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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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姐你想哪去了。”郑旭东哭笑不得,他跟林桃花只见过几次,回部队后连信都没写两封林桃花就走了,哪至于对人念念不忘?
  “那你告诉姐,你为啥不肯重新相看?”
  郑旭东反问:“娘什么时候说过重新相看?再说我跟那姑娘见都没见过,就这么结婚也太……就算我乐意,人姑娘也不一定乐意。”
  郑玉华当然知道陈桂花心里写的啥,但她没顺着弟弟的话说,不高兴道:“她有啥不乐意的?不过是个小学教师,错过了你她难道能找到更好的?”
  “现在是新时代了,婚姻自主,当然应该你情我愿。”郑旭东说道,他是国家军人,要是逼迫一个小姑娘心不甘情不愿地嫁给他,那他成什么人了?
  “是是是,但娘又没说要逼迫她,”郑玉华顺着说道,“先相看,相中了再结婚行吧?反正她也放假了,赶早不如赶巧,二十七号你们见一面吧。甭管她乐不乐意,见面了你亲自问她的意见,还是说你嫌弃人城里长大的姑娘太娇滴滴,面都不肯见?”
  郑旭东想起下车时碰见的那姑娘,初看的确纤细柔弱,但她既然能跟林杏花吵架且不落下风,想必是个有主意的,并非那种娇滴滴的姑娘,便点头答应:“那就见见吧。”
  第5章 郑家事(捉虫)
  陈桂兰听说儿子愿意见林佩,高兴得合不拢嘴,转过身背着郑旭东使唤大孙子:“快,去你三奶奶家说一声,让她明天早点过来。”
  林家这门亲事是郑旭东三婶林金凤牵线,她是林家咀的闺女嫁到郑家湾来。当初听说陈桂花要给侄子张罗亲事,便主动提起了林桃花。谁知道前面都顺利,后头却出了抱错闺女那档子事,以至于林金凤好阵子不敢上郑家的门。
  但陈桂兰想着,不管亲事成不成,媒人都得请林金凤,这次相看都得大张旗鼓的来。
  这样相看要是成了,也好说是两个孩子看对眼,跟林桃花没半分钱关系,免得林佩嫁过来一辈子受闲言闲语。要是不成,也怪不到他们郑家头上,这件事郑家是彻头彻尾的受害者,林桃花不讲信用走了,他们郑家却是守信的人,安排两个孩子重新相看了,只是他们不合适,总不能按头让他们过一辈子。
  想到这里,陈桂花又嘱咐大孙子郑鸿博,让他去三奶奶家时别躲着人,周围有人最好。
  郑鸿博已经十岁,虽然调皮捣蛋,但脑子灵活,一转就想明白了,立正敬了个军礼说:“保证完成任务!”
  “这孩子!”陈桂花笑道。
  ……
  林家房子不大,总共只三间屋,林二柱夫妻住左边最大的主屋,三个孩子住右边两间屋,前面宽敞些的屋子给了姐妹俩,林源住后面最小的屋子。
  不过前面屋子放两张床、一张桌子也剩不下多少地方,原身带回来的箱子都是放在床位靠门的地方垒着。林佩把常穿的衣服放在上面两口箱子里,但今天日子特殊,她把箱子全拿下来,全部打开放在地上。
  林佩从第一口箱子里拿了件黑色羊绒毛衣、一件红色呢子大衣,又从第二口箱子里拿了条黑色西裤,再从第三口箱子里拿出一条毛线裤。
  这条毛线裤是原身养母亲手给她做的,她手工活不好,回城后又进了机关单位上班,忙碌得很,家里只原身受宠得了她亲手做的东西,其他孩子穿的衣裳都是外面买的。就是买衣服,给原身买的衣服料子也是最好最时兴的,冬□□裳随便一件拿出来都要大几十。
  只是原身在家再受宠也抵不过血缘与猜忌,林桃花重生后连续给亲生父母写了几封信,一说抱错孩子是林家故意,她在林家备受虐待,日子艰难;二说林家为了富贵,逼迫她嫁给老男人。
  一封又一封书信改变了原身养父母的态度,让他们从最初想接回林桃花,让两个姑娘当姐妹相处,渐渐演变成不顾原身的眼泪,狠心将她送回。
  原著中,原身承受不住身体变故,郁郁寡欢早早逝去。这个世界原身去得更早,而她机缘巧合变成了这本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想到这里,林佩将那条毛线裤塞进箱子里,再从里面找了条带绒的保暖裤穿上。
  换好衣服后,林佩坐到书桌前,打开窗户让外面明亮的光线照进来,对着镜子涂抹雪花膏,然后把头发梳平顺,戴上一个黑色光面的发箍,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差不多了便打开门走出去。
  林杏花坐在门口石墩上嗑瓜子,听见声音扭头看了她一眼,轻哼一声又转过头去。
  从镇上回来后她就一直这样,阴阳怪气的,还想找方翠兰告状说她偏心。林佩当时把给方翠兰、林二柱和林源买的衣裳拿出来,又说手上没钱,自己的衣裳都没买,演了场白莲花的戏码。
  对比林杏花的贪心不足,方翠兰自然偏向林佩,连着前几天的气把林杏花狠狠骂了一通。林杏花被宠坏了,跟亲娘嚷嚷起来,林二柱听见后就把她揍了一顿。
  林杏花挨了打,当着爹娘的面不敢抱怨林佩,只能在没人的时候哼哼两句。
  跟她吵架林佩都不怕,难道还怕她哼哼?再说林杏花这狗脾气,生气了就非要让人知道,别人不痛快了她就高兴,别人高兴了她更不痛快。林佩把她当空气,她反而气得连续两晚翻来覆去睡不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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