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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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锦很喜欢,但其实这里大部分东西她都挺喜欢,之所以停在这里,不过是因为这支簪子是属于长华集团旗下嘉华珠宝的展品。
  长华集团的总裁是陆延。
  嘉华珠宝也是陆延的产业。
  她站在那枚簪子面前站了至少有十分钟,然后终于在陆延落单往这边走过来的时候,她走到了他的侧后面两步,唤了他一声,道:“陆先生。”
  陆延转身看向她。
  阿锦再一次感叹男主就是男主,不管是侧脸和正脸,都好看得不像话。
  不是那种如花美男般的俊,而是很有力量的那种雕刻般的劲美,还带着些禁欲冷淡的那种性感。
  越是禁欲,越是容易让人的心躁动。
  不过阿锦只是欣赏他的颜,心却没怎么躁动。
  她对着他笑道:“陆先生,我很喜欢这个簪子,能问一下您,可以不经拍卖私下卖给我吗?”
  陆延看着她的笑容。
  心道,也就是长着张脸了,不然这么拙劣的搭讪技巧,她到底能勾-引到谁?
  可是话说回来,有这么一张脸,好像不用什么技巧,也够了。
  连言川那个整日里流连花丛的,不是都被她吊得神思恍惚,言行异常而不自知吗?
  陆延觉得她就是欠教训。
  他扫了她一眼,那目光好像她不过就是一介尘埃一般,道:“回头你跟我的助理联系,让他替你安排。”
  说完转身就要离开。
  “可是我没有那么多钱。”
  阿锦在他背后道。
  这个助理能解决吗?
  陆延:……
  他回头,面上终于有了些表情,是高高在上地,俯视般地,好像不知道是在看个傻子还是神经病一样的表情。
  话说,这两者有分别吗?
  第12章
  若是寻常人在他这样的眼神下大约扛不住,但阿锦却不会。
  倒不是她特别厚脸皮,而是……扛不住还能怎么办啊?
  谁让她背着苦逼任务呢?
  而且她能感知到他的情绪,知道他此刻并没有生气或烦躁的迹象,甚至还有些愉悦。
  大概傻子比较能取悦人?
  更何况还是赏心悦目的傻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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