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搞说唱的 第3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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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啦。”顾时笑着点头:“是什么样的曲子呢?”
  “是一首叫《无畏》的歌,我的偶像叫gosh,他虽然不出名。但歌曲写的真的超级好!这首歌就内容很鼓励人,教人别在意别人的眼光,做人就要无惧无畏!”
  顾时点点头:“好,那我们就鼓掌欢迎魏康宁的rap。”
  第29章 早恋。
  《无畏》这首歌, 陈怀山写在两年前。
  那时候他对于未来略显迷茫,留在暮城无所事事,内心其实有些想要回来沿溪。
  一方面他离家时间长, 觉得跟在父母跟前也没什么不好。再来,沿溪城这里的环境很好, 因为这两年城市发展, 大部分的年轻人都去了大城市,所以也很安静,很适合陈怀山这种夜猫子。
  只是,那时候还在二开头的年龄里, 陈怀山觉得男生就应该在外面拼搏!
  大城市里有更多的机会!
  铁血男儿,当然是要为了美好生活奋斗!
  只是, 翻来覆去, 他在暮城车也买了, 房子也买了, 专辑虽然出了,歌也写了,但走在路上还是个nobody。
  hiphop圈子和娱乐圈又不同, 他们拿作品出来, 厂牌根本不会搞营销。
  甚至当初有人邀请他们公司老板去做说唱节目的评委,这都被老板拒绝。
  所以那时候这首歌, 陈怀山是要写给自己。
  做人要无畏,别害怕什么, 想做就做。当别人视线投射到你身上的时候, 没多少是好的。
  所以, 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做什么?人生只有一次机会,最多百年, 大家都会化为泥土,做什么都要大胆。
  写完这首歌,隔年,也就是去年。陈怀山就从暮城回来了沿溪。
  在家和小时候的朋友见了面,吃了饭。
  还在城里的小区买了房子,安置了自己的设备。
  其实只是换个地方工作而已,对陈怀山的影响不是很大。
  不过,小时候的朋友这些人大部分都不知道陈怀山的工作具体是做什么。
  但大家大部分都羡慕,在暮城这些年回来,不仅看着光鲜亮丽,长得也和他们不一样。
  至于这首歌的话,就是一首陈怀山十分擅长的jazz hiphop,萨克斯一响,整个人似乎都慵懒起来。
  rap的部分不是很激烈,歌词写的也好,陈怀山的flow很强。就算对方是初学者,依旧唱的不错。
  顾时举着手机,拍了一小段视频发给了陈怀山,询问对方认识不认识gosh这个人。
  “班里的小孩最喜欢的rapper,不知道人咋样?”
  “你们这次节目里,有他吗?”
  陈怀山看着消息,眼睛都要笑弯。
  这……怎么能说没有呢?
  不过,这么看起来,顾时倒是真的没看节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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