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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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终究无法找到从小疼爱她的哥哥问一句,为什么,即使成年后有能力也不曾回来找过她。
  现实中的阮瞳,她的外表越娇柔明媚,她的心就变得越冷硬,直到后来遇到沈郁……
  而书里的阮瞳,也不知该说比现实中幸运,还是不幸。
  同样是在七岁时,遭遇父母离异的问题。
  父亲带走了哥哥和一个叫陈雅的女人组成了家庭。
  只是和现实中不同,书里的阮母并没有自杀,而是带着女儿住进了与姜明辉离婚时分割到的一套高档公寓里。
  阮母名叫阮馨,人如其名,年轻时是大学校园里出了名的软甜清新,因此才在大学时便和姜明辉恋爱走向婚姻。
  后来的阮馨即使生了两个孩子也显得极其年轻,只是性格比较木讷胆小,话也少,和姜明辉后来新娶的女人陈雅长袖善舞又善于撒娇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虽然阮馨已经不讨姜明辉欢心,但姜明辉十分‘仗义’,不但每个月按时给阮馨生活费,隔个半年还会去看看她。
  就这样,阮馨从身份清白的姜太太,变成了姜明辉养在外面的女人。
  除此之外,姜明辉和陈雅还育有一个女儿叫姜心瑶,她才是真正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甚至因为姜心瑶不喜欢姜瞳和她同姓,便让姜瞳改名跟随母姓,也是因为这样姜瞳变成了阮瞳。
  ……
  阮瞳拿下冰冷的毛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眼睑下的浮肿,终于在低温的冰敷下消退。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轻轻开口:“姜瞳……阮瞳……还是阮瞳好听。”
  这个世界的姜明辉、陈雅、姜心瑶,还有懦弱的母亲、绝情的哥哥都还存在着。
  这样就好。
  阮瞳对着镜子化上淡妆。
  这样,他们才一个都跑不掉。
  ……
  阮瞳在剧组化妆间接到了卓洋的电话。
  “刚才有个自称是伯母的女人打电话过来,让我们立刻撤掉你跟叶哲的诉讼。伯母为什么要让你撤掉诉讼,要不要听她的?”
  卓洋过去从没见过阮瞳的母亲,更没有接到过阮瞳母亲的电话。
  他想不通,为什么伯母从前对阮瞳的事不管不问,甚至是在阮瞳最低谷的时候也没打电话过问一句。
  偏偏,第一次打电话到公司,居然就是让他们撤诉。
  这简直是在添乱。
  第40章 (二更+三更)
  阮瞳:“刑事案件怎么能说撤就撤, 作为良好市民我们不可以浪费法律资源。”
  卓洋:“可是伯母在电话里的语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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