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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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这些钱,他采购了许多和蚂蚁养殖相关的东西,先是书,后来是各种器皿,最后是提纯机器。
  女人也是在这个时候,突然发现了这个少年的古怪之处——对那些价值连城的古董,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每天只知道躲在屋子里研究蚂蚁。
  尽管少年对研究蚂蚁很上心,不过过程却进行得不太顺利——他一直在给血红林蚁寻找合适的奴隶,但却发现那些奴隶都是刚出生就马上死亡。
  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没日没夜的研究,他终于找到了一种蚂蚁,这种蚂蚁跟其他蚂蚁不同,它们幼虫的身体能够承受奴隶主蜜露中的毒素,并且这种被从小喂毒长大的蚂蚁,会分泌·出一种全新的毒素。
  这种毒素相对于古墓蚂蚁的毒素来讲,毒性更温和,不会让人血管爆裂,像丧尸一样死亡。
  其实这也是一个能证明少年非常聪明的地方,他知道自己就算把古墓蚂蚁的毒素提取成功也没有用,因为一旦在闹市使用那种毒素,因为受害者的死状恐怖,马上就会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不想这么快暴露自己。
  就他的这种行为而言,也非常符合他这类罪犯的犯罪心理特征。
  因为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削,头脑灵活,这类犯罪者在接近被害人时,往往不会引起被害人的重视,因为他们看起来“无害”。
  这类罪犯一般都喜欢用欺骗的手段让对方先放松警惕,然后他们等待合适的时机,出手果断,并且一旦出手,往往狠辣至极,毫不留情。
  这也是他们跟身材高大的犯罪者有明显区别的地方,因为他们没有蛮力,所以比起疯狂的屠戮,他们更喜欢对被害人进行控制。
  这种控制,既包括肉体控制,又包括精神控制。
  这种控制的过程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心理满足,让他们觉得自己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弱小,他们其实充满了力量。”
  “呵呵……”
  “呵呵呵……”
  刚才一直坐着不动的李行墨这时突然干笑了几声。
  他的笑声来的迅速,消失得也同样迅速。
  他的肩膀抖动了几下之后,就马上恢复成刚才的模样,他继续弓着腰坐在那里,像一尊冰冷的雕塑。
  江昭阳没理他,继续说道:
  “在蚂蚁研究取得了巨大突破之后,少年又去了一次佛手坪。
  这一次,跟之前的那一次完全不同,他对自己充满了自信,这种自信是蚂蚁毒液的提取成功带给他的。
  他知道自己手里的武器非常厉害,能够轻而易举地控制,并杀死任何想杀的人。
  甚至,他还提前给自己准备了一份庆祝胜利的礼物——几支金箔雪茄。
  至于买雪茄的钱,毫无疑问,是通过卖古董获得的。
  在到达佛手坪之后,他并没有直奔目的地,而是先去了半山腰的那间小屋,因为那里面住着他童年唯一的朋友。
  他去的目的也很简单——为了满足他那熊熊燃烧的虚荣心。
  他想通过自己穿着的名牌衣服,抽着的贵重雪茄,向女孩宣示他的蜕变。
  又或许……
  在他阴暗的内心里,还残存着这么一个角落,那里始终装着一份不容玷污的纯真,藏着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孩。
  不过在那里,他显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因为他突然发现——当年的酒鬼,已经变成了恶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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