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3 / 4)
随着“卡擦卡擦”几剪刀,黄黄的头发落地,只剩一头齐耳短发,虽然还是黄黄的,但看起来却特别精神。小姑娘抱着镜子看了又看,很喜欢。
珍珍又给她找了一套干净衣服,“你先穿着,明天我带你去买两套成衣。”
蕙兰猛摇头,她不能要,跑来找她已经是最过分最为难人的事儿了,怎么还能花她的钱呢?
珍珍无视她的拒绝,晚上把她安排在客房,和来狗猫蛋先将就一晚,反正床够大,被褥也管够。虽然她有许多许多话要跟她说,恨不得就睡一张床,可毕竟不确定季渊明今晚还会不会回来,几点回来,带她睡主卧不方便。
果然,睡到大半夜,天快亮的时候,左边的床一响,向下凹陷,珍珍揉揉眼睛,听到胡同里传来公鸡打鸣的声音,“怎么现在才回来?”
季渊明沙哑着嗓子,“去市里办案子,连夜回来的。”
“什么案子呀这么熬人?”
季渊明怕给她说了引得她也睡不着,“没什么,好好睡吧。”
他抱了抱她,上下眼皮再也忍不住,合到一起去了。
珍珍了却一桩心头大事,正是睡眠贼好的时候,继续呼呼大睡。等再醒来,他又不见了,估计是又跑回单位去了。
“哼,连你媳妇儿两天没在家你都不知道。”
心里颇不是滋味,这跟异地恋有啥区别?几天才能见一次面,见面连话也说不上两句又消失,哼!
来狗猫蛋终究要回学校上课,吃过午饭珍珍就把他们赶走了,别以为她看不出来他们对那堆罐头的觊觎,那都是季渊明同事送的乔迁之礼,以后还得还回去呢。
下午她有课,走之前交代蕙兰别出门,在家给她做做饭扫扫地就成,如果中途季渊明中途回来,也让她别害怕,他是好人。
然而,等她下班,蕙兰颠颠的递上一碗山茶水:“姐姐,姐姐,姐夫没回来,但来了个奇怪的人。”
珍珍讲了一下午的课,又带着季海洋练了半天朗诵,口干舌燥,一碗温水下去才有力气说话:“什么怪人?”
“有个男同志,个子矮矮的,看见我一个人在这儿,还问这是我家不是,我说不是,是我姐家,他就走了。”
珍珍可以肯定,这就是那天她遇见的怪人,“别怕,他应该不是啥坏人。”其实心里总觉着不对劲,要说走错吧,能连续错两次?而且,他的样子像是要来这家里找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的,很奇怪。
但为了打消蕙兰的害怕,她还是强装镇定道:“放心吧,你姐夫是公安,等他回来我跟他说一下,坏人不敢来的。”
蕙兰点点头,“这就好,我看那人的指甲缝是紫红色的,挺奇怪。”
“这倒是不奇怪,估摸着是在附近的纺织厂工作,常年接触染料导致的。”
蕙兰没再说什么,屁颠屁颠跟着珍珍上国营菜市场,割了一斤上好五花肉,打半斤酱油,买半斤冰糖,三个人只用做两个菜,倒不用买多少菜。
珍珍想起上辈子奶奶的另一道拿手好菜——红烧肉!
蕙兰不会,可她记得步骤啊,就这么一步步的,她教着,蕙兰把肉切丁,煸出油,再把冰糖炒出糖色,下肉,草果八角,酱油,焖上一个小时,再下几个大土豆,那个甜哟,软糯糯的,光闻着就咽口水。
季渊明刚把自行车停稳,小媳妇就像只小鸟儿似的“飞”出来,手里捧着一个黄色的搪瓷菜盆子,一缕缕热气带出浓浓的香味儿,他一从来不重口腹之欲的,训练有素的战士,都给馋得直咽口水。
“香吧?红,烧,肉。”她用指尖捻起烫呼呼一块,送到他嘴边,“尝尝?”
季渊明不由自主张嘴,本来只是想吃红烧肉,结果不小心把那玉白的指尖也给……哪怕只是一秒钟不到的时间,也美好得让他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更香。
温热感生出一股怪异的酥麻,仿佛身体变成了滋滋冒油的,通红的红烧肉,被人吃进嘴里,珍珍脑子里“轰”一声,小脸通红,“讨厌死了季渊明!”
她甩甩触电的手,捧着红烧肉蹦跶进堂屋,天哪天哪,她刚才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她觉着自己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桌上已经烧好了一盆绿油油的青菜汤,还煎了三个大鸭蛋,直接是黄白分明还流糖心的荷包蛋,光看着就咽口水的颜色配比。 ↑返回顶部↑
珍珍又给她找了一套干净衣服,“你先穿着,明天我带你去买两套成衣。”
蕙兰猛摇头,她不能要,跑来找她已经是最过分最为难人的事儿了,怎么还能花她的钱呢?
珍珍无视她的拒绝,晚上把她安排在客房,和来狗猫蛋先将就一晚,反正床够大,被褥也管够。虽然她有许多许多话要跟她说,恨不得就睡一张床,可毕竟不确定季渊明今晚还会不会回来,几点回来,带她睡主卧不方便。
果然,睡到大半夜,天快亮的时候,左边的床一响,向下凹陷,珍珍揉揉眼睛,听到胡同里传来公鸡打鸣的声音,“怎么现在才回来?”
季渊明沙哑着嗓子,“去市里办案子,连夜回来的。”
“什么案子呀这么熬人?”
季渊明怕给她说了引得她也睡不着,“没什么,好好睡吧。”
他抱了抱她,上下眼皮再也忍不住,合到一起去了。
珍珍了却一桩心头大事,正是睡眠贼好的时候,继续呼呼大睡。等再醒来,他又不见了,估计是又跑回单位去了。
“哼,连你媳妇儿两天没在家你都不知道。”
心里颇不是滋味,这跟异地恋有啥区别?几天才能见一次面,见面连话也说不上两句又消失,哼!
来狗猫蛋终究要回学校上课,吃过午饭珍珍就把他们赶走了,别以为她看不出来他们对那堆罐头的觊觎,那都是季渊明同事送的乔迁之礼,以后还得还回去呢。
下午她有课,走之前交代蕙兰别出门,在家给她做做饭扫扫地就成,如果中途季渊明中途回来,也让她别害怕,他是好人。
然而,等她下班,蕙兰颠颠的递上一碗山茶水:“姐姐,姐姐,姐夫没回来,但来了个奇怪的人。”
珍珍讲了一下午的课,又带着季海洋练了半天朗诵,口干舌燥,一碗温水下去才有力气说话:“什么怪人?”
“有个男同志,个子矮矮的,看见我一个人在这儿,还问这是我家不是,我说不是,是我姐家,他就走了。”
珍珍可以肯定,这就是那天她遇见的怪人,“别怕,他应该不是啥坏人。”其实心里总觉着不对劲,要说走错吧,能连续错两次?而且,他的样子像是要来这家里找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的,很奇怪。
但为了打消蕙兰的害怕,她还是强装镇定道:“放心吧,你姐夫是公安,等他回来我跟他说一下,坏人不敢来的。”
蕙兰点点头,“这就好,我看那人的指甲缝是紫红色的,挺奇怪。”
“这倒是不奇怪,估摸着是在附近的纺织厂工作,常年接触染料导致的。”
蕙兰没再说什么,屁颠屁颠跟着珍珍上国营菜市场,割了一斤上好五花肉,打半斤酱油,买半斤冰糖,三个人只用做两个菜,倒不用买多少菜。
珍珍想起上辈子奶奶的另一道拿手好菜——红烧肉!
蕙兰不会,可她记得步骤啊,就这么一步步的,她教着,蕙兰把肉切丁,煸出油,再把冰糖炒出糖色,下肉,草果八角,酱油,焖上一个小时,再下几个大土豆,那个甜哟,软糯糯的,光闻着就咽口水。
季渊明刚把自行车停稳,小媳妇就像只小鸟儿似的“飞”出来,手里捧着一个黄色的搪瓷菜盆子,一缕缕热气带出浓浓的香味儿,他一从来不重口腹之欲的,训练有素的战士,都给馋得直咽口水。
“香吧?红,烧,肉。”她用指尖捻起烫呼呼一块,送到他嘴边,“尝尝?”
季渊明不由自主张嘴,本来只是想吃红烧肉,结果不小心把那玉白的指尖也给……哪怕只是一秒钟不到的时间,也美好得让他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更香。
温热感生出一股怪异的酥麻,仿佛身体变成了滋滋冒油的,通红的红烧肉,被人吃进嘴里,珍珍脑子里“轰”一声,小脸通红,“讨厌死了季渊明!”
她甩甩触电的手,捧着红烧肉蹦跶进堂屋,天哪天哪,她刚才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她觉着自己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桌上已经烧好了一盆绿油油的青菜汤,还煎了三个大鸭蛋,直接是黄白分明还流糖心的荷包蛋,光看着就咽口水的颜色配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