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5 章(1 / 4)
男人身形颀长穿着偏休闲风的墨绿衬衫和黑西裤,枉顾前后左右的摄影师推着行李箱进屋,换了拖鞋后将擦得锃亮的皮鞋规规矩矩地摆放在三十五码的白球鞋旁边。
“呀!齐修老师来了。”高荞见到偶像很是激动,激动得上前,又想起对方洁癖成性,只能在两米开外止步。
其他嘉宾也纷纷站了起来看过去表示欢迎。
齐修微微颔首,问他:“盛瑶呢?”
难得跟偶像说上话,偏偏不清楚,高荞心里很捉急,连忙用眼神示意许阶。
“老板好像在厨房榨果汁。”
盛瑶咖位高但年龄小,叫姐什么的不大合适,现在公司里的人叫她多是叫老板,只有长期在她身边的工作的人才会叫名字或盛小姐。
齐修本来就不乐意这两个臭小子围着她打转,现在知道他们各做各的事心情好了不少。
推着行李上楼进了主卧,他随意扫了眼,吩咐道:“房间里别放摄影机。”
他是老板节目组自然按照要求办事,让员工将摄影机搬出去,之后的录制让摄影师跟着就行。
关门之前,他又想到什么,再次出声要求:“盛瑶的卧室也不要摆摄像机。”
显然是不想让摄像机拍到女孩睡觉的样子,负责跟他的摄影师和工作人员被喂了一嘴狗粮。
……
榨了苹果牛奶,盛瑶顺便做了大份水果沙拉一并端到客厅里。
“果汁只有三杯,我们三个女生喝,你们俩吃沙拉吧!”
两个男生自然没有意见,可不是谁都有机会吃上老板亲自动手做的沙拉的。
颜丹琳说了声谢谢,捧着果汁喝一口,苹果特有的清甜配上纯奶喝起来很爽口。
孙若烟找到了牙签瓶子,从里面倒出来好几根扎在水果沙拉上:“齐修老师还没下楼,高荞要不你上楼去叫他一起吃沙拉吧!”
高荞长得阳光帅气,人却怂得一批。
在他心中齐修就像天神一样高不可攀,不容亵渎,只适合供奉在神殿里日日膜拜。
今天能在他面前露个脸,说上一句话就够他开心得找不着北了,哪敢上楼去叫人,谁不知道这位大佬最不喜欢被打扰了。
“我不大好吧!还是老板去比较合适。”
突然被点名的盛瑶抬眸看着他们不说话。
闻言,颜丹琳立刻明白过来,故意哦了声:“差点忘了,盛小姐才是最合适的人,快去吧快去吧~”
“……”
叫个人而已,被他们搞得好像妃子给皇帝侍寝一样,女孩顶着众人投过来的暧昧的目光满头黑线地上了楼。
齐修将行李箱里的衣服挂好后皱眉看着床上干净整洁的被子,虽然节目组租的别墅是全新的,还没有人入住过,但是他对一些东西比较挑剔。尤其床上用品,如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基本整宿睡不着。
陈妈特地装了两样四件套在行李箱里,却忘了某人是个生活白痴根本就不会套被罩。
正巧这时有人来敲门了。
他刚打开门就听到女孩在门外说:“下楼吃沙拉。” ↑返回顶部↑
“呀!齐修老师来了。”高荞见到偶像很是激动,激动得上前,又想起对方洁癖成性,只能在两米开外止步。
其他嘉宾也纷纷站了起来看过去表示欢迎。
齐修微微颔首,问他:“盛瑶呢?”
难得跟偶像说上话,偏偏不清楚,高荞心里很捉急,连忙用眼神示意许阶。
“老板好像在厨房榨果汁。”
盛瑶咖位高但年龄小,叫姐什么的不大合适,现在公司里的人叫她多是叫老板,只有长期在她身边的工作的人才会叫名字或盛小姐。
齐修本来就不乐意这两个臭小子围着她打转,现在知道他们各做各的事心情好了不少。
推着行李上楼进了主卧,他随意扫了眼,吩咐道:“房间里别放摄影机。”
他是老板节目组自然按照要求办事,让员工将摄影机搬出去,之后的录制让摄影师跟着就行。
关门之前,他又想到什么,再次出声要求:“盛瑶的卧室也不要摆摄像机。”
显然是不想让摄像机拍到女孩睡觉的样子,负责跟他的摄影师和工作人员被喂了一嘴狗粮。
……
榨了苹果牛奶,盛瑶顺便做了大份水果沙拉一并端到客厅里。
“果汁只有三杯,我们三个女生喝,你们俩吃沙拉吧!”
两个男生自然没有意见,可不是谁都有机会吃上老板亲自动手做的沙拉的。
颜丹琳说了声谢谢,捧着果汁喝一口,苹果特有的清甜配上纯奶喝起来很爽口。
孙若烟找到了牙签瓶子,从里面倒出来好几根扎在水果沙拉上:“齐修老师还没下楼,高荞要不你上楼去叫他一起吃沙拉吧!”
高荞长得阳光帅气,人却怂得一批。
在他心中齐修就像天神一样高不可攀,不容亵渎,只适合供奉在神殿里日日膜拜。
今天能在他面前露个脸,说上一句话就够他开心得找不着北了,哪敢上楼去叫人,谁不知道这位大佬最不喜欢被打扰了。
“我不大好吧!还是老板去比较合适。”
突然被点名的盛瑶抬眸看着他们不说话。
闻言,颜丹琳立刻明白过来,故意哦了声:“差点忘了,盛小姐才是最合适的人,快去吧快去吧~”
“……”
叫个人而已,被他们搞得好像妃子给皇帝侍寝一样,女孩顶着众人投过来的暧昧的目光满头黑线地上了楼。
齐修将行李箱里的衣服挂好后皱眉看着床上干净整洁的被子,虽然节目组租的别墅是全新的,还没有人入住过,但是他对一些东西比较挑剔。尤其床上用品,如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基本整宿睡不着。
陈妈特地装了两样四件套在行李箱里,却忘了某人是个生活白痴根本就不会套被罩。
正巧这时有人来敲门了。
他刚打开门就听到女孩在门外说:“下楼吃沙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