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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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包蛋是一个爱心形状。
  梅嫣家里并没有这类模具,不知道他怎么弄出来的。
  “反正已经迟到了,就安安心心,好好吃完,然后再出门上班。”周晔道,“这个粥喝下去刚刚好,不冷不热。”
  这还是梅嫣第一次吃到周晔做的饭。
  那年暑假,她和周晔住一起的时候,每天都是她费心思给周晔做好吃的。
  周晔小心地给她盛出一碗小米粥,“快尝尝味道。”
  梅嫣看到这不是一碗单纯的小米粥,里面除了小米,似乎还有别的配料。
  轻轻用勺子舀起一口尝了尝后,她狐疑地看着周晔,“你做的?”
  “嗯。”周晔道,“刚好看见你厨房里有一瓶干贝。味道很鲜美的,是不是?”
  “还可以吧。”梅嫣点点头,“对于你关我闹铃这件事,我勉为其难地原谅你了。”
  主要是她之前买的干贝好,一瓶很贵的。
  “没什么天赋,纯粹的熟能生巧。”周晔不禁有些飘飘然,“一桌丰盛的饭菜应该也不在话下。”
  “哦。”
  “愿意的话,我天天给你做。”他搓了搓手,一副求着上岗的神态。
  梅嫣瞥了他一眼,问他:“作为瑞美集团的掌舵人,您怎么不忙?”
  周晔挨着梅嫣坐下,诚实地回答:“忙。”不过他又立马补充着,“但给你做饭的时间还是能挤出来的。”
  看得出来,他是真的愿意给梅嫣做饭的,甚至兴奋地和梅嫣分享了自己第一次烧饭的窘态。
  当时他实在是吃腻了泡面,也舍不得花钱出去吃大餐,就拿出电饭锅,第一次尝试做米饭,最后水太多,还总溢出来。
  最后的成品既不像米饭那般颗粒分明,又不似米粥那样粘稠香甜,甚至还有点夹生。不过本着不糟蹋粮食,他还是吃完了那一大碗夹生的水煮米。
  周晔声音温和地说:“比起你第一次烧饭,我是真的笨。”
  看着周晔用心准备的早餐,梅嫣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以前的周晔,对她好的表现是带她出入各种消费场所,带她坐私人飞机去国外度假胜地,教她骑马,以及某些羞于启齿的双人私密活动。
  像这样接地气般的好,她还真不敢想象。
  不得不说,周晔白手起家后变得务实多了。
  作为首富的他比以前更富裕,不光是财富上的富裕。
  华而不实的东西和那些活动,周晔早就看不上了。
  “你变得这么接地气。”梅嫣放下筷子,也诚实地告诉周晔,“我还真有些不习惯。”
  “是吗?”周晔想了想,拿着手机给助理发了条消息,并告诉梅嫣,“那你等等,我换个不接地气的方式请你吃早饭。”
  “你要干什么?”
  “我们去哈利法塔吃早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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