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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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有人因为长头发在骑马奔驰时散乱,白白地任由猎物跑离自己的视线。
  老林子里荆棘到处都是,一不注意头发落到上面,那有时间慢慢理顺?
  战场上,不管是谁,都有可能因为头发凌乱而失去最关键的一线生机。
  平原上的人种田,衣食住行自给自足,打仗不是他们的要务,所以可以忍受,所以他们习惯了,可是关外的人不可以。
  前额的头发刮掉,后边的头发梳成辫子。这样即不会遮挡视线,也不会在马上披头散发……在野外宿营时辫子盘起来还可以当枕头。
  如此实用性的发型,美观与否自然就不重要了。久而久之变成习俗。
  是什么时候,发型变成了一种文化的象征,一种民族的象征了那?
  草原上的风确实大,大到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环境决定了,这些游牧民族必然要选择最实用的发型,“髡发”成为主流。
  “髡,剃发也。”它就是一个方便舒适的发型,可是这个中性词在留长发的人的眼里,却是一个大大的贬义词。
  此乃“五刑”之一也。周朝人把犯错误的男子剃头处置,待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流行起来后,头发的地位愈加显贵。
  看在草原上的人眼里,没有觉得有任何美感,为什么留那么多头发?不热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难道就一辈子不剪发了吗?
  草原人觉得搞不懂中原人的想法,光喊着口号谁也没任由头发长到脚脖子。
  然而,那个时候,双方你生活在你的地盘,我生活在我的地盘,除了战争,谁也不妨碍谁。
  哦豁,那个时候也没有民族的称呼,更没有民族自尊心的说法儿。回人的男孩子去除□□、南洋人打落门牙、草原人剃发……慢慢的演变,都变成了一种,巴图鲁的成人礼。
  大约在南北朝的时候,双方开始融合了,事情出来了。
  南朝平原的人看见北朝草原人的剃发辫子觉得很好笑,将其称之为:索虏。这不是什么好词,索是绳子的意思,意思是北朝人个个带着自杀的上吊绳,又笨又傻的蛮夷小索佬。
  北朝人倒是不在乎,照旧搂草打兔子,遇到话多的南朝人直接上拳头。南北朝战争、融合,冠礼开始流行于中原人,也开始有了不同的民族,草原人为了生活依旧剃发辫发,中原人很不屑,但——也相安无事。
  不就是一个发型嘛?不当吃不当喝的,一直到大清进关。
  满汉两班官员站成两排,汉臣穿汉服束发,满臣马蹄袖剃发。贰臣孙之獬自己剃发,试图通过改装进去满队列,奈何两边都认为他是串种,都骂他是蝙蝠装老鼠!
  孙之獬讨好不成羞愤不已,于是愤而上疏:“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
  中国,中央之国,多么古老的名字。那个时候一般人的认知,中国是一个大国,这个大国里面,有汉人,有满洲人,有蒙古人……改朝换代再流弊哄哄,它不能杀光谁吧,老百姓该怎么生活还怎么生活。
  可是孙之獬的一封折子——多尔衮对孙之獬的上书赞不绝口!全国开展剃发行动。“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个个跟草原的羊一般被剃个精光……
  皇太后搂着小弘星,乐哈哈地笑。
  “之所以定下来这个发式啊,主要是因为风。人天天骑马打猎,放牧牛羊,风吹头发乱,严重挡视线……特别是天气热的时候,不戴帽子也热。
  那万一一个眼神不好,少了一头牛、羊,那可了不得……”
  “打猎的时候,前面是个小兔子,乌糟糟的头发一挡,活生生看成一头黑熊,一伙人万箭齐发扎得兔子变成刺猬……这多傻啊。
  剪掉头发,还乱,干脆扎起来,还乱,那就编起来!”
  皇太后讲故事讲得有声有色,弘星听得哇哇大叫,重重点脑袋:“辛苦啊乌库玛麽。”
  乌库玛麽眼见重孙子有模有样的安慰他,更是一颗心软的一塌糊涂。
  “辛苦,也不辛苦。人活着,就是这样儿的滋味儿,这啊,叫有滋有味。”皇太后抱着最疼的重孙子,絮絮叨叨的,“乌库玛麽知道,现在进了关,不缺水了,也没有那么大的风沙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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