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113章(1 / 2)
庄墨笑道:“你就看着吧。”
第101章 邮差和讲故事的人
京宇编辑在酒店里兵荒马乱地到处圈人的时候,庄墨和任明卿坐在沙发上说小话。
他们每天都通话,但最近几天没见面,庄墨是忙着筹备作者大会,任明卿是在写《浩荡纪》。
小别重逢,又确立了作家与编辑的关系,两人都感觉彼此之间的羁绊更加紧密,之前有些碍于身份不能明说的话,现在都没有了顾忌。
庄墨登录度他山的微博主页,将手机交给了任明卿。任明卿蓦然间发现自己有一万多个粉,99+的转评数,摸不着头脑,往下一拉才发现都是留言给《新房客》的,庄墨把文章搬到了他的微博里。任明卿感激地张望了他一眼,迫不及待地浏览起网友给他的评论——
“吓死人了……”
“脑洞真大啊。开篇以为是悬疑,中间以为是玄幻,最后变成了科幻”
“为什么是个BE……555我还以为他俩是一对”
“太太文笔真好,被太太圈粉!太太还写过什么文章呀,想看!”
“易谷达爱出九来看,别出心裁”
“支持一发原作者( )已关注”
“不是说龙鳞有治疗的效果么,安最为什么不直接拔一块下来吃下去,就不会死了”
“还有么?催更~”
……
任明卿仿佛蓦然间被庄墨一把推到了聚光灯下,一直以来隐姓埋名、默默写作的他除了惊慌之外,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和感动。
他在现实中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没有什么人注意过他,更鲜少有人对他好。现在,这些四面八方涌来的陌生人因为他的故事对他刮目相看、为他加油鼓气,发自真心地肯定他、欣赏他甚至于崇拜他,教他受宠若惊。他从众人的字里行间瞧见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也因此领略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充满善意,而他在那里被人所喜欢。
他虔诚地捧着手机,全身心地感受着这种美妙的体验,这种他生来就不曾有过的体验——原来被人喜欢,是那么开心的一件事。
庄墨伸手,心疼地将他夺眶而出的眼泪抹掉。
任明卿有些不好意思地自己动手,收拾好情绪。
庄墨看着勉强平复心情的小作家,宠溺地揉揉他的脑袋:“以后会有更多。”
更多的读者,更多的留言,更多的肯定,更多的喜欢。
任明卿脸红心跳地继续去翻那些读者留言,一条一条仔细看完,再一条一条认真回复。回复完了以后,他又忍不住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暗自欣喜。
离他创作完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他以为他和故事都已经告一段落,慢慢把它忘记。但在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那些在魅力四射酒吧包间里疯狂赶稿的夜晚,他回忆起了当初指尖敲打下的每一个字,以及这每一个字背后自己的感觉。他再次沉浸入故事当中,但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不是一个人了。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人跟他一起呆在那个包间里,他们或是不停地在他耳边说:这故事可真不错;或是大声讨论着剧情,慷慨激昂地为角色辩论,仿佛安最与龙真的存在。
他不是一个人了,他不寂寞了,故事把他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联系在一起,而他的故事也因此不再是一堆死物。它原本只是一个臆想,诞生于自己的脑海中,除了他,任何人都对此一无所知。他努力将其转化成文字,而庄先生帮他把这些文字传递到另一些人手里。他们接收到了他最奇诡的谵念,看到了他脑海里的那个梦,却奇异地被这个梦所触动,然后再传递给另一些人。
从无到有,从一到百。
现在《新房客》不再只是他一个人的幻象,它变成了一千人、一万人的梦,它也因此有资格变成一部电影、一部动漫,拥有具体的声音、形状与画面,就像梦想照进现实。
如果说故事在被人翻开的那一瞬间才不是死物,文字构筑的世界在被人相信的那一瞬间才真实存在,那么《新房客》现在一定极富生命力,任明卿由衷地为它感到高兴。
庄墨看着他的侧脸,轻点着屏幕跟他耳语:“即使你已经不在了,那些故事依旧做成精致的硬壳书放在橱窗里,传唱在大街小巷,口耳相传。妈妈讲给孩子,孩子再讲给孩子的孩子。故事历久弥新,讲故事的人和故事一起不朽。”
任明卿再一次潸然落泪了。 ↑返回顶部↑
第101章 邮差和讲故事的人
京宇编辑在酒店里兵荒马乱地到处圈人的时候,庄墨和任明卿坐在沙发上说小话。
他们每天都通话,但最近几天没见面,庄墨是忙着筹备作者大会,任明卿是在写《浩荡纪》。
小别重逢,又确立了作家与编辑的关系,两人都感觉彼此之间的羁绊更加紧密,之前有些碍于身份不能明说的话,现在都没有了顾忌。
庄墨登录度他山的微博主页,将手机交给了任明卿。任明卿蓦然间发现自己有一万多个粉,99+的转评数,摸不着头脑,往下一拉才发现都是留言给《新房客》的,庄墨把文章搬到了他的微博里。任明卿感激地张望了他一眼,迫不及待地浏览起网友给他的评论——
“吓死人了……”
“脑洞真大啊。开篇以为是悬疑,中间以为是玄幻,最后变成了科幻”
“为什么是个BE……555我还以为他俩是一对”
“太太文笔真好,被太太圈粉!太太还写过什么文章呀,想看!”
“易谷达爱出九来看,别出心裁”
“支持一发原作者( )已关注”
“不是说龙鳞有治疗的效果么,安最为什么不直接拔一块下来吃下去,就不会死了”
“还有么?催更~”
……
任明卿仿佛蓦然间被庄墨一把推到了聚光灯下,一直以来隐姓埋名、默默写作的他除了惊慌之外,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和感动。
他在现实中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没有什么人注意过他,更鲜少有人对他好。现在,这些四面八方涌来的陌生人因为他的故事对他刮目相看、为他加油鼓气,发自真心地肯定他、欣赏他甚至于崇拜他,教他受宠若惊。他从众人的字里行间瞧见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也因此领略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充满善意,而他在那里被人所喜欢。
他虔诚地捧着手机,全身心地感受着这种美妙的体验,这种他生来就不曾有过的体验——原来被人喜欢,是那么开心的一件事。
庄墨伸手,心疼地将他夺眶而出的眼泪抹掉。
任明卿有些不好意思地自己动手,收拾好情绪。
庄墨看着勉强平复心情的小作家,宠溺地揉揉他的脑袋:“以后会有更多。”
更多的读者,更多的留言,更多的肯定,更多的喜欢。
任明卿脸红心跳地继续去翻那些读者留言,一条一条仔细看完,再一条一条认真回复。回复完了以后,他又忍不住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暗自欣喜。
离他创作完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他以为他和故事都已经告一段落,慢慢把它忘记。但在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那些在魅力四射酒吧包间里疯狂赶稿的夜晚,他回忆起了当初指尖敲打下的每一个字,以及这每一个字背后自己的感觉。他再次沉浸入故事当中,但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不是一个人了。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人跟他一起呆在那个包间里,他们或是不停地在他耳边说:这故事可真不错;或是大声讨论着剧情,慷慨激昂地为角色辩论,仿佛安最与龙真的存在。
他不是一个人了,他不寂寞了,故事把他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联系在一起,而他的故事也因此不再是一堆死物。它原本只是一个臆想,诞生于自己的脑海中,除了他,任何人都对此一无所知。他努力将其转化成文字,而庄先生帮他把这些文字传递到另一些人手里。他们接收到了他最奇诡的谵念,看到了他脑海里的那个梦,却奇异地被这个梦所触动,然后再传递给另一些人。
从无到有,从一到百。
现在《新房客》不再只是他一个人的幻象,它变成了一千人、一万人的梦,它也因此有资格变成一部电影、一部动漫,拥有具体的声音、形状与画面,就像梦想照进现实。
如果说故事在被人翻开的那一瞬间才不是死物,文字构筑的世界在被人相信的那一瞬间才真实存在,那么《新房客》现在一定极富生命力,任明卿由衷地为它感到高兴。
庄墨看着他的侧脸,轻点着屏幕跟他耳语:“即使你已经不在了,那些故事依旧做成精致的硬壳书放在橱窗里,传唱在大街小巷,口耳相传。妈妈讲给孩子,孩子再讲给孩子的孩子。故事历久弥新,讲故事的人和故事一起不朽。”
任明卿再一次潸然落泪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