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崽子的约会(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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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谭的交通状况一直都不好,提姆深知这一点。像是逆/行、急刹车掉头、机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这样的事情其实是比比皆是。
  “韦恩”努力的去帮助这座城市变好,蝙蝠侠也在努力地去救起这座城市。然而,我们想拯救的人们却都是在自甘堕/落,每天沉迷在这种虚假的纸醉金迷之上。人/民难救,zf更难。在哥谭就如今而言,zf高层都是与黑/帮合作,这仿佛成为一种主流。
  像吉姆·戈登局/长这样子的清/官,简直是屈指可数。可是,对于这样的局面大家却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办法。政/治层面的东西会牵扯过多,它不是那么好解决的。
  提姆在内心感慨着,前面一辆车突然急刹车又不打灯,导致公交车撞上去。幸亏提姆身手敏捷,义警不是白当的,一下就稳住了身/体。不过,旁边的恶/魔崽子看上去怎么有点失望的样子,他就像是巴不得自己摔跤似的。太恶/毒了!这小子想看他出丑!
  前面急刹车的车主无/理/取/闹,跑到公交车司机面前要求赔偿。因此两位老司机争吵了起来,两个人咬牙切齿、怒目圆睁。没办法,提姆和达米安只好下车步行了。
  现在,他们两个在乔尔丹诺植物园和骑士体育场地连接主干道上。提姆本以为达米安是带他过来看球赛,因为今天正好有学校的哥谭骑士队对战中心城的比赛。或者是去附近的植物园玩。但问题是,他们两个已经在这条路上已然走了一段时间了。
  “……达米安,我们现在到底在干嘛?”
  “>tt<”达米安回应了一个惯用表情,令提姆想动手打人。
  哼~不知道/德雷克有没有完全放松/下来呢?一般来说常常坐办公室的人应该要多散步,这样会有助于促进血液循环和改善心肺功能。而且网上说,两个人一起散步的时,若是步调一致,可以调节两个人的关系,让两个人逐渐亲/密起来。方便牵手~(划重点!)
  他还专门选了在植物园附近散步,有助于新鲜空气的吸收。骑士体育馆又是哥谭知名地点,人流量较大,想来这样也不会造成所谓的尴尬状况吧。哈,不愧是我!
  觉得走的时间差不多了,达米安才开口:“好了,下一个。”
  妈呀!怎么还有下一个呀?提姆内心呐喊。
  在接下来的行程中,达米安本来还有“游乐园”、“哥谭博物馆”、“电影院”、“画展”和“陶艺馆”,可是他先粗略了自己分析了一波。
  首先,“游乐园”也就是班上的小百合(lilies)同学推荐的。可是这个太幼稚了吧。就连他自己都不会喜欢,德雷克好歹也是一个快20的人,怎么会喜欢这种地方呢?
  再来,去“博物馆”?这个的话,晚上夜巡抓阿卡姆疯/子的时候,都不知道去过多少次了。所以不需要再去了……
  之后是,“电影院”。就是上次打的那些校园混混们推荐的,一看这个回答就很不走心!因为在网上如果问去哪里玩比较好,十有八/九都会回答是电影院!pass!
  然后是,“画展”这个是自己想去的地方。他很喜欢画画,所以想德雷克去看看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是,想想看吧!这个德雷克这么蠢,一看就是什么没有艺术细胞的人,所以……pass。
  最后是,“陶艺馆”。是上次救的那个女孩倾力推荐的。当然它也很符合自己的心意啦。毕竟他和德雷克出来又不是因为喜欢他要约会什么的。只是……只是有点馋他的手……
  那种感觉,上次摸过之后就令达米安无法忘怀。这和“提图斯”跟“阿尔弗雷德”(猫)摸起来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又和上次不小心摸/到的女孩的手的触感也不同。
  摸德雷克的手,让他有一种奇异的触电感。但不是真的触/碰到电流的那种。是不难受的,反而很舒服很……喜欢……
  不过,明明德雷克的手看起来跟别的人没什么区别,甚至上面还有一层,因为长期使用长棍和罗宾镖而磨出的薄茧。他怎么会有点爱不释手呢?不知道/德雷克其他地方摸起来手/感怎样……
  “大米?”提姆微微一歪头。
  淦!这个男人怎么可以向他卖萌?他都快20,该死的!他都不注意自己的年龄吗?他怎么可以比“阿尔弗雷德”(那只猫)都可爱啊!!!
  “去……咳咳……去陶艺馆。”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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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hh这章小崽子的性格超级ooc啊~不过终于约会了…诶?这算约会吗?
  1.公交车上。
  提姆:艹!就知道这小子约我出来不安好心,专门选公交车不会就是想看我出丑吧?不愧是恶/魔崽子!
  达米安:干!跟说好的不一样,愚蠢的德雷克根本没摔倒,那我怎么牵手啊?
  2.散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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