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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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孩子倒是老实,随他爸,没有来狗猫蛋身上那股精明劲儿。珍珍平时给他几颗豌豆烧麦子啥的,几乎已经收买下来当打入敌人内部的间谍了。
  “没吃肉?”
  “没,再不吃我都待不住了,我想回城,大婶婶你下次能不能让渊明叔给我爸带个话,我想回去。”这时候孩子户口随母亲,他妈是上海来的知青,早早转为农村户口,他就没供应粮吃,在城里没法活儿,只能送回老家。
  林珍珍答应他,再三套话确认他们家没吃肉也没见过可疑小黑毛,这才松口气。
  妞妞没被吃就好,应该是飞走了。
  ***
  吃过晚饭,秋高气爽,珍珍坐炕上看了会儿书,杨立邦帮她从北山县文化馆借来一本果苗种植的专业书籍,中俄文夹杂,看得脑袋疼。
  原主可能学过俄文,她学的却是英语啊,那一串儿串儿的她宁愿看人民日报!可惜老季家全员文盲,除了糊墙那几张不可能找出一张报纸来。
  诶……等等!上次季渊明不是拿给她一个报纸卷筒吗?她掂着重量怎么说也有二三十张,够她看的。
  可等她翻出那些“报纸”时,整个人傻眼了——里头居然是一堆花花绿绿的软妹币!大概六七十张都是崭新的硬.挺的十元大钞,扇起来还“呱啦呱啦”响,剩下的也是一块两块的,一张毛票也没有!
  数了数,整整八百块。
  这年头几十块就能娶媳妇,八百块之巨,一个双职工家庭三年也不一定有这积蓄呢!
  天哪,她当时只是想要点去北山的路费,他居然给了她八百块“路费”,这家伙,怎么就不声不响干大事啊?
  此刻,抱着一堆钱,珍珍对季渊明的崇拜之情跟赶美并驾齐驱,这男人不仅人长得帅,情商高会照顾亲戚,还让她掌握财政大权……妈呀,她觉着她能苟,苟一辈子!
  既然是亲手给了她的,那就跟给婆婆的不一样,这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加上以前的私房钱,她林珍珍现在可是拥有834块巨款的款姐啦!
  珍珍这一夜,乐得睡不着觉。第二天怀揣两块钱和肉票上公社,必须立即马上吃肉,再不吃她肠子都要生锈了。
  当然,她身后还跟着来狗猫蛋,上公社这样的大事件他们怎么可能缺席呢?季老太本来不许他们去,可俩家伙偷偷躲在珍珍必经的半路,一拖二就这么来了。
  这一次,她有经验,吃冰棍只给六分钱,买三根一模一样的,不能再让他们赚差价。
  那红白相间的五花肉,有肉票六毛一斤,没票去自由市场九毛,珍珍大手一挥专挑肥多瘦少割了三斤,顺带连说带骗要来两根大骨头,虽然没肉,可敲断熬汤也香,汤里随便烫点小青菜都是绝美。
  倒是遇见一老太太挑着两筐葡萄,紫黑紫黑的,特甜特水,珍珍看她可怜,花五毛钱全给买下了。葡萄很多,至少三十斤,一时半会儿也吃不完,她干脆又咬牙买了两斤冰糖,有用。
  满载而归的一拖二,很快在白水沟生产队引起轰动,他们还没到家,季老三和曹粉仙就来接驾了。
  两口子笑得殷勤,一把接过她手里的葡萄和肉,“大嫂辛苦了我帮你拿吧,娘,我大嫂买了肉,咱们晚上吃个啥炖肉?”
  “嚷嚷嚷,生怕别人不知道呐?”
  “知道就知道呗,我大嫂自个儿掏钱补贴咱伙食,没毛病啊,是吧大嫂?”曹粉仙生怕买肉钱从公账里下。
  珍珍笑着点点头,主要是她也馋啊,补贴就补贴吧,她又不可能开小灶。进厨房,给灶膛里加把柴,将五花肉全切成半公分的厚度,大铁锅里随便煎一下,不能把油全煎出来,那样好吃是好吃,可不解馋。
  就着起金边的厚厚五花肉,加水熬出一锅奶白色的肉汤,再加大块土豆茄子豆角一切自留地里有的菜,肉炖得烂烂的,入口即化,特解馋,菜也煮得油汪汪的,大人孩子没人得了满满一大海碗。
  这一顿饭实在是吃得曹粉仙浑身舒泰,饭后居然还在没轮到自个儿洗碗的日子里争着去洗刷,这让季老太非常欣慰……如果,不是猫蛋看见她在厨房偷着舔菜盆上一圈冷猪油的话。
  林珍珍以前在食堂不吃肥肉,哪里想到现在能给她带来最大幸福感的东西居然是肥肉,还最好是一咬冒一嘴油的!
  “吃饭呢正?”门口进来个人,是笑眯眯的队长家陈大娘。
  “他大娘,赶紧进来,吃过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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