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页 【一支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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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瑟庄妮无比地信奉这一条钢鬃部落无数先辈用血肉探索出来的信条,并将它做到了极致。
  任何的能够杀出重围的机会,都是靠着自己手里的长矛和利爪获得的。
  瑟庄妮在九岁的时候,一个人从那一片冰霜荒原里伤痕累累走出来,几近濒死的时候,就将这个道理深深刻进了自己的心里。
  她要用自己的双手,获得一切。
  现在,她是最弱的一方,但是她坚信,她能够凭借着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两头庞然大物的交锋,获得最终的胜利。
  那十几年的蛰伏所获得的一路狂胜就是最好的例子。
  ————————
  与此同时。
  堡垒之内。
  一间阔大而阴暗的房间里,一张长长的议事长桌之后,穿着黑色全身甲的男人将腰间漆黑色的长剑放在长桌上,整个人靠在高高的黑岩木椅子的靠背上,双手有节奏地敲击着质地优良的长桌表面。
  整个房间里都是那种沉闷的像是盾击长剑的声响在回荡。
  “您怎么来了?”斯维因坐在议事长桌的左手侧,皱着眉有些奇怪地问道。
  “我来找一个人。”伯纳姆将军大概是敲得累了,停下了双手,双手交叉着支了起来,将那一颗被黑色头盔包裹的一丝不漏的头颅放了上去,“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很喜欢这样坐着。”
  “什么人?”斯维因并没有理会将军的某些怀旧情怀,思维理智像是一部机器。
  “一个老朋友。”伯纳姆将军并没有因为属下的不知趣而发怒,说道朋友这个词的时候,他似乎是笑了一下,很轻。
  也许连他自己都听不清。
  “怎么找?”斯维因还是一丝不苟地执行着他的高效率办事方针。
  “我在这里,她就会来找我的。”伯纳姆将军终于笑出了声,声音里带着某些悠长的岁月里的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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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铺垫,以写出整本书第一个小高潮。
  希望大家耐心。
  另,虽然知道让各位写长评什么的真的是奢望,可是还是想说,我都写了六十万字了,给点机会好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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