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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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稿一卷,收了桌子,一行人便又上了路。
  “稍后去前头镇子上用晚膳?”阮清攸问。
  “嗯,带你去吃臊子面,这里的醋好,用醋熬出来的臊子香得很,”季钦道。
  阮清攸没有这样的见识,他打下生以来还是第一次涉足晋地,便问季钦:“你以前打京城与边城之间来往常吃这些吗?”
  季钦笑笑, “哪有这么多闲工夫?大都是趁着赶路的间隙吃点干粮事。这里是林焱带我来的,他于这些事上是行家。”
  “是表哥啊,”阮清攸看着季钦, “说起来,表哥自打同木桑姑娘一起跑了后,可许久没有音讯了。”
  算起来得有小半个月了。
  “没有消息便是没事,”季钦回, “日后你便习惯了,他总是这样的,一走大半年,只能收得着信,却递不出去信。”
  “表哥活得真是潇洒。”阮清攸忍不住叹道。
  天渐渐黑了,马车行进速度也渐缓,二人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不知不觉就进了镇子。
  这处镇子不大,拢共就一间客栈,一楼大堂是饭馆儿,门外立着几大缸飘香的醋与酒。
  一行人落座,季钦拿了筷筒里的筷子,擦净了递给阮清攸, “便可着他们的招牌点了?”
  “你做主就是。”
  季钦点了几样小菜,一人各上一碗面,最后加了一坛汾酒。
  “你这伤可不能饮酒,”阮清攸皱眉。
  他这些日子管季钦管得严,衣食起居,方方面面都盯得极紧,若非如此,照那个人心里一向奉行的“天塌下来不过碗大个疤”的不管不顾劲儿,等到到了边城,那伤口怕都愈合不了。
  但现在,伤口已经开始生新肉了,阮清攸日日换药能看得见:粉色的新肉越生越多,在季钦一身麦色的皮子上很是夺目。
  “我不喝,点一坛与你尝尝,”季钦倒了杯茶给阮清攸, “行里有句话,会酿醋的必定会酿酒,会酿酒的却不一定会酿醋。这边的酒也很是不错,同你往常常喝的不太一样。”
  “说的我好像多爱吃酒一样的……”阮清攸咕哝着。
  季钦笑笑,心说你可不就是挺爱吃么?越是不胜酒力,就越爱小酌三杯的人,可不就是你么?
  但他忍住了。
  且不说是古今大丈夫皆是一个忍字当头,单一件“不能惹夫人生气”,这更是男子行走一世不能不学,不能不懂的道理。
  打出了京城之后,随着一路往西渐行,阮清攸是越发得自如闲适,性子都活泼了许多。
  季钦原来总爱逗逗他,本意也便是让他能活泛些,莫将事事都藏着心里,说出来,闹出来便是海阔天空了。
  但那时他的逗惹,阮清攸是接也不接。
  这行路的半个月里,季钦除了一身官衣,越发有了读书时的那般混不吝的气质,常常是惹得阮清攸脸红。
  虽这真真论起来得叫是两口子之间的小乐趣,但阮清攸现在可不惯着季钦。
  凡是惹着他了,毫不留情就是一脚。
  季钦常年累月都是穿皂靴,那黑色的鞋面儿之上总交叠着几个脚印子。
  起初周妈妈看不下去,凡见着了,就必拿双新的给他换,后来发现这季侯二十多岁了还似七岁八岁狗也嫌的小男娃子一样讨嫌,恨不得是一天换上八百双新靴子都到不了黑天,便不再折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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