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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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可惜,凶手很谨慎,没有透露字迹,也没有留下指纹。对于警方来说,找不出更多的信息。
  获悉李老坎遇害当天的行动路线后,刘楚江曾让人调出监控:李老坎先是从磁器口出来,没离开,蹲在江边抽烟。他一直看着矗立在河里的几根水泥柱子,钢筋从截面钻出来,像挣扎的毒蛇,还泛着铜锈。
  等到烟屁股滚了一地,李老坎终于起身,坐公交离开。这时候,天已落黑,监控沿着公交车的线路一路查过去,李老坎在解放碑附近下了车。
  这边地形复杂,李老坎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里,是在同屋的瘸子做梦梦到的那条坡坎的路口。
  从那碗血脑花来看,凶手的处理手法非常专业,李老坎的大脑被完完整整地取下,没有受到半分损伤。手法专业、反侦察意识强、文化程度不低......
  “刘队!刘队!”
  外面有人叫他,语气急切。
  刘楚江眉头纠结起来——这帮小子,一天到晚咋咋呼呼,没一个稳重的。
  一张年轻警官的脸出现在门口,他喘着气:“我们查了附近一带的大小饭店,只在烧烤店后面发现有死者的血迹,其余的都没问题。”
  “全都查过了?确定没有遗漏?”
  “全查了,”年轻警官笃定道,“刘队,要扩大搜查范围吗?”
  “不对,不对。”刘楚江缓慢地摇头,抬眼看向年轻警察,然后转身抄起桌上的打印纸复件。他伸出五指,捏住纸张,放开;又捏住,又放开。
  为什么纸上只有烧烤店店主的指纹?为什么附近监控都没拍到可疑人员?
  刘楚江盯着年轻警察看了许久:“如果,我是说如果——凶手就是烧烤店店主呢?”
  如果凶手就是烧烤店店主,那么就能娴熟地处理死者尸体,取人脑自然得心应手,在烧烤店后厨分尸的动静也不会引人注意;然后再自导自演一出好戏,装作目击者,明目张胆地把指纹留在纸上;最后找个再好不过的借口,把店一关,没招来半点怀疑,拍拍屁股走了个干净......
  这么一想,一切都说得通。
  “我记得烧烤店有个员工?上回和他老板一起来做过笔录。”刘楚江向年轻警察问道。
  “是,现在在南岸区,在他亲戚家歇息。”
  “把他找来,越快越好!”
  年轻警察点头说好,要走时又被刘楚江叫住:“高冈那边怎么样,咱们的人跟着去了吧?”
  “他等的人一来,立刻就出发了。刘队放心,蹲点的兄弟一直在附近守着。”
  “那就好。”刘楚江点点头。
  ***
  小章正开着百万级的豪车,穿考究的阿玛尼西装,脚踩一双专柜买不到的意大利手工皮鞋,朝着渝中区北部一条拆迁区老街的方向,奔驰在路上。
  他今晚扮演的是夜总会老板......的司机。
  “夜总会老板”高冈坐在后排,梳着大背头,翘着二郎腿,手上戴着七八只戒指,贼闪!贼亮!贼有模有样!可惜了不去做演员。
  至于坐在自己旁边的,副驾驶上的那位兄弟......小章用余光瞥了一眼,这大兄弟话不多,从见面到现在只跟他讲了三句话不到。整个人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场,一个眼神甩过来,跟冰锥似的。
  这兄弟外号叫金丝儿,眼神不大好,戴一副厚厚的细框眼镜,浑身上下写满了“斯文败类”四个大字。金丝儿是高冈的徒弟,得知高冈在山城发现范三同伙以后,受上面委派,过来打下手。
  为什么是他呢?一来他师父在这儿,二来嘛,对于高冈提出的假扮夜总会老板的要求,只有他能满足。这里就又要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呢?
  因为他有钱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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