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白富美[重生] 第12节(2 / 4)
对比村里乌压压的一片,这儿新建的知青宿舍灯光明亮,正是热闹的时候。
许建安站在通往知青宿舍的路口,看见不远处的田埂上驶来一辆脚踏车,这是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听说张慧芳一直都想要一辆,可她那个当大队长的父亲也没舍得给她买。
这是一辆很贵的自行车,而车后座上坐的,也一定是一个很让人羡慕的、幸福的姑娘。
然后,他就看见这个姑娘的脸在他的眼前一晃而过,小心翼翼的扶着车座,就在今天中午,他还听过她轻哼的小曲。
“到了,到了……就在这边停吧。”白素对着载她的刘卫民道。她的脚实在崴的有点严重,走了几步就走不了了,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让刘卫民送她一程,可现在马上就要到知青宿舍了,要是让那些嘴碎的知青看见了,明天只怕就要传出什么闲言碎语来了。
刘卫民也看见了前头的知青宿舍,慢慢放缓了骑车的速度,虽然他很想亲自把白素送到宿舍门口,但是他也知道,女同志都是脸皮很薄的,搞不好因为这个事情生气了,以后就再也不理他了。
刘卫民把脚踏车停了下来,白素轻轻的跳下了车,两人在路口分别。
许建安就站在他们不远处,但他知道他们看不见他,月光再亮,它也毕竟是月光,只能照亮人眼前的地方。
他也听不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只是依稀有什么“谢谢”还有什么“好好休息”。
但他听出来那个男人跟白素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很温柔,他们本地的男人说话声音都很大,只有跟自己喜欢的人说话,才会刻意放低音量。
他没有再听下去,就转身离开了那里,刚刚走两步,身后骑着脚踏车的男人就从他身边擦肩而过。
这个人他认识,是他的初中同学刘卫民,隔壁春塘大队大队长的弟弟,要是他没记错的话,人家高中毕业就被分配到了公社招待所,有一份正儿八经的铁饭碗。
夜深人静,许建安回到了他家的那三间茅房。他从怀中拿出了那件崭新的汗背心,在黑夜中凝视了许久。汗背心是白色的,然而在黑夜中,他也只能看见一片漆黑。
他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场荒诞不羁的梦,可就在看见白素坐在刘卫民车后座的那个瞬间,他的梦醒了。他跟白素之间,就像是不开灯看白色的汗背心一样,是一场无用功。
******
季兰英给白素留了饭,白素饿得一口气吃下去半碗,喝了一口水才缓过来。
“你怎么那么迟回来,我刚还跟刘政说,你要再不回来,让他去春塘大队接你呢!”季兰英蹙着眉心道,他们才来这里的时候,刘政就跟她们说过了,女同志最好在天黑之前就回到宿舍,去年就在隔壁县城,失踪了两名女知青,找到现在都没找到。
“做着做着就天黑了,又扭伤了脚……”白素一提,才觉得脚踝上隐隐作痛,抬腿一看,竟已经肿得跟小馒头似的了。
“我的个娘啊……”这可把季兰英吓了一跳,只一个劲摇头道:“咱们是不是流年不利啊,我这一来就双腿挂彩,我才好呢,你又受伤了,看来不是流年不利,就是这房间风水不好!”她说着,还四下里扫了一眼,一副要看风水的模样。
“季同志,请注意你的措辞,我们可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白素说着,只压低了声音道:“你再乱说这些,小心隔墙有耳,还是小声些吧!”
这一下子就让季兰英警觉了起来,走到门口探出头左右看看,见并没有什么人,这才关上门道:“别把气氛搞得那么紧张,把我吓一跳。”
白素忍不住就笑了起来,拍了拍她的肩膀道:“别怕别怕,虽说现在政治环境宽松了,但咱还是不能掉以轻心,该注意的还是要注意。”
季兰英点了点头,又看了一眼白素的脚踝,这才道:“你这可不是小伤,你这明天得到卫生院看看,别伤了筋骨。”
白素本来也想去一趟公社,一来是把谢崇的那几张汇款单领了,二来她想去找倒爷弄一张自行车票来,早早的买上一辆自行车,这样以后干什么也方便。
她本来是想走着去的,正好买了新车可以骑回来,可现在这么一搞,怎么去公社,又成为了一个问题了。
季兰英眼珠子一亮,看着白素道:“要不然……我去找欧阳天借脚踏车,明天我带你去公社。”欧阳天今天刚提了一辆自行车,正得意着呢,没少在大家跟前显摆,大家又羡慕,又妒忌,偏偏还拿他没办法。
白素一听季兰英这话,就知道她要出馊主意了,只急忙摇头道:“还是算了,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季兰英却已经站了起来,笑着道:“还想什么办法,队里的拖拉机明天又不去公社,你难道要靠你这条崴了的腿走去吗?”她撇了撇嘴继续道:“刘政那一辆老坦克我可不会骑,要不然就只能让他明天送你一趟了。”
“……”这一下子就让白素无话可说了,虽说女同志搭男同志的车在那个年代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刘政毕竟是季兰英的对象,这样做多少会让白素感到有些尴尬的。
“我还不知道你嘛!”季兰英只不屑道:“你恨不得男同志都离你远一点,肯定不愿意坐刘政的车。”白素在学校的时候就有很多追求者,那些人让她感到非常困扰,所以……她骨子里对异性其实是有一点点的排斥的,身为好朋友的季兰英自然知道这一点。 ↑返回顶部↑
许建安站在通往知青宿舍的路口,看见不远处的田埂上驶来一辆脚踏车,这是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听说张慧芳一直都想要一辆,可她那个当大队长的父亲也没舍得给她买。
这是一辆很贵的自行车,而车后座上坐的,也一定是一个很让人羡慕的、幸福的姑娘。
然后,他就看见这个姑娘的脸在他的眼前一晃而过,小心翼翼的扶着车座,就在今天中午,他还听过她轻哼的小曲。
“到了,到了……就在这边停吧。”白素对着载她的刘卫民道。她的脚实在崴的有点严重,走了几步就走不了了,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让刘卫民送她一程,可现在马上就要到知青宿舍了,要是让那些嘴碎的知青看见了,明天只怕就要传出什么闲言碎语来了。
刘卫民也看见了前头的知青宿舍,慢慢放缓了骑车的速度,虽然他很想亲自把白素送到宿舍门口,但是他也知道,女同志都是脸皮很薄的,搞不好因为这个事情生气了,以后就再也不理他了。
刘卫民把脚踏车停了下来,白素轻轻的跳下了车,两人在路口分别。
许建安就站在他们不远处,但他知道他们看不见他,月光再亮,它也毕竟是月光,只能照亮人眼前的地方。
他也听不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只是依稀有什么“谢谢”还有什么“好好休息”。
但他听出来那个男人跟白素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很温柔,他们本地的男人说话声音都很大,只有跟自己喜欢的人说话,才会刻意放低音量。
他没有再听下去,就转身离开了那里,刚刚走两步,身后骑着脚踏车的男人就从他身边擦肩而过。
这个人他认识,是他的初中同学刘卫民,隔壁春塘大队大队长的弟弟,要是他没记错的话,人家高中毕业就被分配到了公社招待所,有一份正儿八经的铁饭碗。
夜深人静,许建安回到了他家的那三间茅房。他从怀中拿出了那件崭新的汗背心,在黑夜中凝视了许久。汗背心是白色的,然而在黑夜中,他也只能看见一片漆黑。
他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场荒诞不羁的梦,可就在看见白素坐在刘卫民车后座的那个瞬间,他的梦醒了。他跟白素之间,就像是不开灯看白色的汗背心一样,是一场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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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兰英给白素留了饭,白素饿得一口气吃下去半碗,喝了一口水才缓过来。
“你怎么那么迟回来,我刚还跟刘政说,你要再不回来,让他去春塘大队接你呢!”季兰英蹙着眉心道,他们才来这里的时候,刘政就跟她们说过了,女同志最好在天黑之前就回到宿舍,去年就在隔壁县城,失踪了两名女知青,找到现在都没找到。
“做着做着就天黑了,又扭伤了脚……”白素一提,才觉得脚踝上隐隐作痛,抬腿一看,竟已经肿得跟小馒头似的了。
“我的个娘啊……”这可把季兰英吓了一跳,只一个劲摇头道:“咱们是不是流年不利啊,我这一来就双腿挂彩,我才好呢,你又受伤了,看来不是流年不利,就是这房间风水不好!”她说着,还四下里扫了一眼,一副要看风水的模样。
“季同志,请注意你的措辞,我们可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白素说着,只压低了声音道:“你再乱说这些,小心隔墙有耳,还是小声些吧!”
这一下子就让季兰英警觉了起来,走到门口探出头左右看看,见并没有什么人,这才关上门道:“别把气氛搞得那么紧张,把我吓一跳。”
白素忍不住就笑了起来,拍了拍她的肩膀道:“别怕别怕,虽说现在政治环境宽松了,但咱还是不能掉以轻心,该注意的还是要注意。”
季兰英点了点头,又看了一眼白素的脚踝,这才道:“你这可不是小伤,你这明天得到卫生院看看,别伤了筋骨。”
白素本来也想去一趟公社,一来是把谢崇的那几张汇款单领了,二来她想去找倒爷弄一张自行车票来,早早的买上一辆自行车,这样以后干什么也方便。
她本来是想走着去的,正好买了新车可以骑回来,可现在这么一搞,怎么去公社,又成为了一个问题了。
季兰英眼珠子一亮,看着白素道:“要不然……我去找欧阳天借脚踏车,明天我带你去公社。”欧阳天今天刚提了一辆自行车,正得意着呢,没少在大家跟前显摆,大家又羡慕,又妒忌,偏偏还拿他没办法。
白素一听季兰英这话,就知道她要出馊主意了,只急忙摇头道:“还是算了,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季兰英却已经站了起来,笑着道:“还想什么办法,队里的拖拉机明天又不去公社,你难道要靠你这条崴了的腿走去吗?”她撇了撇嘴继续道:“刘政那一辆老坦克我可不会骑,要不然就只能让他明天送你一趟了。”
“……”这一下子就让白素无话可说了,虽说女同志搭男同志的车在那个年代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刘政毕竟是季兰英的对象,这样做多少会让白素感到有些尴尬的。
“我还不知道你嘛!”季兰英只不屑道:“你恨不得男同志都离你远一点,肯定不愿意坐刘政的车。”白素在学校的时候就有很多追求者,那些人让她感到非常困扰,所以……她骨子里对异性其实是有一点点的排斥的,身为好朋友的季兰英自然知道这一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