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3 / 4)
周羽蓝猛地坐起来,诧异地看着她,“你再说一遍。”
“他送了我一张彩票,我刮开以后中了三十万。”
……
一阵沉默过后,周羽蓝就像是海豹一样鼓起了掌,不停叫绝:“绝了绝了,我学到了,原来季总是这样追人的,以前我还挺不服气,明明我哥也很棒,怎么大家都说他不如季总,现在我宣布,我心服口服。”
阮素愣住,“他说他是随便买的。”
周羽蓝捧脸感慨,“就是这理由不怎么走心,否则就是完美啊。我哥输了。”
“真的,他还发誓了。”阮素觉得,季明崇不像是说谎的样子,那张彩票应该真的只是他随手拿的。
周羽蓝说:“难怪七夕那天电闪雷鸣,可能就是男人发誓次数太多了。”
阮素:“……”
周羽蓝见她不作声了,又挪了过来,揽着她的肩膀笑道:“不过,他这个礼物真的很棒,一定是很用心的,光是想想操作起来的难度,不少男人就望而却步了。”
说是这样说,但阮素想起季明崇说话的神情,她真不觉得他在说谎啊。
“对了,还有件事我也是今天才听说的。”周羽蓝想起什么,又说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你妈,就是阮太太,好像要跟那个阮蔓解除关系。阮蔓只是养女嘛,操作这种手续就比较简单了,你妈怎么这么突然……是不是那个阮蔓又作妖了?”
周羽蓝很惊讶,阮素反而很淡定。
或许以前对阮母有过期待,或许在别人看来,比起阮父,阮母对她算很好了,毕竟是给过她生命的人,后来也是真心的想要补偿,可是,她们之间的感情基础太薄弱了,薄弱到了,几次三番之后,她寒心以后,就彻底暖不起来了。很庆幸她成年了,可以做选择了,可以选择跟自己的亲生父母不用亲密来往。
以前她想起亲生父母还会黯然神伤,现在已经无动于衷了。
也许这是好的改变,至少生命中令她伤心难过的人和事,终于少了一件。
周羽蓝看着阮素平静的面庞,探出手抱了抱她,“好,以后不管他们了,让他们自生自灭去,咱们独自美丽。”
不要眷念不值得的人,也不用捡起这过时了的感情。
-
季明崇经常会来接送阮素,带一份早餐。
不过他也不是天天都有空的,今天就是一个例外,他要去开发区开会,开发区离市区太远,头一天晚上,他就跟阮素说了这件事,还特意发了消息:【记得吃早餐。】
阮素:【恩。】
习惯是可怕的,一大清早,阮素去上班,走出小区时,保安大叔还跟她打了个招呼:“好像没看到那位的车。”
阮素笑了一下,解释道:“他今天有事。”
保安大叔遗憾地说:“难怪呢。”
不只是保安大叔不习惯,阮素也有一点。不过她很快地就调整好了心态,季明崇本来就很忙,之前每天来接她已经是尽力地挤出时间来了……关于上下班这件事,她最好不要习惯为好。
夏日的早晨,人并不是很多,从小区这里到地铁站,也不过是步行几分钟的路程,她走在路上,听到身后传来声音,转过头来,只见一辆摩托车疾驰过来,她躲避已经来不及了,被摩托车撞了一下摔倒在地,等回过神来时,小腿处传来钻心的疼痛感。而那个骑摩托车的人竟然头都没回,就飞快地走了,停都没有停一下。
这里是人行道,也有人骑自行车,怎么摩托车也走这条路?
这大早上的,也不堵车……
阮素疼得额头都在冒汗,只觉得眼前都是金星,还好有好心路人经过,见她倒在地上,帮她叫了出租车去了医院。 ↑返回顶部↑
“他送了我一张彩票,我刮开以后中了三十万。”
……
一阵沉默过后,周羽蓝就像是海豹一样鼓起了掌,不停叫绝:“绝了绝了,我学到了,原来季总是这样追人的,以前我还挺不服气,明明我哥也很棒,怎么大家都说他不如季总,现在我宣布,我心服口服。”
阮素愣住,“他说他是随便买的。”
周羽蓝捧脸感慨,“就是这理由不怎么走心,否则就是完美啊。我哥输了。”
“真的,他还发誓了。”阮素觉得,季明崇不像是说谎的样子,那张彩票应该真的只是他随手拿的。
周羽蓝说:“难怪七夕那天电闪雷鸣,可能就是男人发誓次数太多了。”
阮素:“……”
周羽蓝见她不作声了,又挪了过来,揽着她的肩膀笑道:“不过,他这个礼物真的很棒,一定是很用心的,光是想想操作起来的难度,不少男人就望而却步了。”
说是这样说,但阮素想起季明崇说话的神情,她真不觉得他在说谎啊。
“对了,还有件事我也是今天才听说的。”周羽蓝想起什么,又说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你妈,就是阮太太,好像要跟那个阮蔓解除关系。阮蔓只是养女嘛,操作这种手续就比较简单了,你妈怎么这么突然……是不是那个阮蔓又作妖了?”
周羽蓝很惊讶,阮素反而很淡定。
或许以前对阮母有过期待,或许在别人看来,比起阮父,阮母对她算很好了,毕竟是给过她生命的人,后来也是真心的想要补偿,可是,她们之间的感情基础太薄弱了,薄弱到了,几次三番之后,她寒心以后,就彻底暖不起来了。很庆幸她成年了,可以做选择了,可以选择跟自己的亲生父母不用亲密来往。
以前她想起亲生父母还会黯然神伤,现在已经无动于衷了。
也许这是好的改变,至少生命中令她伤心难过的人和事,终于少了一件。
周羽蓝看着阮素平静的面庞,探出手抱了抱她,“好,以后不管他们了,让他们自生自灭去,咱们独自美丽。”
不要眷念不值得的人,也不用捡起这过时了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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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明崇经常会来接送阮素,带一份早餐。
不过他也不是天天都有空的,今天就是一个例外,他要去开发区开会,开发区离市区太远,头一天晚上,他就跟阮素说了这件事,还特意发了消息:【记得吃早餐。】
阮素:【恩。】
习惯是可怕的,一大清早,阮素去上班,走出小区时,保安大叔还跟她打了个招呼:“好像没看到那位的车。”
阮素笑了一下,解释道:“他今天有事。”
保安大叔遗憾地说:“难怪呢。”
不只是保安大叔不习惯,阮素也有一点。不过她很快地就调整好了心态,季明崇本来就很忙,之前每天来接她已经是尽力地挤出时间来了……关于上下班这件事,她最好不要习惯为好。
夏日的早晨,人并不是很多,从小区这里到地铁站,也不过是步行几分钟的路程,她走在路上,听到身后传来声音,转过头来,只见一辆摩托车疾驰过来,她躲避已经来不及了,被摩托车撞了一下摔倒在地,等回过神来时,小腿处传来钻心的疼痛感。而那个骑摩托车的人竟然头都没回,就飞快地走了,停都没有停一下。
这里是人行道,也有人骑自行车,怎么摩托车也走这条路?
这大早上的,也不堵车……
阮素疼得额头都在冒汗,只觉得眼前都是金星,还好有好心路人经过,见她倒在地上,帮她叫了出租车去了医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