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即永恒_3(1 / 3)
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解答所有的疑惑。
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死,并且完好地出现在伦敦机场。因为这一切并不是现在发生的,而是曾经。
十年前,他从伦敦到柏林,在机场滞留了整整四天,一个笨蛋撞倒了他,把热咖啡泼在他的裤子上。那家伙手忙脚乱地道歉之后拿错了行李箱,差点耽误方严的要事。那个人的摸样他依然记得,个子很高,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金发。虽然脸很帅,穿着却很廉价,毫无品味可言,精心修剪过的胡须也给人一种小男孩想要冒充大人的错觉。
这个金发笨蛋,就是当时还很年轻的克劳德。
“克劳德!”他握紧手里的报纸,这个名字总让他心跳加速。
他像喘不过气一样大口呼吸,连指尖都在颤抖,一种冲动在他体内爆发,从四肢冲向大脑,最后传遍全身。他抬头,隔着玻璃窗看铺天盖地的白,思绪又回到自杀前的那几天。接到克劳德死讯的那个下午,也是这样的大雪,他痛苦地将额头抵在玻璃窗上,用双手捶打墙壁。
而现在,他还有希望,有能力改变一切。
克劳德不会死,他也不会!
雪花纷纷扬扬地落,和室内的喧哗相反,外面的世界正在一片静寂中沉睡。
他久久凝视能洗涤心灵的色彩,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现在,必须确定一件事,这究竟是一场白日梦,还是发生了无法解释的神迹?
虽然被突发情况弄昏了头,但还没有慌乱到失去理智的地步,所以他十分清楚,如果开口询问别人这是十年前的世界吗,一定会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方严决定自己寻找答案,他走进洗手间,在壁镜前矗立良久。镜中的他皮肤紧实,和十年后相比,不但年轻许多,还充满了朝气。那时的他才二十二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
他解开衣服,腹部光滑平整,体毛很少,能看得出一些不太结实的腹肌的轮廓。最重要的是,没有伤痕!
四年后,他切除阑尾,留下一个三厘米长的刀疤。
“我还活着,我重生了!”他喃喃自语,再活一次,表示任有机会弥补一切,让他与克劳德重新来过。
喜悦像潮水一样席卷而来,势不可挡,他的心脏几乎要蹦出胸腔,比任何时候都有力。但他很快发现无名指上空无一物,一股空前的绝望席卷了他,克劳德留下的结婚戒指不见了:“该死的,这辈子你还会送我一枚吧,拜托,一定要送我……”
握紧拳头,却缺乏底气,寒气从脚底直冲后脑,他开始恐惧,越发感到害怕。
方严不敢想,如果这一生克劳德不再爱他,那他该怎么办。
原本充满力量的四肢,现在变得虚弱无力。他抱着胳膊,忍不住颤抖,开始思考对策。他对冷热疼痛皆有感觉,会痛苦、伤心、难过,也会欢欣雀跃,充满期待。他还活着,确确实实地站在这里,但最初的喜悦很快被愁云冲淡。
“够了,你这时刻都在发情的公狗!”厕所隔间里传来一些刻意压低音量的怒吼,看来有人在里面偷情,而且是两个男人。说话的人一直在低语,继而传来整理衣服的声音,偶尔忍不住爆发的咒骂让方严像被雷打一样立在原地。
他紧锁眉头,刺痛从胸口扩散全身,差点站不住脚。
在这里,男同性恋并不稀奇,在马桶上做·爱也不罕见,让他震惊的是那个人发出的声音。那是个相当年轻的男人,说话不太正经,一口美式英语,喜欢发出夸张的感叹词。
这个人的声音,他太熟悉了!
他总是在清晨呼唤他的名字,说我的宝贝,早安,我真的很爱你;在结合时带着鼻音撒娇,断断续续地说那些让人感到肉麻的情话;他快乐,便高八度地欢呼,生气就会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低潮时,嗓音低沉带着忧伤。他不是会掩饰情绪的人,你能从他的表情和声音判断一切。方严熟悉他,了解他,和他朝夕相处……
这个人,是克劳德!
他不敢回头,假装在整理上衣,却从镜子中偷偷观察紧闭的厕所门。那扇门之后,有他深爱的男人,正在和别人那那件事。他快要疯了,只是想象这个画面就无法忍受,他克制不住想告诉克劳德真相的冲动。他想冲进去,把碍事的男人赶走,把头埋在属于他的怀抱里,对他说,我才是你的爱人。
可是不行,这是十年前,在一切开始以前。
冒冒失失地出现,只会吓坏什么都不知道的克劳德,会坏事,会让他觉得自己是疯子。
方严用力抓住洗手池的边缘,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分散那些低语带给他的打击。他是如此用力,连指关节都泛白了,却依旧不能缓解痛苦。他知道,他不应该嫉妒,因为这个阶段的克劳德根本不认识他,但很难做到。
这时的克劳德有一个恋人,是身材相貌都数一数二的男人,也是三年后达喀尔拉力赛摩托车组的总冠军。
这一年,他们将一起前往柏林,参加红龙车队的选拔赛。 ↑返回顶部↑
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死,并且完好地出现在伦敦机场。因为这一切并不是现在发生的,而是曾经。
十年前,他从伦敦到柏林,在机场滞留了整整四天,一个笨蛋撞倒了他,把热咖啡泼在他的裤子上。那家伙手忙脚乱地道歉之后拿错了行李箱,差点耽误方严的要事。那个人的摸样他依然记得,个子很高,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金发。虽然脸很帅,穿着却很廉价,毫无品味可言,精心修剪过的胡须也给人一种小男孩想要冒充大人的错觉。
这个金发笨蛋,就是当时还很年轻的克劳德。
“克劳德!”他握紧手里的报纸,这个名字总让他心跳加速。
他像喘不过气一样大口呼吸,连指尖都在颤抖,一种冲动在他体内爆发,从四肢冲向大脑,最后传遍全身。他抬头,隔着玻璃窗看铺天盖地的白,思绪又回到自杀前的那几天。接到克劳德死讯的那个下午,也是这样的大雪,他痛苦地将额头抵在玻璃窗上,用双手捶打墙壁。
而现在,他还有希望,有能力改变一切。
克劳德不会死,他也不会!
雪花纷纷扬扬地落,和室内的喧哗相反,外面的世界正在一片静寂中沉睡。
他久久凝视能洗涤心灵的色彩,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现在,必须确定一件事,这究竟是一场白日梦,还是发生了无法解释的神迹?
虽然被突发情况弄昏了头,但还没有慌乱到失去理智的地步,所以他十分清楚,如果开口询问别人这是十年前的世界吗,一定会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方严决定自己寻找答案,他走进洗手间,在壁镜前矗立良久。镜中的他皮肤紧实,和十年后相比,不但年轻许多,还充满了朝气。那时的他才二十二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
他解开衣服,腹部光滑平整,体毛很少,能看得出一些不太结实的腹肌的轮廓。最重要的是,没有伤痕!
四年后,他切除阑尾,留下一个三厘米长的刀疤。
“我还活着,我重生了!”他喃喃自语,再活一次,表示任有机会弥补一切,让他与克劳德重新来过。
喜悦像潮水一样席卷而来,势不可挡,他的心脏几乎要蹦出胸腔,比任何时候都有力。但他很快发现无名指上空无一物,一股空前的绝望席卷了他,克劳德留下的结婚戒指不见了:“该死的,这辈子你还会送我一枚吧,拜托,一定要送我……”
握紧拳头,却缺乏底气,寒气从脚底直冲后脑,他开始恐惧,越发感到害怕。
方严不敢想,如果这一生克劳德不再爱他,那他该怎么办。
原本充满力量的四肢,现在变得虚弱无力。他抱着胳膊,忍不住颤抖,开始思考对策。他对冷热疼痛皆有感觉,会痛苦、伤心、难过,也会欢欣雀跃,充满期待。他还活着,确确实实地站在这里,但最初的喜悦很快被愁云冲淡。
“够了,你这时刻都在发情的公狗!”厕所隔间里传来一些刻意压低音量的怒吼,看来有人在里面偷情,而且是两个男人。说话的人一直在低语,继而传来整理衣服的声音,偶尔忍不住爆发的咒骂让方严像被雷打一样立在原地。
他紧锁眉头,刺痛从胸口扩散全身,差点站不住脚。
在这里,男同性恋并不稀奇,在马桶上做·爱也不罕见,让他震惊的是那个人发出的声音。那是个相当年轻的男人,说话不太正经,一口美式英语,喜欢发出夸张的感叹词。
这个人的声音,他太熟悉了!
他总是在清晨呼唤他的名字,说我的宝贝,早安,我真的很爱你;在结合时带着鼻音撒娇,断断续续地说那些让人感到肉麻的情话;他快乐,便高八度地欢呼,生气就会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低潮时,嗓音低沉带着忧伤。他不是会掩饰情绪的人,你能从他的表情和声音判断一切。方严熟悉他,了解他,和他朝夕相处……
这个人,是克劳德!
他不敢回头,假装在整理上衣,却从镜子中偷偷观察紧闭的厕所门。那扇门之后,有他深爱的男人,正在和别人那那件事。他快要疯了,只是想象这个画面就无法忍受,他克制不住想告诉克劳德真相的冲动。他想冲进去,把碍事的男人赶走,把头埋在属于他的怀抱里,对他说,我才是你的爱人。
可是不行,这是十年前,在一切开始以前。
冒冒失失地出现,只会吓坏什么都不知道的克劳德,会坏事,会让他觉得自己是疯子。
方严用力抓住洗手池的边缘,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分散那些低语带给他的打击。他是如此用力,连指关节都泛白了,却依旧不能缓解痛苦。他知道,他不应该嫉妒,因为这个阶段的克劳德根本不认识他,但很难做到。
这时的克劳德有一个恋人,是身材相貌都数一数二的男人,也是三年后达喀尔拉力赛摩托车组的总冠军。
这一年,他们将一起前往柏林,参加红龙车队的选拔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