命之徒,王某为何单选了他们来行刑?”
“那些踢打沈万三尸身的百姓,难道也全都是恶人?是,践踏尸体,按大明律是该有罪,可顶多打顿板子,罪不致死呀!”刘鉴还是不依不饶。
“哼,想当然耳。你有算过一共多少人去踢打沈万三的尸身?其中死了多少人,还有多少活着么?”
“那邸报馆高书吏之死你又怎么解释?那样一个冬烘先生又做什么奸,犯哪门子科了?”
听刘鉴这么一问,王远华倒愣住了,一皱眉头:“高书吏?那又是何人?”
刘鉴挖土挖得手酸,此时想起老书吏来,他不禁心头火起,当下眉毛一拧,把铁锹往王远华手里一塞,那意思是:“别戳着,你也来挖两锹。”嘴里却说:“便是你诡言要活祭了大钟的那个瓦匠高亮之父!”
王远华手柱着铁锹,慢慢挽起袖管,撇嘴答道:“八门锁水阵只摄恶魂,道理如此,我也不能一一核准。你若提旁人,我还真难以回答,若说高亮之父么,嘿嘿,当日见了高亮,我便算过其父。刘镜如,死者为大,我也不愿多说他的坏话,我只问你,你和他交情有多深,你能保证他从不曾为非作歹?你能保证他毫无隐恶,罪不致死?”
他这几句反驳有点强词夺理,可是也说得刘鉴不禁一愣,哑口无言。刘鉴和高书吏本来也并没有什么交情,根本不清楚对方的为人,他还真没法保证高书吏从来也不曾做过恶事。
王远华一边掘土,一边接着说道:“你回去问高亮也是枉然,其父年轻时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但其子未必知道。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八门锁水阵当日要摄走其父的魂魄,连你也无法救下,如果今日要摄走陈谔的魂魄,凭他袁忠彻就能救人成功吗?”
这话可问到了点子上,刘鉴从来就瞧不起袁忠彻,难道自己救不了高书吏,袁忠彻往顺天府随便兜了一圈,却能够救下陈谔来?就算事实确是如此,刘鉴也未必肯信。于是他在心里说:“这王远华倒好锋利的口舌,再多问下去只有吃瘪,还不如顺便问他《镜鉴记》的事情呢。”
于是转换话头,一字一顿地说道:“祖上传下《镜鉴记》的残篇,有云:非刑而怨,其气刚焉,触其身者,皆为所摄。取其长物,定于八方,以拱八门……”
刘鉴的意思,一方面是告诉王远华,《镜鉴记》我也知道一点,你别大言相欺,另方面想套出王远华对《镜鉴记》的认识来。果然王远华也自然而然地跟着刘鉴的话背诵下去:
“天开西北,而行始于左足;其次为坎,以应休门;再次相循,终之于泽,合七之数。聚此怨魂,镇山锁水,其害有自,利于生民……”
最后一句话,王远华背的是“利于生民”,刘鉴背的却是“利于生人”。那里“人”字一出口,王远华立时心中了然,冷笑着说:“原来你那是唐朝的版本。”
刘鉴细眉一挑,心说:“不会吧……”他也立刻想到了,唐朝避太宗李世民的讳,一律把“民”字改为“人”字。比如柳宗元在《捕蛇者说》一文结尾写道:“故为之说,以俟观人风者得焉。”从来就没有“人风”一词,它的本意应该是“民风”。很多文章在改朝换代以后,避讳的问题就给改回来了,比如世传的韩愈《祭鳄鱼文》中,理该避讳的“民”字出现了七次之多,但也有些并没有改。
难道自己在家里看到的《镜鉴记》残篇是在唐代因为避讳而改错了字吗?人风、民风,不会引起多大歧义,“利于生民”和“利于生人”意思却就满拧了,前者是说对老百姓有益,后者只是说对活着的人有益,对应前后文,很容易造成这活着的人不是泛指,而是单指施法布阵者的理解。也就是说,若按王远华的背诵,这个阵虽然有点危害,却对老百姓有利,当然说不上是邪阵;而按刘鉴的背诵,这个阵害了人,却对布阵者有利,当然是邪阵了。
可是这事儿很难分清真伪,别说王远华只是口头背诵,就算他真拿出一部书来,只要不是三国时代刻版的,谁都难保是后世传抄过程中倒过来把“人”字改成了“民”字——况且谁都知道,三国时代还没有印刷术,书籍全是靠手抄的。
刘鉴满肚子疑问,可又不知道从哪里问起才好,就在这个时候,王远华突然一抬头:“挖到了。”
刘鉴和王远华费了好大劲才掘到那番僧埋下的棺材,但以他们两个人的力量,是很难把棺材搬出来的——捧灯实在指望不上,他光站在坑边看着就已经是鼓足了勇气——他们只好就在坑里撬开棺材盖子来看。刘鉴想招呼袁忠彻也过来搭把手,但看他和那番僧手舞足蹈地“聊”得正欢,也就不去碰钉子了。
撬开棺材盖,果如王远华所说,沈万三的尸身并没有丝毫腐烂,只是皮肤发黑发干而已。刘鉴看这人约摸五十多岁年纪,两眼不闭,但瞳仁早就没了光彩,他头南脚北,身上行头俱全,上衣、下裤,腰系草绳,足登草鞋,左手边放着一支木棒,右手边放着一个破碗,肚子右侧还摆着一个布口袋——只是长发披散着,头上没有发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