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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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出,我的双腿抖了抖,忽然走不动路,只好就势坐在路边的花坛处,眯眼瞧雨后的太阳,语气半干,“哦,见到了。”
  看我反应不大,刘大壮长呼一口气,“见到就好。她消失了整晚没消息,我怕她出什么意外。”差点,我就脱口而出,那你知不知道,昨晚险些魂归西天的人,是我?
  是你口口声声叫着青梅,重要事情却从来与我闭口不谈的,我。
  忽然,语气就硬起来,“刘维,以后有关程穗晚的任何事都别将电话打到我这里来。有你和魏光阴护着,她哪里能出问题呢?”
  迟钝如他,也察觉到我生气了,立马讨好状:“别啊,我们不是故意瞒你的。她打开始想见的人就是你,想慎重其事道歉,却怕你不原谅,才拖拖拉拉到现在。你难道不了解她吗?易胆怯又受惊的。”
  易胆怯?他恐怕记错了吧。看着人畜无害,下手比谁都狠,才是她的真面目。昔日那老躲在我身后需要我照料的种子,早就长出拥有自己思想的茎叶。就因为这簇茎叶特别漂亮,所以丑陋的就活该被绞死,不争其芳华吗?
  “够了,以前的事我不想再提,但奉劝你们一句,既然要藏,就藏个彻底吧。她醒了,依着周印的手段,不可能查不出当年的蛛丝马迹。届时你们想护,没那么简单。”
  说完,砰一声挂掉手机,独留那头的刘大壮对着听筒苦笑——
  真要恨进骨子里,何需做这样的提醒?叫周印发现,千刀万剐了她,解了心头恨不就好?嘴硬心软是病,治不了。
  何渊似乎也住附近,开车出门撞见郁郁寡欢的我,猛地刹车,推门而下。
  “程作家?”
  每当有谁叫我作家,都感觉像在骂人,唯独何渊能叫出属于他的风格。
  察觉此时姿态不雅观,欲拍拍屁股起身,他先我一步,拍拍屁股坐下来,“这里的朝阳特别好看,还以为只有我发现了。”丝毫没有富家公子矫情的毛病,大概是以往的家庭教得好。
  抬头,正是魏延以前给发妻搭出的姜花园。夜晚还瞧不出什么特别,白日便看清了,那交织不尽的藤蔓,被有心人堆成了架。透过架出的形状,恰恰将太阳与光包裹进来。
  晨光中,我们像阔别多年的老友,席地而坐,谁都没说话。
  良久,我问他,到底喜欢盛杉哪一点。何渊说,起初只是有兴趣,觉得姑娘性格好玩。后来是两人在咖啡厅,无聊看了出笑话。有对情侣争吵因为一道问答题争吵起来。男孩问,如果只能二选一,你希望我的心里有你,还是车里有你。简而言之,贫与富的选择。女孩开玩笑选择了车,男孩生气。
  两人离开咖啡厅后,何渊好奇,问盛杉,“如果是你呢?”
  “什么?”
  “希望他心里有你,还是车里有你。”
  尚未听完故事,我突然哈哈哈大笑,“那她肯定骂你是白痴,说姐根本不缺钱。”模仿盛杉的语气。
  男子眼角也勾了起来,“她还真这样回答的。不过,摒弃了所有假设,要她回答。她讲,他车里有我不稀奇,他心里有我,才奢侈。所以,只期待那个人的生活里,永远有她。”
  何渊说,这是自己最期望的爱情的样子。盛杉令他见过最美的样子,那么其他世俗百态,便再难多看两眼。
  他的话,令我想起身后屋子里的谁,立刻也默了,好半晌才开口,“虽然很残忍,但还是想劝你别做无用功,盛杉这辈子,只会冠上周的姓氏。”
  青年微愣,立即又反应过来,“起初,我也认为与她不过萍水相逢。可阴差阳错,我偏偏来到滨城,难道这不足以说明,我和她的相遇,是有意义的?”我语气哀怨,“我追了一个男孩十余年。每次觉得自己能抓住他的时候,他又会突然离我很远。那时候我就明白,不是每段相遇,都有意义。”
  何渊终于闭口不言,表情却像童话故事没读到结尾的小孩,略显可怜。
  分别时,我想起什么,厚着脸皮向对方要来望城咖啡馆的钥匙,“可能会过去散心一段时间,闭关写东西,如果有免费住宿……”青年想也未想,将银色钥匙交到我手上,我立刻感激涕零拍拍他的肩膀。
  “别灰心,兄弟。就算最后追不到盛杉,我手上也有好妹子给你介绍。”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人选是顾圆圆,她曾偷偷说过,何渊雅帅雅帅的,令从未红鸾心动过的她心猿意马。
  何渊却只当我是玩笑话,略一点头。
  “我等着啊程作家。一路平安。”
  当晚,我在qq签名上说要出门散心,言辞间表达了对滨城的心伤已不足以言表,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刘大壮这个贱人哭着喊着向我道歉并挽留我,结果他当我放个屁,看过就过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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