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掌 上次重生的谜底(2 / 2)
“怎么,你觉得天命利用你,把你的丈夫、儿子、初恋情人乃至全家都当棋子,认为老天对你太残忍?即便如此,你也能得到一个将要登上皇位的丈夫,一个能成为太子的儿子,一个金光灿灿的元皇后头衔,你全家也会被载入史册,天命亏待你了吗?没有,我才是被亏待的那个!我真不明白,苻雍和苻亮为什么都喜欢你。因为他俩喜欢你,天道也眷顾你利用你,你被选做了主角,而我只能陪着你跑,把全家送了一次又一次,你到底何德何能啊?”
声歌沉默半晌:
“你想错了。不是我行你不行,而是你的队友不行。你一个人带着三个人跑,自然要被拖后腿。最关键的是……”
见声歌不说话,郑袂淑皱了皱眉:
“都这时候了,你说啊。”
声歌撇了下嘴:
“苻雍说想要胜利就不能疑惑。他真心想要让我当皇后哄我高兴,但如果他做不到,我绝对不会跟他大吵大闹将他甩了。而他想让我为他生儿子生女儿,对他千依百顺小鸟依人,可如果我做不到,他也不会打我骂我将我休出去,所以我俩的联盟是无条件的,在这件事上我俩不疑惑,也没那么累。但是你和萧越的联盟是有条件的,你的条件是他必须出人头地,让你得享尊荣。萧越根本没有什么雄心大志,也没有什么超人的能耐。你全家四个人里,只有你一个真心想让萧氏成为世家,你明知道萧越能力不足当不了权臣,还硬要赶鸭子上架把他往上顶,正因如此你家才会一败涂地。”
郑袂淑一愣:
“你胡说。”
声歌看了郑袂淑一眼:
“我来问你。你口口声声说要保住两个儿子,既然如此,萧越死了以后你就应该将两个孩子带到乡间抚养三年,这样一来你死了他们也未必有事。可你偏不,非要到西匈奴去当谋士,把你的两个孩子都卷在政治杀戮里头。如果你没有一片野心必须让萧家翻盘,也许你那两个孩子现在还活着。”
郑袂淑忽然青筋暴起:
“尉迟声歌,你要不要脸。你自己的相公翻云覆雨,孩子也要当太子了,凭什么我的相公和孩子都必须是芸芸众生?是我的头脑不如你,还是我的相貌不如你?而且你知不知道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是苻雍那样的强者也会被天命摆布,芸芸众生在这乱世之中活下去也是受苦受难,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声歌叹了口气。郑袂淑啊郑袂淑,难道普通人就不配做你丈夫和儿子,甚至不配活着?您是不是忒市侩了。既然您心比天高,就应该努努劲找个优秀的男人嫁了,又何必非得挑萧越这样一个碌碌无为之辈成亲,然后再去培养他?
难道说郑袂淑是养成爱好者,或者和苻雍一样喜欢把烂泥呼在墙上头?但是发现自己确实上不了墙以后,人家苻雍也没逼自己,而是努力收拾烂摊子和稀碎山河,你郑袂淑又何必为难别人呢?
但也不想再争这个问题,声歌拿着手绢提起茶壶为郑袂淑满上:
“好了好了,你喝点水吃点瓜子。等你吃完了,咱俩就可以开打了吧?” ↑返回顶部↑
声歌沉默半晌:
“你想错了。不是我行你不行,而是你的队友不行。你一个人带着三个人跑,自然要被拖后腿。最关键的是……”
见声歌不说话,郑袂淑皱了皱眉:
“都这时候了,你说啊。”
声歌撇了下嘴:
“苻雍说想要胜利就不能疑惑。他真心想要让我当皇后哄我高兴,但如果他做不到,我绝对不会跟他大吵大闹将他甩了。而他想让我为他生儿子生女儿,对他千依百顺小鸟依人,可如果我做不到,他也不会打我骂我将我休出去,所以我俩的联盟是无条件的,在这件事上我俩不疑惑,也没那么累。但是你和萧越的联盟是有条件的,你的条件是他必须出人头地,让你得享尊荣。萧越根本没有什么雄心大志,也没有什么超人的能耐。你全家四个人里,只有你一个真心想让萧氏成为世家,你明知道萧越能力不足当不了权臣,还硬要赶鸭子上架把他往上顶,正因如此你家才会一败涂地。”
郑袂淑一愣:
“你胡说。”
声歌看了郑袂淑一眼:
“我来问你。你口口声声说要保住两个儿子,既然如此,萧越死了以后你就应该将两个孩子带到乡间抚养三年,这样一来你死了他们也未必有事。可你偏不,非要到西匈奴去当谋士,把你的两个孩子都卷在政治杀戮里头。如果你没有一片野心必须让萧家翻盘,也许你那两个孩子现在还活着。”
郑袂淑忽然青筋暴起:
“尉迟声歌,你要不要脸。你自己的相公翻云覆雨,孩子也要当太子了,凭什么我的相公和孩子都必须是芸芸众生?是我的头脑不如你,还是我的相貌不如你?而且你知不知道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是苻雍那样的强者也会被天命摆布,芸芸众生在这乱世之中活下去也是受苦受难,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声歌叹了口气。郑袂淑啊郑袂淑,难道普通人就不配做你丈夫和儿子,甚至不配活着?您是不是忒市侩了。既然您心比天高,就应该努努劲找个优秀的男人嫁了,又何必非得挑萧越这样一个碌碌无为之辈成亲,然后再去培养他?
难道说郑袂淑是养成爱好者,或者和苻雍一样喜欢把烂泥呼在墙上头?但是发现自己确实上不了墙以后,人家苻雍也没逼自己,而是努力收拾烂摊子和稀碎山河,你郑袂淑又何必为难别人呢?
但也不想再争这个问题,声歌拿着手绢提起茶壶为郑袂淑满上:
“好了好了,你喝点水吃点瓜子。等你吃完了,咱俩就可以开打了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