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_216(1 / 2)
《科幻月刊》当月就刊登了他的稿子。主编找到身在美国的科幻作家兼翻译家,让他把这篇文翻译成英文,递交给美国科幻和奇幻作家协会,参加本年度的星痕奖。
来年的四月底,玄原在异国的颁奖典礼上拿到那尊透明合成树脂制成的螺旋星痕奖杯时,依旧不知道那个醉酒的晚上,他到底干了些什么。他甚至搞不清楚那篇文章到底是他写的还是田恬写的。他对这篇小说的构思、创作过程完全没有任何记忆。仿佛在那个夜晚,上帝对他说:“诶,玄原老弟,你不行啊。”然后往他电脑里存了一篇伟大的科幻小说,好让他别那么烦心。
他私底下对庄墨忏悔过这桩事,庄墨让他也别纠结了:“你这个人,就是命好。”
第一本书出道拿榜首,一本书吃十年;版税拿去做了房地产,正好赶上好时候,摇身一变变房地产大亨;眼看要过气了,莫名其妙拿了个星痕奖。拿星痕奖也完全是运气,出于政治正确,今年早就知道要颁发给亚洲人,而所有亚洲人的文章里他写得最符合西方人审美。他的文章太高了,庄墨和任明卿服气的,普通读者像田恬完全就是不明觉厉,大众更是喵喵喵喵喵,可是评委们就吃这一套。
玄原就这样,突然从流行文坛飞升,变成了国家宝藏级的科幻作家。不但作协当委员,政协都要他当委员,因为他年少时十分叛逆地拒绝了入党申请,加入了一个小小的民主党派,民主党派老是想叫他当党魁。
玄原后来心想,那个晚上,他会以远超他的手速写出远超他水准的作品,可能只是潜意识里,不想让他的脑残粉太过担心与失望吧。作家的战场,他怎么能将失败归结于读者呢?
玄原看了枕边的田恬一眼,伸手把他揽进怀里,然后偷偷缩回了手,造成他投怀送抱的假象,这才心满意足地睡去。
第三卷榜首作家
第86章
一年以后。
上午最后一节课结束了,任明卿在位置上整理书包。一般他会留下来提问,他总有细节问题或者拓展阅读需要与教授单独沟通,可是今天他行色匆匆。有个短发女生拿着巧克力走到他面前:“师兄,你有时间吗?”
任明卿记得她,是同班同学,比他小好几岁。
他做完《英雄荣耀》项目,休息了几个月,又马不停蹄地带团队住剧组,监了《转生轮》和《武侠英雄》的剧本,一直忙到今年年初。有一段时间,他累得不想写任何东西。庄墨给他放了半年假,他每天无所事事,和庄墨一合计,重新回到Z大念书。
Z大保留着他的学籍,他得以顺利回到大学课堂,完成他中断的学业。他个性单纯,象牙塔式的校园生活让他非常惬意,历史又是一个硕大无朋的素材库,给了他源源不断的创作灵感。
因为吃过苦,明白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再加上个性喜好看书研究,所以任明卿学习很用功,甚至有继续念研究生的念头。他对任何一门课都不敷衍。就像这堂古代文学课,其他孩子都在睡觉、开小差,他永远坐在前两排认认真真听课。他还带组做presentation,眼前的女孩就是他的组员之一,他对她有印象。
大学里的人际关系简单又松散,即使重来一次,他也始终是个边缘人物,对这些比他小几届的孩子抱着远观的态度。如果没有教学任务,他很少跟他们接触。不过他的孤僻症已经比从前好多了,庄墨也鼓励他社交,如果时间允许,他也许会请她吃饭,聊聊学术话题。
只是今天不行。
任明卿抱歉道:“对不起,我没时间。”今天是七夕,他约了人。
女孩子原本很羞涩,此时感到些许为难,但仍旧不甘心地问:“那个……就耽误你一小会儿。”
他的手机响了,是快递员的电话:“任明卿吗?出来收一下花。”
任明卿飞快地说了声“不好意思”,一瘸一拐地冲出教室。正是午餐时间,走廊里挤满了放学的学生,快递小哥捧着一大束纸盒玫瑰站在楼梯口,脸上写满了不耐烦。
任明卿看到那束包装精美、娇艳欲滴的玫瑰,涨红了脸,低着头快步走到快递小哥面前:“那个……”
“你是任明卿吗?”快递小哥准备签收。
“不是啊……我是说,是我。不过这是我订的,不是送到我这里,你搞错了。”任明卿心急如焚,打开手机展示自己的订单。“是送到3107教室,给这个人。”
快递小哥懵了:“是吗?”
一看,还真是。
“好吧。”快递小哥急匆匆走了。
任明卿松了口气,希望还来得及。
——
3107教室。 ↑返回顶部↑
来年的四月底,玄原在异国的颁奖典礼上拿到那尊透明合成树脂制成的螺旋星痕奖杯时,依旧不知道那个醉酒的晚上,他到底干了些什么。他甚至搞不清楚那篇文章到底是他写的还是田恬写的。他对这篇小说的构思、创作过程完全没有任何记忆。仿佛在那个夜晚,上帝对他说:“诶,玄原老弟,你不行啊。”然后往他电脑里存了一篇伟大的科幻小说,好让他别那么烦心。
他私底下对庄墨忏悔过这桩事,庄墨让他也别纠结了:“你这个人,就是命好。”
第一本书出道拿榜首,一本书吃十年;版税拿去做了房地产,正好赶上好时候,摇身一变变房地产大亨;眼看要过气了,莫名其妙拿了个星痕奖。拿星痕奖也完全是运气,出于政治正确,今年早就知道要颁发给亚洲人,而所有亚洲人的文章里他写得最符合西方人审美。他的文章太高了,庄墨和任明卿服气的,普通读者像田恬完全就是不明觉厉,大众更是喵喵喵喵喵,可是评委们就吃这一套。
玄原就这样,突然从流行文坛飞升,变成了国家宝藏级的科幻作家。不但作协当委员,政协都要他当委员,因为他年少时十分叛逆地拒绝了入党申请,加入了一个小小的民主党派,民主党派老是想叫他当党魁。
玄原后来心想,那个晚上,他会以远超他的手速写出远超他水准的作品,可能只是潜意识里,不想让他的脑残粉太过担心与失望吧。作家的战场,他怎么能将失败归结于读者呢?
玄原看了枕边的田恬一眼,伸手把他揽进怀里,然后偷偷缩回了手,造成他投怀送抱的假象,这才心满意足地睡去。
第三卷榜首作家
第86章
一年以后。
上午最后一节课结束了,任明卿在位置上整理书包。一般他会留下来提问,他总有细节问题或者拓展阅读需要与教授单独沟通,可是今天他行色匆匆。有个短发女生拿着巧克力走到他面前:“师兄,你有时间吗?”
任明卿记得她,是同班同学,比他小好几岁。
他做完《英雄荣耀》项目,休息了几个月,又马不停蹄地带团队住剧组,监了《转生轮》和《武侠英雄》的剧本,一直忙到今年年初。有一段时间,他累得不想写任何东西。庄墨给他放了半年假,他每天无所事事,和庄墨一合计,重新回到Z大念书。
Z大保留着他的学籍,他得以顺利回到大学课堂,完成他中断的学业。他个性单纯,象牙塔式的校园生活让他非常惬意,历史又是一个硕大无朋的素材库,给了他源源不断的创作灵感。
因为吃过苦,明白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再加上个性喜好看书研究,所以任明卿学习很用功,甚至有继续念研究生的念头。他对任何一门课都不敷衍。就像这堂古代文学课,其他孩子都在睡觉、开小差,他永远坐在前两排认认真真听课。他还带组做presentation,眼前的女孩就是他的组员之一,他对她有印象。
大学里的人际关系简单又松散,即使重来一次,他也始终是个边缘人物,对这些比他小几届的孩子抱着远观的态度。如果没有教学任务,他很少跟他们接触。不过他的孤僻症已经比从前好多了,庄墨也鼓励他社交,如果时间允许,他也许会请她吃饭,聊聊学术话题。
只是今天不行。
任明卿抱歉道:“对不起,我没时间。”今天是七夕,他约了人。
女孩子原本很羞涩,此时感到些许为难,但仍旧不甘心地问:“那个……就耽误你一小会儿。”
他的手机响了,是快递员的电话:“任明卿吗?出来收一下花。”
任明卿飞快地说了声“不好意思”,一瘸一拐地冲出教室。正是午餐时间,走廊里挤满了放学的学生,快递小哥捧着一大束纸盒玫瑰站在楼梯口,脸上写满了不耐烦。
任明卿看到那束包装精美、娇艳欲滴的玫瑰,涨红了脸,低着头快步走到快递小哥面前:“那个……”
“你是任明卿吗?”快递小哥准备签收。
“不是啊……我是说,是我。不过这是我订的,不是送到我这里,你搞错了。”任明卿心急如焚,打开手机展示自己的订单。“是送到3107教室,给这个人。”
快递小哥懵了:“是吗?”
一看,还真是。
“好吧。”快递小哥急匆匆走了。
任明卿松了口气,希望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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