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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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她说完,曾家人全都懵了,连曾任辉都愣着说不出话来了。
  郑明凤被他的表情逗笑了,拍了下他的胳膊,又笑着说:“我说真的,房子别买了,我名下房子多的是。不是我吹嘘,我们家除了姐姐外,我是最富有的,连老爸的资产都没我多。在京都我有两套别墅,还有五套普通住宅房,八个商铺,位置都还不错,每个月的租金都抵得上你半年的工资了。三年前还听姐姐的在沪市繁华地段投资了几个商铺,每个月也能
  收一笔不少的钱。另外在港城也有几套房的,这还是我在那边发展时低价买的,如今港城房价大涨,早就升值过亿了。”
  曾任辉这下彻底惊呆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明凤...”
  “好了,房子的事,听我的,真的别买。等你手头宽裕些,若想投资的话,倒可以买些在手。若单纯是为了结婚,在这个节骨眼紧巴巴的凑钱借钱买,真的没必要。“郑明凤在板凳上坐下,拉着有点失魂的曾任辉也一同坐,拍了下他的手,“任辉,你若有钱的话,我建议你买辆车。”
  “嗯?”曾任辉愣了下。
  “有车的话,来接我上下班就不用坐公交车了。”郑明凤眼带笑意。
  她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曾任辉双手搓了把脸,激动点头:“好,我回单位后找江哥帮个忙吧。”他觉得应该去和江楚恒好好谈谈,让他再多说下郑明凤和郑家的事,他怕迟早被他们吓死。
  曾家人此时的头脑都是懵怔状态,一个个都
  回不过神来,脑子里还都在数着她的房子数量,越数越数不清,脑子都乱糟糟的了。
  “明凤,我觉得还是要买套房子,你再给我点时间,我先买车,晚点再买房。”曾任辉还是坚持之前的想法,见她望着自己,好似不解,只得解释一句:“男方住女方家不合适。”
  郑明凤:“...你这是大男子主义。”
  “呃,算是吧。”曾任辉承认这一点,他是有点大男子主义。
  “姐姐和姐夫结婚后,姐夫也是住在姐姐家的,枫林雅郡的那套别墅是姐姐买的。”郑明凤再度告诉他一个事实。
  “啊?”曾任辉以前并不知道这事的,微惊:“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嫂子婚前买的?”
  “是啊。枫林雅郡这别墅区是康美集团的,姐姐是康美集团的第二大股东,开建的时候姐姐还在国外念书,让大老板给她留了一栋。还有观澜湖畔,我弟弟现在住的别墅区,全都是康美集团的产业。”
  “还有啊,姐夫在读书期间也投资了不少产
  业,挣了很多的钱,据说他当时掌管着整个江家的商业扩展,后来出台政策禁止军人经商后,他就将所有的产业转到了他三姐身上。等他结婚后,他三姐将江家所有的产业转交给了我姐姐,交由她全权管理,所以姐姐现在握着整个江家的钱袋子,也握着姐夫的钱袋子。”
  见曾任辉彻底傻眼了,郑明凤再度故意刺激他:“前两天我们在都城所住的恒天国际大酒店,正是姐夫九十年代初期一手创办,只不过当时规模没这么大,这六七年在姐姐的管理下,又壮大了至少三倍。”
  “这么说,江哥跟我一样,手里只有自己的工资?”曾任辉突然有点想笑了。
  郑明凤看透了他的想法,笑道:“你笑得太早了,姐姐上回跟我说了一嘴,姐夫的工资除了自己的日常开销,其他都用来投资了,给安安和朵朵又积累了一大笔教育资金。他其实也是个隐形的投资高手,一点都不比姐姐差呢,论投资本事,他真的可以和姐姐好好比拼下,谁输谁赢还说不定呢。”
  “我回头去找江哥指点几招。”曾任辉临时做出了决定。
  “这个可以有。”郑明凤连连点头,还补充着:“跟着他们两口子有肉吃,这一点你相信我。”
  “呵呵...”曾任辉笑了,看来他真的太低估那对夫妻了。
  “我经常跟着姐姐吃肉,她指东我绝不去西,也绝不二话,很干脆的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上次我们刚巧都去沪市出差,我当时根本没想在那投资买商铺的,两人在咖啡馆喝咖啡时,她突然跟我说这事,当时身上刚好有点闲钱,一股脑全买了,没想到仅两三年的时间,房价翻了倍,赚大发了。”
  “嫂子当时买了没?”曾任辉好奇道。
  “没,她哪还看得上这点小钱啊。据我所知,她在京都买了一条街,羊城有个办公园区,港城有三栋别墅,是别墅,不是我的那种小套间。另外在欧洲好多个国家都有房产,这都是婚前买的,和江家没一点关系。”
  “难怪你爸爸说,你们另外三个加起来不如
  她一个,这挣钱的本事,你们确实不如她。”曾任辉感叹了句,脑海中又想起一事来,面色很严肃:“嫂子经常给我们单位捐款用来做科研经费,据单位上的同事说,金额应该超一亿了。”
  “嘶...”这数字惊得曾家人全抽气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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