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公里 16(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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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他社是个很奇怪的地方,但奇怪的不是社团,而是人。
  就在我跟峰哥第一天到社团报到时,我们才知道,这根本不一样。
  和我们所想的,完全不一样。
  我们所以为的吉他社,就是一间感觉很普通的社办,桌上放着几把吉他和乐谱,然后一堆人怡然自乐的在弹吉他。
  但是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不能用感觉来形容的,应该说光是用感觉形容是不够的。
  跟其他社团比起来,吉他社的面积明显大了许多,甚至大了两倍,桌上没有放任何一把吉他,因为所有吉他都「吊」在天花板,在角落四周的是四颗超大的yamaha的黑色音箱,一看就知道花了很多钱,音箱旁边放了一个柜子,柜上放满吉他的教学用书,还有一本……
  「playboy。」
  「为什么这里会有playboy?」我说。
  「当然是买的阿。」一个留着长发活像流浪汉的男生走了过来。
  「这里不是吉他社吗?」
  「是吉他社没错。」
  「那playboy?」
  「我要看的。」
  「没有看过playboy,怎能算是男人。」峰哥突然插了一句话。
  「谁说的?」
  「当然是我老爸,而且我知道他床底下堆很多喔。」
  「……」
  留着长发的男生并不是流浪汉,而是社长,仔细看了一下社团内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三个人,一个趴在桌上睡觉,一个在旁边玩手机,只有另一个比较正常,在旁边弹吉他。
  「你们是新来的吗?」
  「恩。」我跟峰哥同时点头。
  「如你所见,我是这社团的社长。」
  「嗯嗯。」我们又点了一次头。
  然后我看见那个流浪汉社长从天花板取下一把吉他,靠在一张桌子上,之后从口袋取出一片,他说叫做「pick」的东西,再来的情形我就不会形容了,只见一把本来死寂的吉他在他手里宛如有生命一样,开始刷起了一段从没听过的节奏。
  「对你们来说,是为了什么而学吉他的?」他突然丢了一个问题出来。
  「?」
  「很多事情都需要理由,但有时候做事情却用不着理由。」
  「只要觉得是,就是了。」
  「认为对,那么就是对了。」
  「你们认为呢?」
  我并不知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来学吉他的,虽然说是因为峰哥的关係,不过他的话却让我很认同,而且在我心中久久无法散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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