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回可叹宝玉陷泥淖非因美蛮花(6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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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华笑道:“你猜得不错,我只骂了他一顿就走。不过现在却有点后悔了。”
  桑达儿诧道:“你又说这小子该骂,后悔什么?”
  孟华说道:“我并不是后悔骂了他,我是后悔自己走得太快,忘记问他住在什么地方。好了,他也是我相识的人,他在这里也没什么事情可干,我想劝他回乡。”
  罗曼娜道:“我知道他住的地方,我告诉你。”恐怕说不清楚,还拿马鞭在沙地上画来给他看。
  “你是要经过我们瓦纳部门‘格老’(即酋长)所住的地方吧?”罗曼娜问道。”
  孟华说道:“不错,我要拜访回疆的十三个部落,瓦纳也是其中之一。”
  罗曼娜道:“段剑青常常到格老那里作客的,你要是找不着他,也可以向我们的格老打听他的消息。”
  此时,已是月落星沉的五更时分,草原上的歌声此起彼落,歌声伴着健马奔驰的蹄声。这是已经定了名份的一对情侣在玩得尽欢之后,唱着情歌回去了。
  孟华和桑、罗二人回到族长的帐幕,远方天色已亮。罗海整晚没有睡觉,等着女儿回来。但见他们三人一同回来却是有点诧异。
  只见女儿戴着花环,笑盈盈地走进帐幕,孟华和桑达儿一左一右的陪伴着她。罗海方自一怔,不知女儿选择了谁,心念未已,便听得女儿说道:“傻小子,还不上前去拜见爹爹。”这句话是用他们本族的士语说的。
  桑达儿从罗曼娜手中接过马鞭,双手高举,跪在罗海面前,叫了一声“爹爹”把马鞭交给罗海。这是“姑娘迫”最后的一个仪式,在获得心爱的女子之后,把她打过自己的皮鞭作为信物,献给她的父亲或者母亲。罗海呆了一呆,说道:“原来这花环是你给她戴上的?”
  桑达儿又是得意,又是害羞,黑脸泛红地说道:“多谢罗曼娜看得起我,她的皮鞭已经打在我的身上了。”
  罗海心目中的女婿本来是想选择孟华的,这个结果颇是出他意料之外。不过,转念一想,孟华虽然很好,但他是个汉人,将来一定会把他的女儿带走的,倒不如让女儿嫁给本族的人,可以陪伴他的晚年。何况桑达儿也是族中年轻一辈的第一勇士,虽然比不上孟华那样好,也配得上他的女儿。于是也就欢欢喜喜起来了。
  罗海按着回教的仪式给女儿和未来的女婿祝福之后,说道:“孟少侠,你可要多留两天,喝他们的喜酒了。”
  孟华说道:“我本来应该喝这杯喜酒的,不过我想早日赶上尉迟大侠,恐怕还是不能耽搁了。”
  罗海还没开口,桑达儿已是说道:“那也好。反正我们现在只是订亲,待你回来的时候,也许刚好赶得上喝我们的成婚喜酒。”
  孟华笑道:“但愿如此。”
  桑达儿道:“你一定回来喝我们这杯喜酒的。对啦,我们可以等你,待你回来,我们才行婚礼。爹爹,你不知道,孟大哥不仅是我们的好朋友,他还是我们的媒人呢。”
  罗海不觉又是一怔,要知按照他们的风俗,在“姑娘追”中缔结良缘的男女,都是彼此两情相悦的,根本就用不着媒人。“啊,怎的他还是你们的媒人?”罗海问道。
  桑达儿道:“我本来没有勇气去追罗曼娜的,是孟大哥鼓励了我。他还在罗曼娜面前,替我说了许多好话呢!”
  罗海本来恐怕孟华心里也许有点不大高兴的,听桑达儿这么一说,方始放下了心。
  “既然你有要事在身,我也不便强留。不过,昨晚你也是和我们的小伙子一样,整晚没有睡觉的。最少总得多歇一天才走吧。”罗海说道。
  “不了!”孟华说道:“三两晚没睡觉,在我是很寻常的事情。多谢你们的招待,我告辞了。”
  罗海见他去意坚决,只好让他动身。送他一匹骏马,一袋干粮。桑达儿舍不得和他分手,又亲自送他一程。罗曼娜也赶在后边。
  “别忘了快点回来啊!”临别依依,桑达儿扬手说道。
  孟华笑道:“我不会忘记的,我还要回来喝你们的喜酒呢!”
  他满载着友情离开,心中不无感慨:“想不到我交了这样好的两个异族友人,反而同样是汉族的段剑青,却下毒手害我。他还是我二师父的侄儿呢。不过,也正因为他是我恩师的侄儿,我还是要把他当作朋友看待的。但愿他肯接受我的劝告。”怀着这个希望,孟华快马加鞭,兼程赶路。
  可惜他对段剑青的估计完全错了。对他的心地固然估计错误,对他的功力也是估计错误。
  若在平常孟华练过上乘武功,两晚不睡觉,的确是很普通的事情,对身体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的,但现在他刚在受伤了之后,便即赶路。跑了一夜后,伤处又在隐隐作痛了。而目浑身发热,好像被放在蒸宠里一般。这种闷热之感,是由内而外的,和普通的由于赶路而身体发热的感觉不同。
  “奇怪,段剑青练的不知是什么功夫,功力比以前高得多了,俚,却似乎是邪派内功。好在我还经受得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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