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那里是我的家(2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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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虽然人小,但走路稳健得很,每一步都稳稳当当地踩着,一脚脚爬到了山顶。
  那是陆为第一次发现,在白水村外头还有村子,在这座山的远处,还有更高的山。他的世界从此不再只有白水村,而出现了更广阔的天地。
  渐渐地,这座山头成为了陆为在成长过程中打发时间的去处。每当无事的时候,他就会坐到那座山的最顶上,眺望着山脚的白水村,也眺望着这座山之外的世界。
  每每看见那些高远的、辽阔的景色,那些无人作伴的孤单都再也不值一提。
  山水日复一日,光阴年复一年。就这样,陆为见证着白水村渐渐开起了合作社,修起了通往村外的公路,再也不是那个闭塞封闭的小村庄。
  而坐在山尖尖上的那个少年,也从不知死活的臭小子渐渐长大,块头又高又壮实,很有个顶天立地的模样了。
  如果没有差池,陆为会像绝大多数在农村长大的叛逆孩子一样,年幼时靠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畏在村里作威作福一阵子。等到他慢慢长大,亲自扛着锄头下田耕种了,也会逐渐明事理懂是非,然后赡养自己疯了的老母,再娶个邻村的姑娘当老婆。
  差池出现在陆为十六岁那年。
  那年,他早就不上学了。白水村照着临省富裕村子的经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陆为家只有他和他妈两个人,能承包的土地不多,但亲力亲为地耕种,也够两口人吃饭。
  他妈年纪上来之后,虽然还是疯疯癫癫的,但也没有了拿刀砍人的力气。脑袋不好,肠胃生了毛病,还中了风半身不遂。前年的冬天发烧,把喉咙也烧哑了,从此连话都不会说。整日里躺在床上做个活死人,活着跟死了没什么不同。
  陆为对这个疯妈没什么感情,可每天屙屎屙尿还是伺候在床前,没有过什么疏漏。
  陆为十六岁的那年夏天,白水村来了个外人,说自己是陆为的叔叔。那时陆为刚在田里忙完,坐在山尖尖上看太阳,在山上抓兔子的村人说自家来了个什么叔叔,他还以为是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来打秋风的。下山满身大汗地去了村口,看见来人,却是个西装革履的文化人。
  文化人见着他就抱,眼泪糊了整张脸。
  “小为啊!真是委屈你们母子在这深山老林里受苦了!大哥前个月终于平反了,我也终于能把你们接回城里去了!”
  被一个陌生人这样拥抱本就莫名其妙,又听了这一番莫名其妙的话,陆为更是摸不着头脑。
  文化人打量着陆为这硬朗的身板,破涕为笑:“算了,不提以前那些事了。快带我去你家,我去跟大嫂说这好消息。”
  尽管对这位叔叔的身份还有所怀疑,但陆为还是带他去了自己家,反正自家一穷二白,完全没什么能让被人坑蒙拐骗的。
  一到家里,这位刚收了眼泪没多久的叔叔再一次哭得不能自已。
  “大嫂啊,你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陆为的叔叔,当然也姓陆。他告诉过陆为自己的名字,不过那个名字文邹邹的,陆为根本记不住。但他记得那天,叔叔在他家里,给他讲了许多关于他爸妈过去的事。
  在陆为的记忆之中,从没有出现过爸爸这一号人。所以听着叔叔讲爸爸的事,对他来说无异于听一个陌生人讲另一个陌生人的故事,无非听个热闹,内心能有什么触动。
  文化人不知疲倦地讲了好几个钟头,说到最后,告诉陆为,说在城里给他和他妈留了房子,也能给他在城里找个工作,让陆为过几天带着他妈上城里住去。
  陆为当然没答应。
  他从小生长在这里,小时候做村里的霸王,好不容易吃着百家饭长大,终于懂了是非,在村里有了一片自己的土地,也算扎下了根来,又怎么能说走就走。
  文化人又劝了他好久,可他倔得像牛,怎么也劝不动。文化人于是转变了思路,提出:“那我把嫂子接进城里去吧。嫂子现在没有自我活动能力,在这里就是等死。不如我把她带走,去城里的医院治,说不定还有治好的希望。”
  说实在的,陆为对这个自幼对他动辄打骂,一言不合就拿着刀砍人的疯妈妈真没有什么母子情分。他能在白水村长这么大,这疯妈妈没给他做过几顿饭,娘俩全靠生产队里的接济才活下来。不舍昼夜地照顾她已经算是尽了孝道了,如今有个人愿意替他承受这负担,他也是乐意的。
  因而文化人一说,他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文化人当即展颜,跟陆为一起收拾了点陆为妈的行李。东西都收拾好了,天也就快要黑下来。文化人坐在门槛上说:“明早我们就走。”
  陆为看看外头的天,说了句“明天估计走不成”。
  文化人当时还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但到了第二天的天亮,瓢泼大雨淋下来的时候,文化人才发现自己似乎真的走不成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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