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章 番外十六:妞妞,一步错,步步(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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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虽然把我带了回来,却格外的不待见我。
  他觉得像我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安安分分和傻子度过余生的。
  于是,他寻了一个门路,把我又给转手卖了出去。
  上一家是打算把我嫁给傻子,尽管对我称不上好,但是也没有动手打过我。
  这家就不一样了。
  他们家没有女人和孩子,只有三个兄弟,年纪都在三十往上。
  因为家境不好,没有钱娶媳妇。
  所以,这三个人全是光棍。
  他们把我从男人手里买过来,就是当媳妇用的。
  他们倒是也想买个年纪大些,能生养的,奈何价格太贵了。
  男人急着想要把我转手,要的钱还算公道,三兄弟才把家底给掏空了,将我给买了回来。
  我还小,要拿来做媳妇,还得过上几年。
  但是,他们也不能把我养着吃干饭,每天白天不仅让我做许多的活,晚上还对我动手动脚的。
  我剧烈地反抗,换来他们的拳脚相加。
  次数多了,我也就学乖了,不敢再去反抗,任由他们对我为所欲为。
  我想过逃走,只是这三兄弟要比当初那个男人看管我,看管得还要严,根本就不给我逃走的机会。
  看着黑漆漆的房顶,我经常会想,哥哥正在做什么?
  他听到我不见了,有没有去找我。
  如果他来找我了,为什么现在还没有找到我?
  若是他能在一个月之内找到我,我愿意这一辈子都做一个好人,再也不因为嫉妒,做昧良心的事情了。
  可是,老天爷并没有听见我的祈祷。
  我悲惨的生活仍旧继续着。
  转眼间,我十一岁了,就在我快要认命的时候,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有一个小寡妇竟然喜欢上了老三,要给老三做媳妇。
  而我这个童养媳,自然成为了碍眼的存在。
  于是,我在小寡妇的帮助下,从三兄弟的家里逃了出来。
  我这回再也不敢去警察局了,只能把自己打扮成乞丐的模样,一边往家乡的方向走,一边想办法博人同情,从对方手里讨点吃的喝的。
  尽管这种办法,毫无尊严可言,却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
  我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根本找不到工作,为了活下去,我只能这样。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好心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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