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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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上电话,我便去穿上了衣服。也许是因为我懒惰,我从小就觉得穿衣服很麻烦。这时,我突然冒出一可笑的想法,如果人都不穿衣服该多好啊?大家都赤裸裸的面对着,交往会不会就变得简单了?远古的人类就生活的相当简单,岂不是也挺好的。可是又该会有怎样的审美观呢?可能对身材的要求会特严格,而我这样没有轮廓的身材一定会被淘汰,所以这样也不好,赤裸裸的走在的人烟稀少的地带,发生强奸的几率会很大,社会岂不是乱套了。想到这些,我还是认为穿上衣服比较保险。
  临出面前,我给艾微儿发了条短信,我在门口等你,朋友约我俩去吃饭。
  在门口等了片刻,艾微儿却迟迟没有回短信。我拿起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嘟了好久都没人接。我去穿衣服时,不是给她说过叫她去换衣服吗?难道艾微儿那么小气?因为我说不喜欢她画的那幅裸画,她就生气了?  在门口来回的渡着步,我又拨通了几次她的电话,可是仍然没有人接。我便去敲了她的房门,这时她的房门被打开了。
  “找谁?”开门的是一男人,穿着很清凉,虎背熊腰。个头很高,我需要仰视。留着烙腮胡子的脸,感觉很是凶狠,痞气也很重,是我想象中的社会人。
  “对不起,我敲错门了。”我记得艾微儿跟我说过她有男朋友,可不是画家吗?人不可冒相,艾微儿对这点也用不着说谎。
  “你傻啊?”这男人丢下嚎声,接着咣叽一记就关闭了房门。顿时我好象被这扇房门拍着了,清脆且带劲,心里甚是不爽,可又没什么反悔的余地,只能闷声受气。
  我一直以为,我在爱情里是洒脱的。不管我爱的人是否和我在一起,还是与他人结婚生子,只要她过的幸福,我都是爱着她,包容着她的。此时此刻,我的内心感受却截然相反,我容不得那个男人在她家里,而且穿着那么清凉的出现在我眼前。这摆明了他在向我示威,艾微儿是他的女人。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这我相信。感情是俩个人的,就算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最后也总要有一个人退出。而我们中间,我坚信退出的会是这个男人。
  “老公,你站在别人的门前干吗的?你晕啦,这才是咱家。”木子突然的出现,算是给我解围了,因为堂堂要见我的女朋友,我答应过的总不能独自前往。也因为赌气,所以我要正大光明的与木子同去。
  “走吧,木子”
  “我才刚到,累死了,又要去哪啊?”木子喜欢穿高根鞋,只要走动就会跟我喊累,我都已经听习惯了。我曾经也提议过让她穿运动鞋出门,可是她却没放在心上过。可见只要是能美美的,女人什么代价都会付出的。
  “咱们去吃饭,我饿了。”
  “你一定是被饿昏了,才会走错门的。老公,下次不要那么傻,饿了就去吃饭别担搁,不然这样会生病的。”
  “我知道了。”这时木子对我的关心,我甚是很感动,因为除了家人,已经好久没人这么关心我了。
  赶到mimosa餐厅,堂堂和雨辰已经吃饱了。堂堂对我的出现并没有多少新奇,她看到我时只是打了个应有的招呼,那双眼睛(堂堂本人自说是看人相当精准,只要打眼就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品的透视眼。我到没有证实过,这次终于有机会,给她测试一下到底有多准,也让我知道对木子不是相当了解的地方还有那些?)就转向了木子,久久久久都忘记了跟走到她面前的木子打招呼,多亏旁边的雨辰的提醒,气氛才没弄到尴尬。
  才坐下一会儿,凳子还没有暖热,木子和堂堂就聊开了。这也再次的说明女人都是由一个人,我认为是女娲创造的。甭管认识不认识,只要坐在一起就有的聊,可见九九归一,心曾相识。这句话,用深奥的佛法来解释,一半是讲给女人听的。而另一半的男人,是记在心里的,因为十之八九的男人都有同样的感情困扰。
  mimosa餐厅最好吃的食物,莫过于由mimosa制造的点心和mimosa酿造的法国葡萄酒。自从我去过法国之后,就忘不掉mimosa的味道了。所以每每来到mimosa餐厅,我都会点上有关于mimosa的所有食物。这次谁请客谁倒霉了,因为这里的食物很贵,所以我才不常来的。
  mimosa原本生长在澳大利亚,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库克的船长,不远万里把mimosa从澳大利亚带到了英国,接着又被英国人引种到了法国的普罗旺斯。因为这里的土壤富含硅质,且气候温和,非常适合mimosa的生长,所以就落户在这里了。
  mimosa是普罗旺斯一年之中开的最早的花。普罗旺斯的夏天是薰衣草田,在春天即将来临时,漫山遍野的是金黄色的mimosa,一种小黄色球似的小花,非常可爱。她在每年的2月绽放,而在南半球的澳洲是夏天绽放,当被移植到北半球的法国时,她还执意要和他家乡的花同时绽放。
  普罗旺斯的人们,在mimosa开花的时候,会带着篮子去山上采摘,把mimosa满满的装满篮子。人们用mimosa来酿酒,来制作点心,来装饰房间,用mimosa来画画,把它和他们画在一起,它是满眼的亮黄,画面是幸福的,充实的。因为普罗旺斯的冬天有mimosa的点缀,也因为这种花特别香,在冬天的时候空气里到处弥漫着花香。所以法国人对mimosa的喜爱不亚于薰衣草。
  在法国当地居民的心目中,早以把mimosa当成是爱情的花。遇到有什么节日、有意义的日子,如果mimosa当季,那一定要给心爱的姑娘捧上一束。mimosa,在当地人的花语里,有愿意与其共度此生的意思,所以特别适合送给自己心中重要的人。
  “在中国mimosa被翻译成含羞草。被认为是羞涩的,含情默默的。也有人叫她金合欢,只因她的金黄色太过热人喜爱。”这家餐厅里的菜单上会有这句话,是我提议的。
  我知道mimosa餐厅的时候,是我从法国回来的半年后。一次偶然的闲逛,我透过玻璃窗看到了店里mimosa的很多装饰,才第一次的进入了mimosa餐厅,当时这家餐厅还没有确定店名,店员也没有几个,因为还没有开业,正在装修。
  在餐厅里逛了片刻,欣赏着mimosa的独特饰品。餐厅的老板便向我走了过来,她第一眼就认出了我,而我是在她的提醒才顿时想起。
  我曾在法国游玩时巧遇过她,在国外见到家乡的人,真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虽然我俩都没有到流泪的程度,但都分外的激动和一份对缘分的感动。那时我和她结伴去过很多的地方,因为去的地方都太过震撼,所以回到国内才会忘记她,我是这样想。她说我记性不好,我承认,并向她道歉。接着她又说我和原来一样的呆板,没什么变化,我又承认,欣赏震撼的饰品,比如说mimosa我会呆板上一阵子。然后她再说我太过内向,总猜不透我忧郁的脸上在想些什么?我只得承认,因为她所想的我更猜不透。
  那天虽然厨子不在,她还是坚持请了我mimosa的点心和葡萄酒。她把刚弄的一份菜单递于我,让我幸运的成为mimosa餐厅第一位客人。过目菜单时,我无意的想到“在中国mimosa被翻译成含羞草。被认为是羞涩的,含情默默的。也有人叫她金合欢,只因她的金黄色太过热人喜爱。”我便告诉于她,后来的再次光临,这句就已经成为了菜单上的物语。交谈中她又一次的告诉我她叫草青,当然她并没有忘记我的名字。我便把她的名字牢牢的记在了心里,怕再次忘记,也不至于下次见到她时,感觉会很尴尬。
  这次来到mimosa餐厅,她照常代替店员来帮我点餐。可见我可不是mimosa餐一般的客人,木子感同身受。所以木子一直追问我,怎么会和她认识?反正问的都是我和草青的一系列问题,有够无聊,也过于敏感。
  我并没有直接回答木子有关于草青的事情,解释就是掩饰,我又何必?再说了,我和木子也快结束了,我也就懒的再顾虑那么多,她想生气就随她去了。
  这不雨辰,堂堂都在呢,我的一句呛话的话,她就一丢餐具生气走了。不管我的感受也就算了,可是她却完全不顾我朋友的感受。平常她在怎么任性都可以,但这次我绝不原谅她。
  朋友是一辈子的,偶尔的一次交谈或一件事情,往往会透着一份真诚感动着我。而我的生活里女人是一时的,为我真正着想的没有几个,所以在我心里朋友的地位比得过女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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