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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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已经清楚再往前的危险,生物的趋光性却让他抓紧那一点甜头舍不得放开。
  男人的爱和女人的爱不同。
  女人会因为相处时间的增长天长日久爱上一个人,甚至可能因为一时感动,冲动地答应一场求婚。男人却不会,他们是理智的,很难将就,最爱的人,永远是一生中特定时间出现的,让他瞬间生出感觉、念念不忘的那一两个。
  社会版新闻上常出现男人结婚多年出轨初恋的报道,多半便是这样的原因。
  霍钦这些年没交过女朋友,因为初恋像是一块模板,不管他有意识无意识,总在用宁佳书作为标尺去衡量。
  而他找不到更喜欢的。
  他清冷的脸颊像神祇一般不可侵犯,宁佳书却偏要去咬他唇角。
  她喜欢看那英俊的脸上因为她出现裂纹,漆黑的眼眸里情欲涌动。
  宁佳书从前听人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前任就像wifi,只要没有新人改密码,就永远连得上。
  她踮脚时候在心中默数。
  一。
  二。
  三。
  只主动到第三秒,霍钦的掌心便松开,扶上女人的腰反客为主。
  疯狂而热烈。
  吻到宁佳书快要窒息才松手放她喘息,呼吸极重,他问她,“你要什么条件?”
  “很简单啊,你代替和畅。”
  宁佳书松开两步,歪头去看他眼睛,“你不是在乎朋友吗,为朋友舍身入地狱好了。”
  “等到我这一回厌烦,就再也不会去招你的朋友了,我保证。”宁佳书眨眼睛。
  爱情于她而言像是小孩玩游戏,她一定要在每一场比拼里赢得胜利,光明正大说清楚目的,便可以肆无忌惮伤害对手,可怕的是,输掉的那些人,尽管痛彻心扉,却在被告知还有第二场的时候,仍然甘之如饴。
  “成交。”
  霍钦听见自己的声音应了。
  他很清楚自己今天会答应不是因为和畅。
  明明在那个迟迟收不到回复的夜晚已经心如磐石,警告过自己一万遍,却还是在有丁点希望的时候立刻抛盔卸甲,抵抗力化作粉尘。
  因为恨她也爱她,所有复杂的感情交缠在一起搅成一团乱麻,理不清,剪不断。
  贪图眼前是人类的劣根性,这一刻,他没办法阻止自己顺从心意。
  他们现在重新捆绑到一块儿了。
  “你今天飞哪儿?”宁佳书脚步轻快,进了电梯问他。
  “伦敦。”
  “我去洛杉矶,很远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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