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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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哗擦,没有一点点防备。
  “你那天,生气啦?”潘维看了看旁边都在各忙各的工作人员和客人,根本没人往他们这边瞟,这才讨好地伸手,两只手指快步”走“到傅锦之手边,蹭了蹭再摸了摸。
  傅锦之转着笔歪头:“你说要是那天我真告白了,我们俩是不是就掰了?”
  “怎么可能!”潘维立马下意识地反驳,动静大得旁边的人都转头过来向这边予以注目。
  潘维朝他们了个抱歉的手势,这才继续和傅锦之说话,这次手就直接干脆拉上了傅锦之的。
  两个人的指尖缠着,互相触碰。
  “我可能,会先揍你一顿,然后再把你弄回家。”
  他当时并没有自己喜欢傅锦之的自觉,但确确实实的是知道自己是绝对不想看着傅锦之难受的。不管是当时遇见了那群人还是后来傅锦之发来的短信,都让潘维觉得非常不爽。
  其实要不是那次傅锦之拉住了自己软下态度来撒娇让自己留下,自己估计到现在都想不到这种不爽就叫心疼。
  喜欢一个人是一个太过神奇的感情,它和时间一样具有说服力,简单地就改变了一个人,无需任何铺垫。
  潘维想起来他曾经读到过的一句话,是朱生豪先生的经典情书。
  他说:“我爱你也许并不为什么理由,虽然可以有理由,例如你聪明,你纯洁,你可爱,你是好人等。但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你全然适合我的趣味。”
  傅锦之抱着他的时候,他根本生不出一点点推开他的心思。
  可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即使他心里原本也并不太抗拒,可这也并不代表他会接受自己的后半辈子会和一个男性共度。
  他是那么渴望一个家庭,夫妻和睦,儿女绕膝。
  可这一切在傅锦之面前似乎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我也没想到我会这么着急。”傅锦之确定好了图案,垂着眼睛拿起钢笔,用纸巾擦了擦笔帽,“可当时看着你,就……”
  “我懂我懂,像我长这么帅还这么好的人,真的不多见了。那稀有得全球限量就一件,你想早下手我当然能理解。”潘维挥挥手别过脸打断他,不停给自己脸上贴金。
  傅锦之弯了弯眼睛:“是啊,得先抢来再去考虑捂着。我爸就是这么教我的。”
  “哟呵,你爸爸还教你这种事儿啊?”潘维有点儿好奇。
  傅锦之点点头:“我爸妈从认识到结婚只用了五天。他从我很小的时候很小就告诉我,也许互相磨合需要一辈子,但认定一个人只要一眼。要是结婚是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决定,那么一生都只是在强迫自己适应,而不是心甘情愿地因为爱情而改变。”
  说完,他耸耸肩。
  “哗。你小时候就听得懂这玩意儿?”潘维震惊,学霸的情事情感发育项目也这么良好?
  “听不懂啊。”傅锦之摇头,“但看到你之后就懂了。”
  诶哟。
  傅小哥哥你不撩人会死哟。
  潘维咳了一声,强作镇定地起身朝里面的小机器走去,脚步却快得跟安了小马达似的。
  傅锦之慢慢悠悠地赶在后面,忍不住低头又笑了起来。
  两个人磨磨唧唧地刻完了字以后,潘维就把属于自己的那一支笔放在了风衣内侧贴着心口的口袋里,走出工坊的时候昂首挺胸阔步,跟只小公鸡似的。
  商场里的人慢慢多了起来,两个人下扶梯的时候被挤地前后紧紧贴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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