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判决(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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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廷远走回堂案后,抓起惊堂木,用力的拍了下去。
  “啪!”
  一声脆响,惊的史金柱打了个哆嗦。
  “荒谬!”蒋廷远震怒,站在堂案后,怒目盯着史金柱,厉声道:“律法岂是你这等人加以利用,为非作歹的工具!再者说,谁说律法便无措,我看这条就当废除,应立新法!”
  “你当自己是谁啊。”史金柱从惊慌中缓过神来,不以为然的说道。
  “我是清河县知县,蒋廷远!”蒋廷远义正言辞道,“这清河县一应事务均在我管辖范围内,律法又如何?泯灭人性者,其罪当诛。”
  许是被蒋廷远的气势惊道,史金柱瑟缩着脖子,支支吾吾说道:“你你你……你再大,能大过律法么!”
  “将在外,军令还有所不受。律法是大周的律法,我这一小小的偏县,还有自己做主的权利。”蒋廷远一身正气,他说,“做错了事就该认罚,男子汉大丈夫,莫不是连这点担当都没有!”
  史金柱却是指着蒋廷远,说道:“你……你这样的人,就不配当官。”
  蒋廷远凛然一笑:“你这种不配当人的,不也是个人么。”
  “好!”
  顿时一片叫好声传出,林小婉这才注意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堂外已经聚集了一些人。鼓掌叫好的,大多是妇女,此时听到蒋廷远的话,都大受震动。
  确实,对女性的压迫太久了,但她们又反抗不得。现在能听到这样的话,自然是要叫一声好的。
  即便她们自己此时仍然觉得,她们的地位不会被抬高,现状也不会改变。
  林小婉却知,是她们的思想太禁锢了,如果不打破,那就根本没可能改变。
  不给史金柱再胡搅蛮缠的机会,蒋廷远正襟危坐,再拍一下惊堂木,待肃静之后,开口道:“鉴于史金柱已承认确实殴打其妻林筱,致其受伤,现本官问,林筱,你可有诉求?”
  林筱再次跪下,头伏下,哭诉着说道:“大人,民妇恳请跟史金柱和离。”
  “你想都别想!”史金柱大吼,冲过去就要薅林筱的头发。
  “拦住他!”蒋廷远喊道。
  林筱身旁的衙役瞬间上前,将水火棍横摆,架住史金柱,再一用力将史金柱赶到一边。而后两人上前,一左一右将史金柱按伏在地,斥声说道:“公堂之上,休得放肆!”
  “我没犯法!放开我!”史金柱边挣扎边吼道。
  然而衙役经验丰富,任凭史金柱怎么折腾,都没能挣脱。没多会,力气用光了,瘫软在地上。
  蒋廷远扫了史金柱一眼,然后看向林筱,问道:“可还有?”
  “有……”林筱沉吟。看向林小婉,想到之前林小婉说的话,犹豫了许久,才接着说道:“我还想要我的孩子……他不但打我,连孩子也打。我怕孩子跟着他,以后都没有好日子过。”
  这期间,史金柱一直在嚎叫着,不过被蒋廷远吩咐衙役,甩了两个嘴巴,才老实了。
  蒋廷远皱眉,似是有难处。
  被丈夫殴打和离,是情有可原,但是孩子毕竟是史家的,要把孩子一起带走,怕是不行。大周户律中也有定责,孩子终是男方家的血脉,不得随母离开。
  除非是双方同意,做断亲处置。
  但是,史家怎么会同意呢?
  只是看着史金柱,确实不是做人丈夫、做孩子父亲的人。虽说孩子不打不成器,但以他的脾性,怕只是把家人当做了出气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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