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是路人甲_3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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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南方首先要有马,即使我的轻功厉害,也不能靠两条腿走着去,作为一名新鲜出炉的江湖少侠一定要鲜衣怒马,才能吸引住漂亮的女侠的眼球。
  要买马就得有银子。
  银子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劫别人的富,救自己的贫这种事情一般我还干不出来。
  只好从事比较熟悉的一项工作,打猎,然后卖钱。
  最好能找到几头大一点的猎物,多换一点钱。
  在山林里搜索了半天,合意的猎物没找到,我却听见前面依稀传来人说话的声音。
  这荒郊野岭的哪来的人呐?
  接下来飞鸟惊飞,树叶狂舞,气劲交击。
  敢情是有人在打架。
  去看看也好,全当是看热闹了,在崖顶上被石予正日蹂躏,难得见一次别人互搓。
  提气轻身,我小心翼翼的摸了过去。
  万一被发现了,而那两伙斗殴的家伙又是些不讲道理的人的话,我看戏就变成惹火烧身了。
  透过深处大树繁茂的枝叶往前看,只见很远处,为什么很远处,因为近处的树不是被打斗的双方砍倒了,就是被气劲撸光了叶子,光秃秃的藏不了人,多亏我的眼神耳力都不错,才能在这么远的距离悠然看戏。
  只见很远处,十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围住了一个十四五岁,脸色苍白的少年,这少年大热天的还穿着一件黑色的裘袍,哆哆嗦嗦不住地咳嗽,一幅随时会倒地身亡的架势。
  可是地上真正倒的却是与那十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相同装束的人,而那十几个汉子手里的兵刃也抖得厉害,人也像抽风一样。
  我还想多欣赏一会儿对立双方的突发性羊角疯,怎奈那面色苍白的少年又出手了,他漂离了地面,轻的像一片鹅毛,快的却又似一道闪电,苍白的手指从漆黑的裘袍里伸出来,显得异常纤细,可那似乎一折就断的长指却比好铁铸的锥子还锐利,点在离他最近的一个汉子的眉心,那汉子闷哼一声倒地,眉心多了一个指头大小的黑洞,却没有鲜血流出来,而那少年的手指也干干净净的不染一丝赤色。
  艺术,杀人的艺术。
  眼前似乎又闪过了做特种兵时,用特制的超低温匕首收割人命,伤口附近的血肉,瞬间被冷冻,匕首不见红,杀人不见血。
  那段充满血色的日子仿佛离我很远了,此刻却又被翻上来,像一些老照片泛着淡淡的黄模糊不清,却又让人百味杂陈。
  我在这里难得的陷入短暂的忧郁,那边少年已经收拾了最后一个汉子。
  然后他转身,迈开步子,似乎要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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