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在感情里,所有的理由,都只是“不爱(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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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见啦,我只有一点点的喜欢你了,我不要你了。
  丧失了喜欢人的能力是怎样的体验?
  讲一个诚实的个人观点。
  我之前喜欢过一个人,在我最后一次跟他袒露情意的时候,他说他自己都不知道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从来没有遇见过爱情,没有遇见过高兴,没有遇见过知己,没有遇见过想要的东西。听他说完这些,就知道到此我可以放弃了,这一刻是一个清清楚楚的答案。
  因为我太了解这种感觉了。
  他与我一样,从来没有想明白过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一些俗世里的东西,拥有了确实会快乐一阵子,但没有也是没有关系的,因此我们从来没有过为任何东西背水一战的酣畅淋漓感。
  我们一样对这个世界兴致索然,快乐的片刻总是让人心虚,只有孤独,是孤独而不是寂寞,只有孤独让人处于满满溢溢的状态,满溢到让人压根不需要拥有说话的能力。
  而他又跟我不一样,他的独立更加无根无依,而过去的日子,我总是在任何阶段都需要有个寄生体,来存放我所有无枝可依的“情感”。
  我喜欢一个人,也会有感性地为了他失眠落泪伤春悲秋的时候,但仿佛人格分裂一般,我又理性地知道我并不是在“单纯地喜欢他”。所谓的“情不知所起”,其实并不是不知何起,我清楚地知道这种情,从想象力而起。
  「她说不要把别人想象得对你很忠诚,我说不要把自己想象得对别人很忠诚」
  这些被我喜欢过的人,对于我的意义,大概更像一个容器,为了盛放我的想象力和依托感而存在,他们压根不需要回应,他们只要存在。
  人们都说,爱就是,你爱这个人不是因为他拥有什么,而是他就是他。而我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是谁,而是因为他像我,我预期“因为他像我,他很可能懂得我”。
  我是一个很怕麻烦的人,我对恋爱没有什么兴趣,我有对某个人产生了兴趣进而想接触或者产生喜欢的情感,但如果不是这个人,我又回到了对恋爱没有任何兴趣的状态。这么说的话,我只是喜欢我自己啊。
  我真正喜欢过什么吗?与其说“丧失这个能力”,我更质疑自己是否曾经拥有过这个能力。
  有答案中说到“喜欢和爱是人的本能,不是能力”,其实我是同意的,喜欢或者爱作为一个名词,是一种感知,是与生俱来的,但作为一个动词的时候,是“去感受,去给予,去维护”这种喜欢或者爱的能力。处理喜欢和被喜欢的能力,是需要学习甚至是修炼的。
  再坦诚一点,将立足点放大到一生来说,人确实都是喜欢一类人,而不是一个人的。
  那些在每段感情结束前歇斯底里地痛苦中宣告“自己不会再爱上其他人了”的人,后来都有被治愈的机会,当然那一刻认为自己“不会再…”的心情也是真实的。我们只能比较地得出结论——我们只是不会像喜欢某个人那样喜欢另一个人了。
  有些人是幸运的,不会为“到底想要什么”这样的问题自我为难,他们不仅保有与生俱来的感知喜欢的能力,也保有去接受或给予喜欢的能力,甚至很幸运地遇到了“我喜欢的人刚好喜欢我”的两情相悦。我很羡慕,也仅仅只是羡慕。
  丧失了喜欢人的能力是什么感觉,是你心知肚明你无法喜欢,也改变不了其他。
  爱情其实最害怕用力过猛,对一个人倾尽所有的付出,到最后往往只会换来歇斯底里的索求。当你有幸遇到一个值得爱的人,记得爱他,珍惜他,也永远做好他随时会走的准备,学会和爱过的人好好告别,并且有转身再爱别人的洒脱。这不是凉情薄意,相反这种对情感的合理克制才更有机会得到最好的爱情。
  你知不知道我真的想和你有未来,很想把所有好东西都给你,很想肆无忌惮的爱你,很想每天跟你在一起,很想你不开心的时候我都可以陪你,很想你记得你的承诺,很想你可以像我信任你一样信任我,很想打开手机就看到你的短信,很想和你一起两个人的旅游,很想得到所有人的祝福,很想陪你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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