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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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村道,家就在前方。刘合欢的死让他最近无端迷信鬼神之说,他又想起来生。真有来生,他想变成女孩子,跟邹良在村里正大光明的恋爱,任谁见了都得说他们般配。又或者邹良当姑娘也可以,他皮肤白,肯定很漂亮。
  合欢花香气袭人,宋迎春从自己荒诞的念头中清醒,一抬眼,他已经回到自家的院中,站在合欢树下。
  晨曦照亮云层,光和云飘在山峦之间,山里草木气浓郁,清脆的鸟从林中传来。邹良的鞋子被露水打湿,沾上野草砂石。刘合欢的坟在山腰上,他爬的很快,没等太阳正式升起,邹良便找到了那堆新鲜的黄土。
  坟前立着块青灰的石碑,刘合欢的名字刻得锋利清晰,旁边是“孝子宋迎春”。邹良在坟前跪下,磕下三个长头,他对着墓碑开口:“合欢娘,我昨晚想了一夜,我还是很喜欢你们家迎春。”
  “对不起啊,合欢娘。”
  ——
  高铁在轨道上疾驰,邹良支起桌板打开电脑,给报考单位发说明函,面试他弃权了。泉灵村,江州县,邹良再没了眷恋。从一开始,陈春梅给他设置的命运,就是刻苦读书,从小地方走出去,混不下去也不能灰溜溜地回去,更何况邹良混的不算差。
  合上电脑,邹良朝窗外看去。旁边的位子上坐着一个带孩子的女人,三四岁的小男孩很不安分,毛茸茸的脑袋在阳光下晃动,让邹良看不清外面的风景,只能依稀瞥见金黄的稻田。
  又是一年夏收。
  小男孩闹够了,偎在女人怀里睡得香甜。连片的稻田渐渐消退,荒地、楼栋、烟囱连天的工厂在窗口一一闪过。高铁减速,车厢里开始躁动,申市的站牌出现在窗外。
  邹良拖着行李箱回到家中,甩掉鞋子四下寻找,都是石晓月的高跟鞋。找不到拖鞋,他穿着袜子走客厅,瘫坐在沙发上,夕阳把房子晒得闷热,邹良却在沙发上生了根,再也不想动弹。
  石晓月下班回来,拎着楼下摊上买的炸串,减肥这事真不大顺利,刚坚持一周又管不住嘴了。她转动钥匙打开门,摸到开关,啪的一声按亮客厅。
  她懒懒地踢掉鞋子,自顾自往餐桌边走。她忽然觉得背后瘆得慌,一转身,看见邹良阴森森地坐在沙发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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