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九章我不后悔!(2 / 6)
众人齐刷刷看着刘明,随后竖起了中指……
黄帝陵上空的血色云层越来越凝聚了。
赵天宇抬头看了眼,说道:“阿明,那些人说的不错。若是你留在地球,说不定还有人用地球人的生命来威胁你。要不我们离开地球,去其他星球去?”
刘明叹口气道:“离不开。这儿是神道大劫最为凝聚的地方,只要在这,才能消除神道大劫。”
“要不我们把地球人都送走?”
“送到哪都有人能够找到。”刘明皱眉道,“我的法力与道行同时精进,但还没有到蒙蔽天机,让白日飞升巅峰高手都无法算计的地步。若是其他人来威胁我,他们即便有那实力,也没那机会。而白日飞升巅峰的高手若真这么做了,那我也没有办法。”
“所以,还是让他们呆在地球上,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也是对我的一种磨练。”
众人知道刘明说的在理,倒也不好说什么。
刘明看了看三兄弟、龙虚和太上阿祖、岳中上人,笑道:“你们刚刚说自己实力差了点,既然这样,我传授你们一个阵法吧。你们稍微练习一下,以后有了此阵,即便不能杀敌,自保也没有问题了。”
姬业合知道刘明对大阵无比精通,怪笑起来:“老四,快说说,什么阵法?”
“倒不是什么顶级大阵,叫六丁六甲。其实若是有七个人,那就可以布置出北斗七星阵了,威力倒是要大上许多。”
“不过呢,以你们六人实力,布置出了六丁六甲大阵,对付白日飞升后期高手,自保是绰绰有余的。哪怕是白日飞升巅峰高手,也不能说没有自保能力。”
六人中,赵天宇已经是白日飞升初期了,还有着轩辕剑,一人实力已然了不得,加上其他人和阵法,自然更加厉害了。
“既然这样,你能不能再找一个高手出来呢?”赵天宇问。
刘明皱眉,随后神念释放出去,观察整个地球上的所有人。
他在找,到底谁适合做那第七人。
刘明发现,有两个人倒是比较合适,其中一人是他的干女儿,叫吴芬芬。
吴芬芬是香港吴家吴启华的女儿,很可爱。当初刘明和吴家闹了不愉快,去了趟吴家,看到这小女孩非常可爱,就认她做了干女儿,可后来联系就少了。
这小姑娘虽然年纪不大,但刘明当初认她做女儿,只是一时兴起。
现在以莫大神通观察,却发现她天资不凡,竟然极其适合修炼。刘明就动了心思。
还有一人叫凌月,也是刘明在香港遇到的。
当初凌月家里特穷,母亲重病,她弟弟都不愿意回去看一眼,而是跟着一个有钱的女人胡搞乱搞。
刘明后来带着她去了赌场,随意赢了点,给她买了别墅车子,还给了数亿华夏币,让她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
自那以后,凌月心里哪还容得下别的男人?
她整天无所事事,心里充斥着那个男人的身影,然后只能以旅游来麻痹自己。
现在,她倒是有机会看到那个男人。但是,她只不过是地球生灵中的一员而已。
……
“唉,我这么平凡的一个人,他肯定早已把我忘记了!”
凌月开着跑车,来到了一家很普通的饭馆前停下,进去吃饭。
饭馆老板是个少妇,和凌月很熟,笑道:“凌小姐来啦,还是老样子?” ↑返回顶部↑
黄帝陵上空的血色云层越来越凝聚了。
赵天宇抬头看了眼,说道:“阿明,那些人说的不错。若是你留在地球,说不定还有人用地球人的生命来威胁你。要不我们离开地球,去其他星球去?”
刘明叹口气道:“离不开。这儿是神道大劫最为凝聚的地方,只要在这,才能消除神道大劫。”
“要不我们把地球人都送走?”
“送到哪都有人能够找到。”刘明皱眉道,“我的法力与道行同时精进,但还没有到蒙蔽天机,让白日飞升巅峰高手都无法算计的地步。若是其他人来威胁我,他们即便有那实力,也没那机会。而白日飞升巅峰的高手若真这么做了,那我也没有办法。”
“所以,还是让他们呆在地球上,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也是对我的一种磨练。”
众人知道刘明说的在理,倒也不好说什么。
刘明看了看三兄弟、龙虚和太上阿祖、岳中上人,笑道:“你们刚刚说自己实力差了点,既然这样,我传授你们一个阵法吧。你们稍微练习一下,以后有了此阵,即便不能杀敌,自保也没有问题了。”
姬业合知道刘明对大阵无比精通,怪笑起来:“老四,快说说,什么阵法?”
“倒不是什么顶级大阵,叫六丁六甲。其实若是有七个人,那就可以布置出北斗七星阵了,威力倒是要大上许多。”
“不过呢,以你们六人实力,布置出了六丁六甲大阵,对付白日飞升后期高手,自保是绰绰有余的。哪怕是白日飞升巅峰高手,也不能说没有自保能力。”
六人中,赵天宇已经是白日飞升初期了,还有着轩辕剑,一人实力已然了不得,加上其他人和阵法,自然更加厉害了。
“既然这样,你能不能再找一个高手出来呢?”赵天宇问。
刘明皱眉,随后神念释放出去,观察整个地球上的所有人。
他在找,到底谁适合做那第七人。
刘明发现,有两个人倒是比较合适,其中一人是他的干女儿,叫吴芬芬。
吴芬芬是香港吴家吴启华的女儿,很可爱。当初刘明和吴家闹了不愉快,去了趟吴家,看到这小女孩非常可爱,就认她做了干女儿,可后来联系就少了。
这小姑娘虽然年纪不大,但刘明当初认她做女儿,只是一时兴起。
现在以莫大神通观察,却发现她天资不凡,竟然极其适合修炼。刘明就动了心思。
还有一人叫凌月,也是刘明在香港遇到的。
当初凌月家里特穷,母亲重病,她弟弟都不愿意回去看一眼,而是跟着一个有钱的女人胡搞乱搞。
刘明后来带着她去了赌场,随意赢了点,给她买了别墅车子,还给了数亿华夏币,让她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
自那以后,凌月心里哪还容得下别的男人?
她整天无所事事,心里充斥着那个男人的身影,然后只能以旅游来麻痹自己。
现在,她倒是有机会看到那个男人。但是,她只不过是地球生灵中的一员而已。
……
“唉,我这么平凡的一个人,他肯定早已把我忘记了!”
凌月开着跑车,来到了一家很普通的饭馆前停下,进去吃饭。
饭馆老板是个少妇,和凌月很熟,笑道:“凌小姐来啦,还是老样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