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3 / 4)
这一路,他们运气非常好,风和日丽,路途通畅,山间丛林几乎没有受到一点旅途跋涉的苦。不考虑人为因素的话,简直太顺利了,就少了些什么。对小萱,尤其是。
每周一次,张总探班。欣喜,焦躁,纠结,失落,肉眼可见的情绪起伏,几乎是她这短短几年的人生中最激烈的波动,那张平静冷漠的小脸根本无法控制。短短几天的距离,分别后几乎是立刻就开始下一次的预期,心大概是满的,因此这一路,她特别投入、特别容易出神,像一只被反复打着兴奋剂的小白鼠,精力奇异般地旺盛。
一点一滴,空气,尘埃,都在体会,浸入下笔,出现前所未有的一种触感,切入皮肤,隐隐作痛。不得不说,苦难是最佳的创作源泉。她和顾辰在一起的三年,没有看到她的作品,天生的才华不知流去何处。等到那突然的背叛,刻骨铭心,心疼她不过一秒,钱方若就开始找她。这将是她人生的第一次井喷,可惜,人是找到了,整整一年,她却拒绝创作,小漫画的童趣只像揭开一个很小的盖子,完全没有释放。
她顽固地憋着,就是不动,筑起一层厚厚的壳。而现在,这层壳终于在破裂,清晰的声音,很疼,可是挡不住。
太过顺利的旅途,不够排解。她需要折磨,需要痛苦,需要再次落下来体验真实的世界。指望那个男人给她一点疼痛是不能够了,每次见面,温柔之极。平常侃侃而谈刹不住车的张总,来到高原之巅变得沉默寡言,脸上的笑从心窝里溢出来,弄吃的,背画板,看画画,哪怕她几个小时不抬头看一眼,他也一个字都舍不得说。没有千里迢迢赶来的饥渴,那种陪伴的感觉,别说小萱,连钱方若这个大男人都觉得安静,心软,窒息。
分别的时候,当着人面,也只是一个拥抱。不过,钱方若对此颇有微词,都是三十多岁的大男人,什么没经历过,就这么抱一下,他那德行好像怀里不是那个油盐不进的丫头,倒是这辈子已经就此到头、别无所求的满足,让人不得不在心里问一句:他特么到底是有多幸福?
他一走,她就像打了鸡血。
如果能有雨,大雨浇一场,浇透,应该会冷静些。所以,下吧。
直到夕阳落尽,钱方若才转回身。篝火已经点了起来,周遭像扣了个锅底,什么都看不清了。走过去,火苗浇了油,噼噼啪啪正跳得高,季萱抱着膝坐得很近,一眨不眨地盯着看。
“他走哪儿了?”钱方若问。
今天是周六,又到探班的日子。三个月,风雨无阻,有的时候地点太偏,周五晚上到不了,就是周六。钱方若不能算是个太食人间烟火的,不过也知道这么一步一随地坚持就算对十几二十岁的青春少年也算得虔诚了,更何况,是那么个忙到焦头烂额、差一点就人到中年的商人。
她没吭声,钱方若挨着坐下,见她手里握着手机,屏幕亮着,是定位。周六的晚上了,算起来,头一次,他晚了。
“没有信号吧?”
“嗯。”
“之前也没打个电话?”
“没。”
“他忙,可能临时有事儿。”
“明天我去镇上一趟。”
钱方若看了她一眼,手机屏幕又被捏亮了,山脚下的小镇两个小时的车程,为了个信号,够折腾的。可是不能不去,对这丫头,也是个过程。
“行,明儿我跟你去,吃饭吧。”
“嗯。”
野营是常态,晚饭不但热乎,而且丰盛。吃好休息好是旅途中最重要的,不然景物连颜色都不对。老张音信全无,可在吃饭这一点上钱方若丝毫不担心小萱会咽不下去,那丫头不但冷心肠,更是个硬骨头,这么多年在外面风里来雨里去,看着瘦弱,其实身体素质相当不错,肠胃也没有像他一样早早作出毛病。给她打鸡血可以,茶饭不思这种事,扯淡。
吃完饭,大家围着篝火聊天,兴致都不错,喝酒,三个词猜典故,乱七八糟的闲话。九点的时候起了风,各自回帐篷。钱方若又检查了一遍周围,回过来,看到他旁边的帐篷亮着灯。
影子映出来,女孩盘腿坐着,歪着头,发丝垂落,手中的炭笔在本子上刷刷地划着。她没有一天停下来,一样风雨无阻,年轻的笔,粗糙而狂妄的激情,那种急切像是到了最后一刻。
老张没有如期而至,只有两种可能,有事,她无法接收电话;或者,有事,也有了迟疑和打算。无论哪个,她都得去找信号,而无论哪个都没有让笔停下来,这很好。
钱方若笑笑,大概这丫头心理的准备远比他想得要充分。
……
雨下来了,不大,绵绵的,自然的动静在无遮无挡的野地里肆无忌惮,砸得帐篷噼里啪啦的像一场暴风雨。
旅行准备得很充分,抗风性能超强的帐篷,足以应付零下二三十度的睡袋,可在大自然的穿透力面前微不足道,瞬间就被潮湿的黑暗吞掉;身上不冷,却条件反射地觉得应该冷,瑟瑟的;脑袋被帽子闷着,鼻子里的呼吸冰凉,雨水砸着,人像被卷了一卷扔在野地里。
睡不着,也不想睡。雨声很好听,天翻地覆的,随时感觉下一秒就被冲走了。 ↑返回顶部↑
每周一次,张总探班。欣喜,焦躁,纠结,失落,肉眼可见的情绪起伏,几乎是她这短短几年的人生中最激烈的波动,那张平静冷漠的小脸根本无法控制。短短几天的距离,分别后几乎是立刻就开始下一次的预期,心大概是满的,因此这一路,她特别投入、特别容易出神,像一只被反复打着兴奋剂的小白鼠,精力奇异般地旺盛。
一点一滴,空气,尘埃,都在体会,浸入下笔,出现前所未有的一种触感,切入皮肤,隐隐作痛。不得不说,苦难是最佳的创作源泉。她和顾辰在一起的三年,没有看到她的作品,天生的才华不知流去何处。等到那突然的背叛,刻骨铭心,心疼她不过一秒,钱方若就开始找她。这将是她人生的第一次井喷,可惜,人是找到了,整整一年,她却拒绝创作,小漫画的童趣只像揭开一个很小的盖子,完全没有释放。
她顽固地憋着,就是不动,筑起一层厚厚的壳。而现在,这层壳终于在破裂,清晰的声音,很疼,可是挡不住。
太过顺利的旅途,不够排解。她需要折磨,需要痛苦,需要再次落下来体验真实的世界。指望那个男人给她一点疼痛是不能够了,每次见面,温柔之极。平常侃侃而谈刹不住车的张总,来到高原之巅变得沉默寡言,脸上的笑从心窝里溢出来,弄吃的,背画板,看画画,哪怕她几个小时不抬头看一眼,他也一个字都舍不得说。没有千里迢迢赶来的饥渴,那种陪伴的感觉,别说小萱,连钱方若这个大男人都觉得安静,心软,窒息。
分别的时候,当着人面,也只是一个拥抱。不过,钱方若对此颇有微词,都是三十多岁的大男人,什么没经历过,就这么抱一下,他那德行好像怀里不是那个油盐不进的丫头,倒是这辈子已经就此到头、别无所求的满足,让人不得不在心里问一句:他特么到底是有多幸福?
他一走,她就像打了鸡血。
如果能有雨,大雨浇一场,浇透,应该会冷静些。所以,下吧。
直到夕阳落尽,钱方若才转回身。篝火已经点了起来,周遭像扣了个锅底,什么都看不清了。走过去,火苗浇了油,噼噼啪啪正跳得高,季萱抱着膝坐得很近,一眨不眨地盯着看。
“他走哪儿了?”钱方若问。
今天是周六,又到探班的日子。三个月,风雨无阻,有的时候地点太偏,周五晚上到不了,就是周六。钱方若不能算是个太食人间烟火的,不过也知道这么一步一随地坚持就算对十几二十岁的青春少年也算得虔诚了,更何况,是那么个忙到焦头烂额、差一点就人到中年的商人。
她没吭声,钱方若挨着坐下,见她手里握着手机,屏幕亮着,是定位。周六的晚上了,算起来,头一次,他晚了。
“没有信号吧?”
“嗯。”
“之前也没打个电话?”
“没。”
“他忙,可能临时有事儿。”
“明天我去镇上一趟。”
钱方若看了她一眼,手机屏幕又被捏亮了,山脚下的小镇两个小时的车程,为了个信号,够折腾的。可是不能不去,对这丫头,也是个过程。
“行,明儿我跟你去,吃饭吧。”
“嗯。”
野营是常态,晚饭不但热乎,而且丰盛。吃好休息好是旅途中最重要的,不然景物连颜色都不对。老张音信全无,可在吃饭这一点上钱方若丝毫不担心小萱会咽不下去,那丫头不但冷心肠,更是个硬骨头,这么多年在外面风里来雨里去,看着瘦弱,其实身体素质相当不错,肠胃也没有像他一样早早作出毛病。给她打鸡血可以,茶饭不思这种事,扯淡。
吃完饭,大家围着篝火聊天,兴致都不错,喝酒,三个词猜典故,乱七八糟的闲话。九点的时候起了风,各自回帐篷。钱方若又检查了一遍周围,回过来,看到他旁边的帐篷亮着灯。
影子映出来,女孩盘腿坐着,歪着头,发丝垂落,手中的炭笔在本子上刷刷地划着。她没有一天停下来,一样风雨无阻,年轻的笔,粗糙而狂妄的激情,那种急切像是到了最后一刻。
老张没有如期而至,只有两种可能,有事,她无法接收电话;或者,有事,也有了迟疑和打算。无论哪个,她都得去找信号,而无论哪个都没有让笔停下来,这很好。
钱方若笑笑,大概这丫头心理的准备远比他想得要充分。
……
雨下来了,不大,绵绵的,自然的动静在无遮无挡的野地里肆无忌惮,砸得帐篷噼里啪啦的像一场暴风雨。
旅行准备得很充分,抗风性能超强的帐篷,足以应付零下二三十度的睡袋,可在大自然的穿透力面前微不足道,瞬间就被潮湿的黑暗吞掉;身上不冷,却条件反射地觉得应该冷,瑟瑟的;脑袋被帽子闷着,鼻子里的呼吸冰凉,雨水砸着,人像被卷了一卷扔在野地里。
睡不着,也不想睡。雨声很好听,天翻地覆的,随时感觉下一秒就被冲走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