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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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你这人真烦。”果然眼前这个叫弋阳的人,是他最讨厌的类型。不过…亚久津的眼神飘过在一旁看戏的迹部。
  “可以,但如果我赢了,你也要答应我的要求。”
  “行,你说。”弋阳觉得这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从没想过,亚久津提的条件还挺过分。
  “如果我赢了,这一个月迹部就要当我的奴隶,听我使唤。”
  “等等!”
  在弋阳还没听懂前,迹部就不乐意了。怎么还扯上他了?
  “你什么意思。”迹部怒视亚久津,这个人把本大爷当赌注了?真是可笑啊。
  “就…字面上的意思。”亚久津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难得有让他感兴趣的事情要发生了。
  弋阳捏紧拳头,眼前这个人,性格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让人讨厌。
  “弋阳,你答应他!”迹部努力控制了怒火,突然对弋阳喊道。
  “小景… …”弋阳皱眉,他怎能把小景当赌注… …
  “我相信是你赢。”迹部难得一次,没有傲娇,没有别扭的说出这种话。
  感受到小景眼神传递出的信任与力量,弋阳捏紧的拳头渐渐放松了。既然小景都这么说了,那他必赢不可。
  “好啊,我答应你。但你…输定了。”
  一个是打篮球半年多的弋阳,一个是接触篮球不到三个月的亚久津。一般人都觉得不论经验还是时间,弋阳都会胜亚久津。
  但迹部知道,并没有那么容易获胜。
  弋阳可以勉强说在篮球上有天分,而亚久津…则是被誉为体育天才的人。
  弋阳的长处是弹跳力和爆发力;而亚久津,无论是破坏力、速度、柔韧性还是平衡感都是出类拔萃的。
  但迹部一点也不紧张。他明白这场单挑并不轻松,但是他还是相信弋阳能取得胜利。
  因为混蛋对篮球的热爱…可比那个家伙多好几倍。
  迹部突然想起,混蛋手把手教他基础训练的时光。
  从最基础的运球、传球,到投篮、上篮甚至是灌篮,无限次重复却一点都不会觉得厌烦。
  唯有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迹部从弋阳身上开始慢慢理解这句话。每次在自己累的半死不活的时候,那个被汗水浸湿的背影,依旧重复着教他的基础动作。
  不断的矫正、更正、实战,迹部跟着弋阳的步伐,慢慢踏进了篮球的门槛。
  曾经的迹部还会质疑,为何让打篮球不到半年的混蛋来教自己。但真正的度过那段岁月后,他才知道,弋阳对篮球的热爱已经超过了这不多的半年。
  这个男人身上,有不屑一顾的一面,更有全力以赴的一面。
  曾经混蛋对他说过,他是因为钱财才开始接触篮球的,而后来…篮球就变成了热爱。
  每个起早贪黑的训练日常,让他能撑过去的是这份热爱;每天不厌其烦的看着篮球比赛数据,不断的总结运用,这份热爱让他变得更加严谨的对待这项运动。
  混蛋说,打篮球的时候,能感觉浑身的血液在沸腾;能感受到自己跳的很快的心脏;能证明每一分每一秒自己都在努力的活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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