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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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正心想,幸好只是一双鞋。像文具、鞋子这种东西,都是摆在明面上的,只要稍微细心点就能知道沈独清用的是什么款式,袁方有样学样也不算是侵犯隐私。如果袁方指着自己的内裤说,这也是沈独清同款哦,那就有些变态了。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沈独清啊。他在你们班上很受欢迎吧?”孟正问。
  袁方抿了下嘴角。
  其实沈独清在班上的人缘很一般。他有些高冷,总是来去匆匆,和班上的大多数同学都玩不到一块儿去。但袁方作为小迷弟,肯定不会说沈独清不合群啊,于是强行转移话题说:“他……那个,他很有正义感的。他以前救过我!”
  那还是四年级的时候的事了。
  袁方的个子有些矮,却又有些胖,不是健康的胖,而是虚胖的胖。他发育得慢,一直没有长开,长得软乎乎,性格还特别软,是那种很好欺负的类型。被班上同学欺负时,他一般不敢反抗,却会不由自主地红了眼睛,好像随时能哭出来一样。又因为他特别容易哭,男生们看他不顺眼,就更喜欢欺负他了。
  有一次放学后,他留下来打扫卫生。等教室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班上几个男生忽然把他逼到了卫生角,对他说一些难听的话。袁方差点就哭了,幸好沈独清有东西落在教室,回来取东西时撞见了这一幕。
  沈独清皱着眉头说:“你们做什么!袁方,过来,我们一起回家。”
  袁方抽了抽鼻子,赶紧用小碎步跑到沈独清面前。
  也不知道沈独清后来对那几个总是欺负袁方的男生说了什么,自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欺负过袁方了。袁方的校园生活渐渐变得健康了起来。
  所以袁方特别崇拜沈独清!
  “沈独清是不是特别好?”袁方一脸期待地看着孟正。
  “是!”孟正非常配合地点了点头。
  袁方欢呼了一声,从笔袋里翻出一支新水笔,递给孟正,说:“来来来,这个牌子的笔好像是沈独清最喜欢的。我有好几支同样的笔,送你一支吧!”
  “不用了……”
  “用的用的!”袁方欢天喜地地把笔放在孟正的桌子上,然后像兔子似的逃回了自己的位置。
  下午先考英语,考完英语后休息二十分钟,接着考语文。
  考语文时,沈独清提早十分钟交卷,然后坐在花坛那边等着孟正。
  孟正也是差不多时间交卷的,走到沈独清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等我?对了,我那考场有个圆脸男生,说是你同班同学,叫袁方。他好崇拜你啊!”
  沈独清诧异地说:“崇拜我?没有吧?”他当然知道袁方了,毕竟做了三年同学了,但他和袁方不熟,一周都说不了几句话的那种不熟。
  “你不知道?”孟正愣住了。
  “知道什么?”
  虽然袁方拥有着很多沈独清同款,但他平时根本不敢来沈独清面前晃悠。袁方个子矮,坐在第一排,沈独清则坐在中后排,两个人之间隔着大半个教室。沈独清习惯从后门进出,还真就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拥有这样一个小迷弟。
  孟正摇了摇头,说:“反正他确实很崇拜你。听说你以前还帮过他。”
  “好像是有这么一件事吧,我不太记得了。”沈独清没有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他眨了眨眼睛,眼中藏着一道狡黠的光芒,“这次招生考试的成绩,下周中就能出了。你家那么远,总不能等下周中再特意跑过来看成绩吧?”
  “额……”
  “我们可以交换下联系方式。等出成绩了,我打电话给你。”沈独清笑眯眯地说。嘿嘿,这是他在英语考试时想出的主意,如何自然地交换联系方式。
  沈独清把自己的小灵通号码给了孟正,孟正则留下了家里的座机号码。
  沈独清的嘴角翘了翘:“那我们下周联系!”
  “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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