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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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虽然还不知道陈新德教授是谁,不过从兰华的话里,俞知乐也明白过来陈教授的地位。就是那种传说中的行业大牛,估摸着只要是学法医的,就没有不知道他,不崇拜他的。无数迷弟疯狂景仰的那种。比如,眼前就有一个迷弟。
  俞知乐看着眼睛发亮的兰华。能把一个妖精吸引成这样,陈教授显然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
  “陈新德教授年纪很大了,精力不足,所以只在我们学校挂了名。他现在不带学生了,我想跟他学习也没办法。”他思来想去,也就只能来这边碰碰运气。兰华说完,又补了一句:“不敢勉强教授,只是希望有人可以从中说合,让我有个机会。如果教授拒绝也不要紧。”大不了他到时候考到教授在的警局,努力追随教授的脚步。
  何况,即使教授退休了,但教授是个闲不住的人,又接受了返聘回到工作岗位。哪怕体力不足,没办法全天候工作,也依旧在为国出力。经常指点其他法医,和以前带过的学生,只是不收新学生了而已。想到这,兰华这么个克制的人,脸上都忍不住出现一丝激动的神情。
  他要是和陈新德教授一个警局,虽然不能成为陈教授的学生,但是运气好,说不准也会得到教授的指点。就算得不到,只要勤奋点,天天去警局报道,见到陈教授的机会肯定有,大不了到时候他厚着脸皮上去求教不就行了。就算陈教授没空,没办法指点,那也不要紧。能见到教授,可以和偶像待在同一个警局也很好了。
  不过人总是贪心的,有了好的之后,就想要更好的。妖精也一样。兰华其实已经报考了公务员,准备考到陈教授在的那所警局。去教授待过的警局里工作,这个愿望即将实现,他难免就有些贪心不足,想要更进一步。
  “我是因为陈教授,才燃起对法医学的兴趣的。所以也希望,将来有幸能在教授的带领下,在法医这条道路上走的更远。”最好能拜陈教授为师。即使他年纪比教授大一截也一样。人类不是有这么个说法么,达者为先。年龄差距不是问题,碍不了什么事。再说了,他虽然年纪大,但是外表年轻啊。兰华认真地看向俞知乐:“你愿意帮我这个忙吗?”
  第68章 第六十八个求职者
  俞知乐算是明白了,什么闲着无聊,出来找工作解闷,兰华这样子,分明是出来追星的,整一个狂热粉丝。只不过他粉的不是娱乐圈明星,而是法医学大佬。
  别说兰华提出来的要求,勉强能摸到自己工作内容的边,就是摸不到,看着他一颗丹心向大佬的模样,俞知乐也有些不忍心拒绝。又不是什么违规违法的事,说起来,其实还算是件好事。
  不过,俞知乐觉得,兰华似乎弄错了一件事:“我也不认识陈新德教授啊,怎么向他推荐?”他连华国有没有陈新德这个人都不知道,还是兰华说了,他才知道对方是谁。
  闻言,原本也就只是过来碰碰运气的兰华,即使明知道很有可能是这个结果,脸上还是忍不住流露出失望的神色。看来,真的就只能去警局里,打卡上班蹲大佬了。
  就在兰华垂头丧气的时候,他又听到俞知乐有些犹豫地说道:“我可以向上面打申请,如果上面同意的话,应该会有人帮忙联系教授认识的人,为你们牵桥搭线。”和他不同,上面的人,无论是眼界,还是人脉,都比他更广一些。其中不乏认识陈新德教授的。毕竟陈教授做的是法医,而上面有不少高层,身上还兼着警察局高层的职务。法医和警察,合作的地方多了去了,都是同事。哪怕不是一个地区的,没什么机会见面,但这指得是不出名的小法医。像陈新德这样的大佬,遇到没办法解决的尸体的时候,哪个地方的警察局没借调过?一来二去的,想不认识都难。
  俞知乐话里的不确定,兰华听出来了,但是即使这样,他也已经很高兴。有机会总比没机会好,不是么。
  兰华目光灼灼地盯着俞知乐,虽然没开口,但无形中,却在用眼神拼命地催促他动作快点。那神情,颇有种恨不得抢过键盘,替俞知乐向上面打申请的架势。吓得俞知乐打字速度都快上了三分,爪子在键盘上飞舞得,几乎快可以看见残影了。
  申请发出去后,对兰华来说,等待是漫长的。哪怕实际上,没十分钟,对面就发来了回复也一样。俞知乐点开邮件,贴心地把屏幕转到兰华那边,好让他能第一时间就知道结果。
  “成了!”兰华激动地说道。俞知乐为他高兴的同时,探头过去一看,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什么成了,上面只是说,会帮忙牵线,给两人见面的机会,但是结果怎么样,能不能入教授的眼,就要看兰华自己了。
  不过转过念一想,以兰华的本事,只要有机会,想来入教授眼的可能性也很大。四舍五入一下,这可不就是成了么。俞知乐借了纸笔,让兰华把介绍人的联系方式抄下来。兰华收好电话号码,还了纸笔,又对俞知乐道完谢后,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
  兰华一边往外走,一边嘴里还在念念有词。以俞知乐的耳力,明显能听到兰华紧张的低语声:“要去见教授,这身衣服不行。休闲衬衫太不正式了,有些失礼,也显得不够重视教授。得早点回去,趁着还有时间,赶紧挑一套合适的衣服。”
  后面说什么,兰华走远了,俞知乐没听清。但就光是这会听到的这些,俞知乐几乎已经能想象出兰华对着衣柜发愁的模样。大约也就只有去见梦中情人的男人,会东挑一件衣服,西挑一件衣服,西装铺满床铺。明明可选择的衣物有那么多,却还是和女孩子似的,觉得衣橱里少了一套衣服。
  偶像和梦中情人比起来,地位估计也相差不远。甚至对兰华来说,偶像还会更重要一些。毕竟兰华同族的雌性十分凶残,交配过后缺乏能量的话,可是会把雄性吃掉的。
  一个企图吃了自己的,还不知道在哪里,现在压根没影的对象,和一个自己十分尊敬崇拜的偶像,谁更重要还用得着说?
  一想到兰华也会跟怀春少年似的纠结穿衣打扮,俞知乐就忍不住捧腹。更甚者,以兰华的身家,说不准就不是对着衣柜纠结,而是对着衣帽间犯选择困难症了。
  也不知道兰华的‘追星之路’顺不顺利?
  俞知乐对兰华的事进行了追踪回访,这才知道,陈新德教授虽然不收学生了,但兰华的优秀打动了他。最重要的是,兰华是妖精。妖精寿命悠长,如果把他带在身边手把手地教会了,成为一个顶级法医以后,只要兰华愿意,哪怕隔很久才带一个徒弟。华国顶尖法医的数量,也都会大大增加。
  就算兰华不带徒弟,只是去大学讲讲课,受寿命影响,他一个妖能起到的作用,也会比十个人类法医要来得大。出于这个理由,陈新德教授就越发地觉得,不能把兰华拒之门外。他这把老骨头,为了华国法医界的未来,还是能再拼一次的。哪怕为此缩短上班的时间也值得。一时的好处,和长远的利益,这两样放一起,傻子都知道选哪个。
  而且现在人妖共居,人会犯法,妖也会犯法。这种情况下,妖精法医能起到的作用,也远胜于人类法医。妖精法医先天就对妖族更了解些,对各种妖精造成的伤口也比较熟悉,这是天然优势。陈教授老早就想业内有个妖精同行了,可惜不止是人类不喜欢做法医,就是妖精,也不太喜欢。
  让基本没接受过九年义务的妖精,老老实实地从头开始学,一直念到法医毕业,再去考公务员,这简直太为难妖了。
  他们都有其他本事,干点什么不行,谁耐烦做这个?!
  大约也就只有兰华这个奇葩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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