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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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为父要教你的东西。”刘繇慈爱地笑着,把佩剑拿起来,横在面前,“今逢乱世,譬如刀剑满地,但无论是铜剑铁剑,是三尺五尺还是七尺剑,那都是搏杀之用,但见血光而已;但如果用圣王之道,大义教化,就像为父这把玉具剑一样,就不仅仅是兵器,而是王器,可以祭宗庙、献祖先、取长生——完全不一样了。”
  那时候刘基已经知道父亲其实不爱治政、更恶刀兵,平生最享受的时光,就是跟许劭一起品评人物。许劭名声巨大,曾主持“月旦评”,给年轻时的曹司空评出一句“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据说当时曹操还很高兴,但地位越高,越觉得不是滋味,许劭不敢久留,才举家迁到了父亲这里。父亲大喜过望,拉着刘基兄弟并郡内大小名士,连着大排筵席了十天半个月。
  既然能把许劭那样的人给吸引过来,那父亲的相人本事,应该也是很厉害的吧。十一岁的刘基,自然是这么想,也是这么相信着的。
  可刘基少年习武,到校场上和什长、佰长、校尉聊天,却又听出个不一样的印象。
  在军人口中,谁提起太史慈,都得竖起个大拇指:“那可是个英雄哇!”
  甚至有人故意找他,说:“少主公啊,我们弟兄几个都觉得,州牧现在这样用子义兄,是不是有点太屈才了?我们见过这么多将领,能跟那凶神似的孙策相比的,也只有我们子义兄。要不,少主公找个时间,跟州牧大人再说说?”
  “可那时候我忙着读书习武,哪有心思去说?再者,说了父亲也不见得会听。”刘基一边回忆,一边无奈地说。
  “所以说,太史都尉在故扬州牧手下的时候,一直没有得到过重用。替州牧可惜啊,据说,他一投入孙将军麾下,即受重用,风头一时无两。这不,连曹司空也给他送东西来了。”说话的人就是那个黑衣人头领,刘基现在知道他叫王祐——“这么算下来,公子也算是建昌都尉以前的少主公了。可听这意思,您一直没见过他?”
  “还是见过的,主要有两次。”刘基淡淡道,“那已经是后话了。”
  王祐见他不愿细谈,也不纠结,笑笑说:“先前还在疑惑为什么那位官爷请公子和小人一起过来,这么一谈,原来确实是有些渊源。”
  他早就看出刘基不是军旅出身,似乎仅一白衣,但看他对那些器物的了解程度,却像是某世家大族的子弟。就这么个特殊身份的人,突然被吕蒙指定过来,陪着自己去见建昌都尉,这就让人很是犯嘀咕。
  所以一路上借闲聊之机,东拉西扯,才终于聊出一点眉目。
  其实刘基自己,原本也没想会参与到这个程度。
  当时,“太史慈”三个字一出来,情况就变得有点微妙。对于别部司马吕蒙来说,从军阶上,他远在建昌都尉之下,又身在建昌辖内,理当受太史慈支使。所以虽然查出了是曹操送来的东西,因为对象是上级将领,他也不能擅自把它扣下来。他甚至不太方便亲自给太史慈送过去——毕竟吕蒙从身份上,还有直属于孙权的这一层意思,要是这样见面,说不定就会传递出一种主公不信任建昌都尉、着人暗中调查的含义。
  其实曹操的“当归”已经很明白了,就是延揽的意思。太史慈无非需要表个态而已。这时候吕蒙去了,反而可能节外生枝。
  这些想法都是刘基自己在路上琢磨出来的。其实,吕蒙当时只是说自己还有其他任务,会派兵护卫王祐,将物件送达;同时想请刘基帮忙再跑一趟:
  “不是我想打扰刘公子隐居,但实在没有更合适的人选,你看是不?我们粗人看不懂这么多门道,万一建昌都尉有需要,公子还能帮上忙。再说了,公子和都尉应当有旧,趁这个机会聊上一聊,不也正好?”
  要是其他人,刘基确实已经拒绝了——但是这个人,虽然有可能惹来麻烦,他却不得不去见一见。
  说话间,两人所乘马车已经嘎吱嘎吱摇进了建昌城。王祐所带财宝都装在车内,以掩盖闲人耳目。外首则有吕蒙的几名士兵,既是护卫,也为看守。领头的曲长名叫吕典,大概是吕蒙同族的亲戚。刘基往城上看,只觉得建昌城虽然属于山越盘踞争战之地,但城墙修葺及时,井然如新,上沿士兵防守紧密,调度有方。街道上往来行人也不少,坊市喧闹,鼻尖上还能闻到面汤早点香味,实在是乱世里难得的一点烟火气息。
  算下来,太史慈任建昌都尉已经两年多,正跨了孙策孙权兄弟接班时期。这个都尉下辖建昌、海昏等六县兵事,在两县都有处所。只是因为海昏贼乱更加严重,太史慈驻扎在建昌的时间暂时还多一些。
  刘基心下一动,对王祐说:“要不,我们先去寻点吃的?一宿奔波,外头的兵官也该饿了。”
  王祐愣了一下,连忙应允。刘基和吕蒙的部曲商量了一下,大家都没有意见,便把车头一拐,折向城里坊市的方向。到得坊外,车马就不能入内了,所以留两名士兵守备,其余人进去寻吃。刘基细细问清楚留守二人想吃什么,才进了去。
  几人饿了一夜,在坊市里略略转得一圈,便找了一家粉铺坐下。豫章郡河湖密布,稻米丰饶,米粉是一大特色。拌上油、酱、葱花、姜末,撒一点芝麻咸菜,登时飘香扑鼻。刘基久在郊野生活,饮食尚俭,难得进一趟城,便到馆子来吃上一碗。只可惜没能把弟弟们带上。可惜之余,又点上一碗鱼羹,鱼是在近旁彭蠡泽中当日捕的,切碎之后放一点酒,快速炒过,再加姜丝葱末蛋花,勾芡煮熟。一口喝下去,温软绵密,鲜香爽利。
  这头刘基喝得舒服,另一头,王祐嗦粉也嗦得起劲。刘基见了,问他:“吃得习惯?”王祐道:“走南闯北,什么都吃。”
  刘基说:“我是东莱人士,十岁到扬州的时候,很是吃不惯米面,总觉得小里小气,吃完还是虚。现在倒是离不开了。”
  “那我得早一点适应。”王祐说,“毕竟下半辈子,不想回北方去了。”
  完了把碗一放,看着碗底的油沫子,低低道:“也不知道他们安顿得怎样了。”
  刘基知道他惦记着另外三个黑衣人,便说:“吕司马既然答应给他们安排进城,应当无碍。”在森林里商量妥当后,王祐和他三位同伙分头行动:王祐和刘基一起继续送东西,另外三人由别的士兵带着进城,找县官安顿。吕蒙做事情,和刘基以前了解的孙家军官都不太一样——不仅给他们留了命,还帮忙安置。当然,他想,这或许也有便于监视的目的。
  刘基又给他点了一碗汤,然后问:“你前面称呼他们为‘兄弟’,是族兄弟,还是仅仅一起做事?”
  “可不是亲戚。他们几个又蠢又冲动,要不是我早就说了任何时候不准说话,可能咱们早就打起来了。”王祐咧嘴笑,说的是骂句,态度却跟谈起亲兄弟差不多。“我们几个粗有一点拳脚功夫,便帮官爷们跑点散差,什么事情都干,但都是鸡毛小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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