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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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千凝含笑打趣:“我是不是打搅到你的好事了?”
  阮幸正低头系安全带:“没有,我本来就要走,你电话再晚五分钟,我就在回家的路上了。”
  “哦?”盛千凝眼神带着不相信,“软软你变了,机会难得,以前的你怎么也要再蹭顿晚饭才乐意走。”
  “这不是纪随与没休息好,看着电影就睡着了,我不好意思打扰他。”阮幸解释,随即感慨道,“医生好累哦。”语气中隐隐带了丝自己都未察觉到的心疼。
  盛千凝正在调试车载音乐,注意力也没在阮幸身上,听了大致内容,跟着感慨,“确实,人家医学生的课本拿来当板砖都挺合适,本科之后硕士,硕士之后博士,想想就好累。”
  “对了,你男朋友在哪儿演出?”
  “昼夜,就上次见到姜慎那个酒吧。”
  “噢,那还挺近。”
  “嗯。”
  ……
  最近盛千凝新谈了一个男朋友,据说是酷哥,不过阮幸至今都没见过他,不清楚传闻是否属实。
  酷哥是乐队的吉他手兼主唱,今晚会有一场演出。
  在两周前,盛千凝便在微信群里将这件事通知到位,让朋友们当天一定要去给她男朋友捧个场。
  阮幸肯定是要去见见的,不过她在家休病假,都忘了哪天是哪天了,要不是盛千凝特意打电话,她都觉得没到日期呢。
  两人到的时间尚早,酒吧未到营业时间,西街格外空旷,和深夜的繁华是截然不同的景象。
  酷哥的乐队到的要更早些,提前调试乐器和音响,在阮幸她们进去的时候,正在排练晚上的曲目。
  酷哥叫怀莫,是真的很酷。
  黑色嘻哈短t,胸前印着一个烫金的骷髅头,左耳带着两枚金属耳钉,头发略有些长,刚好垂在眉间。
  皮肤很白,表情是那种泛着酷劲儿的冷漠,和纪随与的冷漠疏离是截然不同的类型。
  见盛千凝进来,怀莫只瞥了一眼,很快收回视线。
  之后半首歌时间里,他再没看过盛千凝一眼,仿佛那瞬是错觉,他根本不知道盛千凝的存在。
  阮幸撇了下嘴,对这个男朋友不怎么满意。
  但很快,阮幸默默收回这个想法。
  一曲毕,队友准备继续排练下一首。
  怀莫突然摘下电吉他,递给旁边的队友,说了两句话,从舞台跨下来,大步流星直奔盛千凝而来。
  “学姐。”
  他耳尖微红,望向盛千凝的眸子像是藏了星星,亮晶晶的,声音有点奶有点害羞,完全不是方才在音乐声中那么低沉磁性。
  盛千凝抽了张纸巾,擦掉怀莫鬓角的汗珠,“怎么不继续了?”
  “排练过很多次的。”怀莫特别坦诚,“学姐重要。”
  莫名吃了碗狗粮的阮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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